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泰州市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 beat365官方网站_365速发国际平台登陆_365bet中文体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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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泰州市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06 15:40 浏览次数:
        • 文 号:泰政办发〔2012〕87号
        • 发文日期:

        海陵区、高港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泰政办发﹝2011﹞129号)精神,切实做好市区各乡镇和涉农街道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市区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三个名城”建设,市政府将组织市有关部门,从今年7月起,对各乡镇、街道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核验收范围

          海陵区、高港区、高新区所属各乡镇和涉农街道,包括:苏陈镇、九龙镇、罡杨镇、大泗镇、胡庄镇、白马镇、永安洲镇、野徐镇、城东街道、城西街道、京泰路街道、口岸街道、刁铺街道、许庄街道、寺巷街道、凤凰街道、明珠街道、沿江街道。

          二、考核验收内容

          通过对各乡镇、街道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考核验收,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和无害化集中处理,以及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目标。

          (一)管理机构设置合理

          1.乡镇、街道设立环境卫生管理所,配备专业管理人员2-3名,并明确专人担任所长,暂不具备条件的由乡镇分管负责人兼任所长。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检查考核、保洁员队伍日常管理、设备设施日常管养和垃圾转运工作。

          2.建制村建立环境卫生保洁站,保洁站负责人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兼任。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清扫、清运、卫生督查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环卫保洁队伍健全

          1.配备环卫作业人员。环卫作业人员包括清扫员和清运员,根据服务范围、人口数量情况,一般按每人清扫80-100户的标准配备。环卫人员统一着装,并配备专用工具。

          2.开展环卫人员培训。乡镇、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按照清扫、分类、收集、处置的要求,抓好环卫作业人员的岗前业务技能培训。

          (三)环卫基础设施完善

          1.垃圾箱(屋),自然村按每25户建1座垃圾箱(屋),或根据村民“一事一议”的原则设置垃圾箱(屋)。垃圾箱(屋)的设计规范,有垃圾分类标识及容器、有盖(顶)、有门窗,选址远离干道、河道。

          2.垃圾收集点,建制村建设垃圾收集点选址适当,分布合理,建设规范,远离居住区、干道和水源保护区,同时配备垃圾收运车辆。

          3.垃圾中转站,建制镇按照规模大小和经济条件,建设1-2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中转站选址科学合理,并配备密闭式运输车辆。

          (四)垃圾处理运行模式规范

          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置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按照“户三包、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五级管理模式运作。

          1.户三包。包清扫,住户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清扫;包集中,住户负责将自家产生的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箱(屋);包整洁,住户负责维护自家房前屋后的花草树木及环境卫生,不随便堆放杂物。

          2.组保洁。各组(自然村)保洁员负责公共部位和主次干道的保洁,将清扫的垃圾倒入垃圾箱(屋)。

          3.村收集。各村保洁员负责收集各组(自然村)垃圾箱(屋)的垃圾,每天按规定时间集中运送到镇中转站,做到日产日清。

          4.镇转运。乡镇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将各村集中运送的垃圾进行压缩,并将压缩后的垃圾运往垃圾处理场(焚烧厂)。也可委托保洁公司运输或由区级统一运输。

          在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运行之前,由各区安排进行集中处理。

          (五)运行经费落实

          1.管理运行经费由各区、乡镇财政共同承担,分担比例由各区确定,列入财政预算。

          2.资金主要用于保证保洁员工资、劳保用品发放和意外伤害保险、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添置、垃圾设施运行和维护、垃圾处置及日常运行管理。

          3.保洁员的工资实行绩效挂钩,依据考核结果按月发放。

          (六)长效管理制度建立

          1.保洁作业制度。实行农村居民房前屋后自我保洁、公共部分村组保洁的责任制,建立农村垃圾处置保洁作业和清运制度。

          2.考核奖惩制度。乡镇和建制村加强对垃圾处理情况的巡查考核,制订考核细则,严格奖惩兑现。

          3.监督检查制度。各建制村配备督查员,每天对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和垃圾箱(屋)的垃圾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分类处置制度。建立农村垃圾分类处置奖励制度,拓展农村垃圾可回收再生资源的渠道,规范农村垃圾分类处置。

