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政府令第10号)》文件精神,市工信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好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活动的通知》,要求船舶修造企业开展好“开工第一课”。 根据市(区)上报情况显示,全市26家在产船舶企业,均在复工复产后第一个上班日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活动,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按照主要负责人亲自授课、覆盖全体人员的要求,通过观看视频、图文展示、VR、AV互动体验、现场会等方式,让员工更形象、更直观的接受安全教育,切实增强了“开工第一课”的学习教育效果,增强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