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设区市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指导目录〉〈裁量基准〉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梳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促进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泰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信函方式。 邮寄地址: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299号,邮编:225300)。 2.电子邮件方式。 电子邮箱:tzwhsc2168@sina.com。 来信来函请注明“《泰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反馈”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 附件: 泰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xlsx 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