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持续打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联合起草形成了《印发〈泰州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邮寄给我们,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邮寄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15号,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邮编:225300 电子邮件地址:tzzjfzc@163.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30日。 附件: 泰州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征求意见稿).docx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泰州市司法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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