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泰州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良好开局。
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新提升:全市PM2.5浓度3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6%,39个省考以上断面优Ⅲ比例92.3%,主要入江支流无劣Ⅴ类水体,县级以上在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健康长江泰州行动跃上新台阶:开展“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十一大专项行动,完成大数据平台二期项目建设,制定发布全国首个《健康长江评价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生态保护建设取得新进展:编制《泰州市城市生态评估与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研究报告》,全面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实现市域全覆盖。环境执法监管达到新水平:持续开展水、气、固废等六大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52件。政策制度创新实现新突破:制定出台《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服务产业强市十条举措》,开展豁免企业培育行动,精准投放限产豁免,协调发放全省首笔绿色再贷款和“碳权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