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低于缴存下限 某市审计局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计发现,截至2020年末,全市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规定下限的职工有11542人,涉及512家单位,其中,各县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低于2399元的职工有11277人,涉及499家单位;市直及各区月缴存基数低于2458元的职工有265人,涉及13家单位。 以案释法:上述做法违反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某公管发〔2020〕55号)“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市区为2458元,各县为2399元”的规定,审计要求该单位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督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缴费政策,按照规定足额缴存公积金,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对于经营状况不佳难以足额缴存的企业,按规定手续报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