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审计局针对在市供销社原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经济决策随意、社有资产监管不到位导致国有、社有资产损失严重的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市供销社经济决策随意问题应引起重视》《市供销社亟需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管理》两篇审计要情,指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以及造成的损失,并提出5条具体审计建议,获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前后共作出6次批示,要求加强决策程序,重视加快健全监管机制,切实提高运营质效。 目前,在市审计局大力督促整改下,市供销社已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制定出台《泰州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泰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试行)》两个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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