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 边督边改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九批) beat365官方网站_365速发国际平台登陆_365bet中文体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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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九批)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4-11 17:23 浏览次数: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20224 月 10 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D2JS202204020063

        泰州市泰兴市分界镇官庄村18组,楠杰生猪养殖场,距离最近居民约80米,恶臭异味及噪音严重扰民,养殖废水污染河道。

        泰州市  泰兴市

        水,大气,噪音

        4月3日至4月8日,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分界镇人民政府多次对泰兴市楠杰生猪养殖场现场检查,查阅该养殖场环评文件、固定污染源登记表等资料,对生产现场、各产排污环节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4月4日上午,泰兴市委、市政府领导现场督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距离最近居户约80米,恶臭异味及噪声严重扰民”问题。楠杰生猪养殖场西侧场界距离最近的居民约70米,北侧场界距离最近的居民约60米,东侧场界距离最近的居民约90米,南侧场界距离最近的居民约140米。该养殖场猪舍内现存栏次品猪20余头,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猪舍通风系统风机正常运行,但场区周边有一定气味,猪舍排气风机有噪声产生。对该养殖场场界废气进行同测点两次监测,废气中氨、硫化氢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氨、硫化氢的标准限值。对该养殖场场界噪声进行监测,对照《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1类区昼间标准限值,东侧场界、北侧场界、西侧场界3个测点昼间环境噪声超标,南侧场界昼间环境噪声监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
        二、关于“养殖废水污染河道”问题。检查发现该养殖场北侧蓄粪池有软管将粪水直排农田,农田内蓄积的养殖废水溢流至场界东南侧150米灌溉渠内渗透,养殖场东侧蓄粪池积蓄的废水溢流到场界东侧土质灌溉渠内渗透。泰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场界东南侧150米灌溉渠废水、排放软管内积水及场界东侧灌溉渠废水进行采样监测。对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5中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标准限值,场界东南侧150米灌溉渠废水、排放软管内积水、场界东侧渠道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均超标。该养殖场北、南、西侧均无河道,东侧约130米为增产港,检查未发现该养殖场有通向增产港的排污口。

        部分属实


        一、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泰兴生态环境局对泰兴市楠杰生猪养殖场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养殖废弃物直接向外环境排放的行为立案查处(泰环罚告字〔2022〕2-63号),拟处罚款2.6万元。督促该养殖场立即停止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养殖废弃物直接向外环境排放的行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泰兴生态环境局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泰环限改字〔2022〕2号),责令该养殖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噪音达标排放。分界镇要求该养殖场2022年4月底前对水(除臭剂)喷淋废气处理设施采取封闭隔音措施,更换低频节能环保风机,对猪舍通风系统进行改造,确保废气得到有效处理。
        三、分界镇已督促该养殖场4月6日全部清栏,整改措施未到位前不得复产,组织人员对养殖场内猪舍进行消毒,抽走养殖场东侧和东南侧灌溉渠内废水送附近农田调节池储存,全面整治养殖场内外环境。泰兴生态环境局联合分界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养殖场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2

        X2JS202204020026

        泰州市海陵区东进路118号,原锦泰商业广场一楼中部,数十家犬类经营户,犬叫声、犬粪异味扰民。

        泰州市  海陵区

        大气

        4月3日至5日,海陵区城北街道办事处牵头,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派出所、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现场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泰州市海陵区东进路118号,原锦泰商业广场一楼中部,数十家犬类经营户”问题。经核查,锦泰商业广场位于泰州市海陵区东进路118号,该广场为纯商业用房,周边均为商业区,距离东侧最近居民区约50米,一楼中部有宠物经营户14家,除一家店铺经营猫类宠物,其余13家均经营犬类宠物。
        二、关于“犬叫声扰民”问题。经核查,现场存在店主将宠物放置店外公共部位售卖现象,犬叫声扰民确实存在。
        三、关于“犬粪异味扰民”问题。经核查,各商户将宠物产生的粪便装袋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但现场环境卫生较差,宠物异味明显。

        属实


        一、4月3日下午,城北街道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分局、城北派出所、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属地社区对锦泰商业广场进行联合检查,逐一核查其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城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3家无证经营的宠物店4月20日前完成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
        二、要求宠物店主对占用公共地域进行清理,将宠物全部收拢至店内经营,减少犬叫声扰民现象,并逐户发放宠物经营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合规经营。城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宠物店张贴市容环卫责任书,明确不得将宠物及物品放置到店外和保持好门前卫生等具体要求。
        三、4月7日、9日晚城北街道通过走访宠物市场所在的锦泰广场3楼的租户及东侧居民了解到,上午8点左右和下午5点左右犬叫声较大,其余时间不大,租户及东侧居民表示能够接受。
        四、城北街道于4月3日、5日分别组织人员对乱堆乱放进行清理,并彻底打扫环境卫生和消毒,同时督促物业管理公司每日进行巡查,对道路进行冲洗,保持环境整洁。
        五、强化镇街社区网格员作用,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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