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办好民生实事。”习总书记4月23日在陕西考察时强调,这句话深深地印刻在我的脑海中,通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感受共产党人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 始终保持对人民群众“忠贞不渝”的赤诚深情,始终将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于人民。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今年是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我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紧盯全力推进现代民政高质量发展目标,将具体业务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务实创新,深刻领会习总书记“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扎实办好民生实事。 一、学理论守初心,在党性锤炼中提升综合能力。 始终把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三个聚焦”的新要求,认真对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读原着、学原文、悟原理,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理解,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升理论水平、思维层次和工作能力。坚持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扎实开展“双基双强”行动,围绕社会救助改革、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低保专项治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违规殡葬治理等民生热点难点,深入基层一线,加强调查研究,自觉将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思考,进一步明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努力推动民政事业转型升级。 二、践使命强担当,在履职尽责中增强工作实效。 (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政策创制。以政府办文件出台《泰州市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实施办法》,《泰州市社会救助改革工作意见》,以两办文件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厘清了民政、公安、城管、卫健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能,市(区)、乡镇政府、救助和托养机构在救助管理工作各个环节应当履行的职责,同时明确了责任追究情形。出台《泰州市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行动计划》,从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服务能力、提升专业化水平、强化日常指导和监管四个方面明确了17项工作任务,为加强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操作规范。 (二)深入基层调研,强化机制建设。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按户保与按人保相结合的机制,全面落实重残、重病“单人保”政策。全面建立低保“缓退渐退”机制。建立临时救助快速反应先行救助机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一律开通救助“绿色通道”,直接给予急难型临时救助,不再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完善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机制,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发动社会力量,适时开展 “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 专项救助行动。建立民政部门负责人定点联系救助管理机构制度,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定期对救助管理、托养、医疗等情况进行指导和帮带。 (三)坚持动真碰硬,强化专项治理。坚持把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联合派驻纪检组召开社会救助领域廉情分析会,联合市财政局对下拨的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绩效评价,联合扶贫部门开展未脱贫低收入农户帮扶情况逐一进行过堂,对象双向纳入,对不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支出型贫困对象给予临时救助,全市未脱贫低收入人口全面实现脱贫。在违规殡葬设施排查整治上,全面完成“住宅式”墓地整治工作,将其中的一部分骨灰迁移安置到公益性公墓,并拆除地面构筑物。关停违规公益性公墓,整治各类超大墓、豪华墓,取缔违规销售殡葬用品点。深入开展“三沿六区”散坟整治,平除坟头,墓碑深埋。 (四)推进资源整合,强化平台建设。建设“智慧民政综合服务平台一期工程”,搭建了智慧民政基础平台和数据中心,并基于此建设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初步建成泰州市民政局智慧民政综合服务平台。通过落地数据资源整合,有效管理,实现民政数据规范入口,统一出口,落实简政便民要求,推行只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一证一书”即可申请社会救助的做法,扩大部门信息平台对接共享范围,将原来需要出具证明的事项全部纳入核对范畴,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守纪律严作风,在依法行政中树立良好形象。 (一)严格依法行政。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制度,全面建立社会救助长期公示制度及经办人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加强与扶贫政策的衔接,规范档案管理,实行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全面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登记场所建设,完善硬件设施,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节假日预约登记和婚姻档案管理制度,提升服务质量。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严守各项纪律。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保持政治上的敏锐性和坚定性。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领导和组织的威信,执行组织的决定、决议,始终把自己置于组织之中、领导之下开展工作。 (三)坚持慎独慎微。时刻绷紧廉政自律这根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定,不断规范工作圈、净化生活圈、谨慎社交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防微杜渐。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朴实的语言,感动着每一位默默奉献的民政人,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努力学思践悟,深学、致用、笃行,在“迈开铁脚板、锻造铁肩膀、打造民政铁军”的主题实践活动中,体会人民至上,践行民政宗旨。 (作者:泰州民政局副局长 孙 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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