          三、考核验收时间安排

          1.2012年5月,对考核验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2012年7月,各区对所属乡镇(街道)、建制村生活垃圾处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2012年8月,市考核小组对各区所属乡镇(街道)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4.2012年9月,各区组织所属乡镇(街道)对生活垃圾处理达标验收进行申报;

          5.2012年10月,市考核小组组织检查验收。

          四、考核奖惩措施

          1.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对达到标准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表彰,年底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达不到标准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对垃圾污染严重的乡镇(街道),实行行政问责。

          2.建立长效考核机制,从明年起,市考核小组将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对各乡镇(街道)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并通报检查情况。年终进行综合检查考核,采取听汇报、查台账、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对抽查合格的乡镇(街道)给予奖励;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乡镇(街道)限期进行整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实行行政问责。

          五、考核验收组织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市政府决定成立市考核小组,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任组长,市城管局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市有关部门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内,具体负责组织对市区各乡镇(街道)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的督促检查、综合考核工作。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考核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附件:1.市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工作考核小组名单

          2.泰州市市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考核验收细则

          3.泰州市市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验收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泰州市市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工作

        考核小组名单

         

        组  长:王宏玖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高  斌  市城管局党委副书记

        成  员:刘松山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处长

        陈龙益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处处长

        刘朝霞  市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

        居  敏  市水利局农水处处长

        周进华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副处长

        吴  刚  市卫生局爱国卫生办公室主任

        马光辉  市农委环能处处长

        丁顺勤  市城管局市容处处长

         

         

         

         

         

         

        附件2:

         

        泰州市市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

        考核验收细则

         

                              乡镇(街道)                                                                            得分           

        项目

        考  核  内  容

        考核方法

        扣  分  标  准

        扣分

        16分

        1.政府重视。政府将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工作纳入工作目标,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或听取汇报。(4分)

        查阅资料(文件、会议记录等)

        政府每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或听取相关汇报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1分,扣完2分为止;

        未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的,扣2分。

         

        2.机构健全。镇(街)设立环境卫生管理所,明确专人担任所长,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建制村(居)建立环境卫生保洁站,并明确负责人(4分)

        查阅资料,查看现场(每个镇随机抽查3个村)

        组织机构不健全,未设立环境卫生管理所的扣1分,未配备专业管理人员的扣1分;

        未建立环境卫生保洁站或未明确负责人的,发现一个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3.职责明确。镇(街)负责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检查考核、保洁员队伍日常管理、环卫设备设施日常管养和垃圾转运等工作;村(居)负责生活垃圾清扫、清运、卫生督查考核和日常管理等工作。(2分)

        查阅资料,查看现场(每个镇随机抽查3个村)

        职责不明确扣1分;分工不合理扣1分。扣完为止。

         

        4.城乡生活垃圾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6分)

        查阅资料

        生活垃圾管理运行经费和保洁人员工资未纳入财政预算的,各扣3分。

         

         

         

        项目

              

        考核方法

              

        扣分

        20

        1.垃圾中转站。压缩式垃圾中转站运转正常、保养及时,并配备密闭式运输车辆。(10分)

        查看现场

        垃圾中转站不能正常运转的扣5分;

        保养不及时或有锈斑的扣2分;

        未配备密闭式运输车辆的扣3分。

         

        2.垃圾箱(屋)。按每25户建一座垃圾箱(屋);垃圾箱(屋)设计规范,有垃圾分类标识及容器、有盖(顶)、有门窗,远离干道、河道。(5分)

        查看现场(每个镇随机抽查3个村)

        垃圾箱(屋)未按比例配备的,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垃圾箱设计不规范的,扣2分。

         

        3.垃圾收集点。选址适当,分布合理,建设规范,远离干道、水源保护区;并配备垃圾收运车辆。

        5分)

