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保关系从其他地区转移到泰州时,待遇如何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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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江苏省内跨统筹区流动时,应及时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医保关系转入本市时,接续期间待遇享受衔接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从原参保地末次缴费月份开始计算,三个月内在本市参保足额补缴并正常缴费的,在本市参保当月起享受本市职工医保待遇,原参保地末次缴费当月及之前月份的职工医保待遇由原参保地负责。
(二)从原参保地末次缴费月份开始计算,三个月内未在本市参保并足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到账之日起,个人账户按规定划拨,连续缴费满 3 个月后可享受医保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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