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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市民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01 15:33:45信息来源:市民政局浏览次数:字号:[ ]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江苏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泰州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二十条》等有关规定的工作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法治观念、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1. 严格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单位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责任分工、目标任务和落实举措,形成主要领导负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履行分管责任、办公室统筹抓、职能处室(单位)具体抓的法治工作格局。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民政领域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动,实现了两者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整体提升。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始终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民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2. 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走深走实。依托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的方式,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加强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实施中层干部活力“点燃”计划,举办3期“泰有爱·民政青年思想汇”主题演讲,彰显了年轻同志勤学苦练、知重负重、积极上进的精神状态。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意识形态等专题讲座,赴苏北党校旧址开展“追寻红色足迹 凝聚奋进力量”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树立依法行政理念。

        3. 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守法带头示范作用。健全完善法治学习机制,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员固定学习日、法治大讲堂等时机,认真学习领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重要讲话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能力水平。今年以来局党组专题听取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4次,研究行政规范性文件、审议重大行政决策和其它涉法工作。全年中心组集中学习15次,组织“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安全生产专题宣讲活动4场,法治大讲堂2场,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法治化、专业化水平。购买法规规章汇编及相关法律学习教材100余份,供干部职工学习。积极组织参与各种学法培训及学法考法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自身法律知识储备和行政执法水平。通过发挥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民政系统共同学法,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学习氛围。

        (二)提升决策水平,严循依法行政

        1. 科学民主决策有力有序。重大决策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继续聘请江苏公清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依法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法治工作。拟印发的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措施、工作规划和部署、重大项目安排等事项,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会议纪要,按规定分发、存档,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规定,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方案》。

        2. 干部队伍建设抓牢抓实。坚持抓班子、建队伍、强作风,领导班子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工作节奏进一步加快,干部队伍精神风貌进一步改善。制订考核奖惩细则,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通过视频调度、观摩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加强对各市(区)民政工作情况的摸底和督导,积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推动各市(区)民政工作统筹发展。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经费支出报销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内部控制,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

        3. 规范行政执法严学严控。严格落实《泰州市民政局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等行政执法制度,推动执法流程规范化。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积极培育执法人才,2022年我局持有行政执法监督证5人、行政执法证17人。切实抓好公务人员法宣在线学习,2022年全局共37名人员参加学习,参加率100%,完成率100%。严格遵行“三项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提高执法透明度。对重大行政执法进行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采取更新政务网站政策信息、自媒体推介宣传等渠道,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开民政政策法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氛围。

        (三)依法履职尽责,加强法治建设

        一是兜牢底线夯实困难群众保障基础。探索建立救助政策、救助信息和救助力量等高度集成的大救助体系,全市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770元/人•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跨省通办、提标扩面。深入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排查特殊困难群体12.7万人,确定跟踪帮扶重点对象3782人,全年为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补贴和价格补贴共计2205.48万元。二是“一老一小”上统筹谋划办实事。养老服务方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市养老床位总数54341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42.6张,为21万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祥泰颐养”幸福养老品牌,得到中央电视台、《中国社会报》等主流媒体关注。儿童保障服务方面,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未保法,开展困境儿童新春关爱行动、“泰有爱·点亮”系列活动,征集并完成821个困境儿童微心愿,在全社会产生广泛影响。制定未保工作站工作清单、运行流程图及考核办法,新建改扩建示范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7所。举办督导员业务培训暨优秀儿童类服务项目路演述比,开展儿童主任实务技能竞赛,提高基层儿童工作者业务水平。三是社区治理活力增强。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方案》,实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档升级行动,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合力推进社区邻里中心“五美驿站”融合建设百家示范工程,持续开展基层治理“四比四争”系列活动,近年来已创树城乡社区优秀服务品牌近700个,挖掘基层治理典型案例近600个。四是社会力量参与更加有序。全面开展社会团体领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466个,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实施“星火成炬·双助四促”公益项目,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五是慈善社工事业稳步发展。建立慈善社工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统筹推进我市慈善事业健康稳步发展。举办江苏省暨泰州市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开展第二届“十佳”社工、“十佳”社工项目评选,增强社会工作影响力。开通“凤城社工”云课堂,累计培训近8万人次。推动全市88家慈善社工站实体化运作、规范化运行,承接项目285个,受益群众2万人次。六是专项事务服务更加高效。启动96444殡仪服务平台建设,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为丧属提供一站式殡仪服务。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行动,联合公安局等部门积极开展滞留人员寻亲活动,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29个,优化设置标准地名标志200多处,16个地名入选江苏省红色地名。七是依法抓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全市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严格民政服务机构人员管理,统筹做好防护物资和生活物资的储备,充分保障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和正常生活。

        (四)畅通信访渠道,落实信访责任

        健全信访制度,建立长效信访工作机制,明确各处室(单位)工作职责,确保信访工作规范化。定期组织开展民政重点领域信访不稳定因素和舆情隐患排查调处,根据日常掌握情况,将社会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殡葬管理、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建设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残疾人管理等重点民政业务信访事项纳入排查范围。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严格按照工作机制接访,妥善化解矛盾纠纷。2022年共办理信访件178件,其中人民来信38件,民政部13件,市长信箱12件,信访局窗口3件,接待来访群众3人次,微信公众号后台网友留言6条,12345政务热线平台103件,主要涉及养老(疫情期间养老院探望老人、助餐助浴、尊老金)、低保救助、社区选举、儿童收养、殡葬、婚姻登记等方面问题。以上信访事项均已办理完结,并与信访人建立了良好的联系沟通关系。100%的矛盾化解在了基层,初信初访的一次性办结率达到100%。

        (五)加大普法力度,构建普法新格局

        一是推动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研究制定《泰州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加大宪法日、清明节、儿童节、520、国际社工日、中华慈善日等重要节点的法律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民政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社会组织、进服务机构、进家庭等活动,不断拓展民政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依托民政服务机构(窗口)、村(社区)服务设施等场所,积极开展民政法律事务咨询服务。积极配合司法部门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等工作。二是构建法治宣传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作用,完善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积极引导、规范基层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健全完善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明确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力义务,完善激励保障措施。三是充分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开办普法专栏、专版,以生动直观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互联网、手机信息、LED显示屏等新型普法载体开展动态法治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关注“中国普法”“江苏法治”等新媒体平台,依托“泰州民政”微信公众号推送普法资讯,建立为群众提供一键查询的政策法规获取渠道。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领导班子及职工法治知识掌握广度不够,部分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的系统性研究学习不够。

        (二)法治宣传有待加强。法治宣传形式单一,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高质量的普法宣传措施和形式较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创新举措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慎终如始,善作善成。2023年,全市民政系统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统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法治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全力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法治建设责任。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主要负责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加强对涉及民政业务领域的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研究,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不断提升党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水平。切实担负起对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法治建设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强化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坚持典型引路,推广先进经验,开拓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利用多媒体平台,聚焦服务对象和基层工作人员,逐步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及时宣传民政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法律法规群众知晓率、普及率。

        (三)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民政法治水平。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深化落实,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公职律师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加强行政合同(协议)等涉法事项合法性审查,预防行政争议纠纷;加强执法监督,继续开展民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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