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落实疫情防控举措形势下,为更好地帮助企业渡难关,根据国家、省工作部署,我市人社部门积极打出了纾困政策组合拳,通过“降、返、缓”等有力措施,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纾困发展,稳定就业岗位。
“降”: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问: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于2022年4月30日到期后,是否继续执行?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22〕1号)工作部署,将继续实施国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对照文件规定,全市失业保险基准费率延续按1%实施(其中职工0.5%,单位0.5%)。 问:用人单位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是否需要申报? 答:不需要。用人单位“免填单、免申请”,在核定缴费环节自动享受降费率政策。
“返”: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问:哪些参保企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答:上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失业保险费。 问: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实施条件? 答:1.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统筹地区上年基金滚存结余具备12个月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具体由各统筹地区对照条件确定实施。 2.享受稳岗返还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名单;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 问: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是多少? 答: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参照大型企业实施稳岗返还。 问:企业如何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答:实施“免申即享”经办模式,企业无需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将稳岗返还资金直接发放至企业银行账户。 问: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用于哪些支出? 答:稳岗返还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
“缓”: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 问: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经批准可继续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除泰兴市以外其它市(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企业信用和职工个人权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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