        未设立垃圾收集点或垃圾露天堆放的,扣3分;未配备垃圾收运车辆的,扣2分。

         

        25

        1.户三包。住户包清扫、包集中、包整洁,负责自家门前屋后的卫生保洁,将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箱(屋)内。(5分)

        查看现场和记录

        (每个镇随机抽查3个村)

        住户未执行三包规定,或未将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箱(屋)内,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2.组保洁。各组(自然村)保洁员负责公共部位和主次干道的保洁,将清扫的垃圾倒入垃圾箱(屋)内。(5分)

        保洁员未做好公共部位和主次干道保洁的,发现1处,扣0.5分;未将垃圾倒入垃圾箱(屋)内,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3.村收集。各村保洁员负责收集垃圾箱(屋)的垃圾,每天将产生的垃圾集中运送到镇中转站。

        5分)

        查看现场和记录

        (每个镇随机抽查3个村)

        各村未集中收集垃圾或未按时转运至镇中转站,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4.镇(街)转运。镇(街)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将各村集中送来的垃圾进行压缩,并将压缩后的垃圾运往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5分)

        镇(街)未按规定将垃圾进行压缩,扣2分;未及时将垃圾运往垃圾处理场的,扣3分。

         

        5.垃圾收集率达到85%以上。(5分)

        按人均日产垃圾0.5公斤计算垃圾收集率,达不到85%的,每降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项目

              

        考核方法

              

        扣分

        15

        1.主次干道管理。镇(村)主次干道、后街背巷、路面两侧、村头路旁、公共场所无积存生活垃圾,视野内无白色污染。(5分)

        查看现场(每个镇随机抽查3个村)

        镇(村)主次干道等处有积存垃圾,发现1处扣0.5分;视野内有白色污染,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2.房前屋后管理。镇(村)房前屋后无乱堆生活垃圾,无乱贴乱画野广告。(5分)

        镇(村)房前屋后有乱堆垃圾,发现1处扣0.5分;有乱贴乱画野广告,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3.河道管理。镇(村)河塘、水道无生活垃圾、无杂草、无各种漂浮物。(5分)

        镇(村)河道有生活垃圾、杂草或漂浮物,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12

        1.配备环卫作业人员。按住户比例配备清扫员和清运员(标准一般为每人清扫80-100户),或按清扫面积配备;保洁员统一着装,并配备专用工具。(8分)

        查阅资料,查看现场(每个镇随机抽查3个村)

        未按住户比例或清扫面积配备保洁员的,每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未统一着装的扣1分;未配备专用工具的扣1分。扣完为止。

         

        2.开展培训。每月定期对保洁人员进行培训,不少于2次。(4分)

        未定期对保洁人员进行培训的,少一次扣2分。

         

        长效

        管理

        制度

        建立

        12

        1.镇(街)管理制度。镇(街)建立中转站运行管理制度、清扫保洁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及垃圾分类处理奖励制度等。(10分)

        查看资料

        镇(街)长效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每少一项扣2分。

         

        2.村居管理制度。村(居)建立保洁人员日常管理制度、督查考核制度。(2分)

        村(居)长效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每少一项扣1分。

         

        注:考核总分为100分,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达到标准,通过验收;得分90分以下为未达到标准,须整改后,再次进行验收。

         

        附件3:

         

        泰州市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验收申报表

        申报单位:                    乡镇(街道)                   填报人:            

        申报单位

        基本情况

        辖区道路面积

         

        自然村数量

         

        住户数

         

        人口数

         

        生活垃圾

        一体化管理

        主要措施

         

        乡镇(街道)

        自查情况

         

        (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盖章)

                                                年   月   日

        区政府

        (管委会)

        检查考核

        意见

         

        (是否达到验收标准)

         

         

        (盖章)

                                                年   月   日

        市考核小组

        验收意见

         

        考核小组成员签名:

         

         

         

         

        验收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各区统一收齐,于2012年9月30日前报市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管局内)。联系电话:86999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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