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精神障碍门诊特殊病病种调整为: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向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抑郁症。
患上述严重精神障碍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规定备案后,自2022年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在医院专科治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12000元以内按实报销,12000元以上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报销比例为9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报销比例为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