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堰区哪些城乡居民可以少缴或不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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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市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精神病患者,特困职工的家庭成员,麻风病患者,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人享受部分减免,其中学生和少年儿童给予全额资助,减免对象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一二级)(无证件人员需要相关部门证明),到基层服务平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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