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 边督边改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六批) beat365官方网站_365速发国际平台登陆_365bet中文体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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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六批)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4-20 10:11 浏览次数: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十六     20224 月 17 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D2JS202204090087

        泰州市泰兴市河失镇司马村8组232省道附近,润华化工厂(厂外无挂牌),开采地下二氧化碳,超量开采12万吨以上。

        泰州市  泰兴市

        其他污染

        2022年4月12日,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调查组,现场查阅润华公司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销售记录等资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关于“开采地下二氧化碳,超量开采12万吨以上”问题。
        2016年3月7日,原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为润华公司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3200002016038110141420),其中载明采矿权人:泰兴市润华气体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矿山名称:泰兴市润华气体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泰兴河失二氧化碳气矿,开采矿种:二氧化碳气,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矿区面积:0.9669平方公里,有效期限:2016年3月7日-2026年3月7日,生产规模:0.82亿立方米/年(折合液态二氧化碳15万吨/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规定的可采地质储量约10.84亿立方米,折合液态二氧化碳气约162.6万吨。
        润华公司于2015年9月全资收购泰兴市顺天气体开发有限公司,润华公司开采的二氧化碳气全部由泰兴市顺天气体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对外销售。经查,自2016年至2022年3月底,泰兴市顺天气体开发有限公司累计对外销售约702987.24吨。经现场核实,润华公司和顺天公司均没有库存,实际销售量就是开采量,累计开采量702987.24吨远小于开发利用方案中规定的总可开采量10.84亿立方米(约162.6万吨)。

        部分属实

        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泰兴市润华气体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限定的规模实施开采,严禁发生超量开采行为。

        2

        D2JS202204090095

        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杨港村,泰州市扬威新型建材厂,使用淘汰生产设备进行生产,生产时噪音扰民,原料露天堆放,扬尘严重,粉煤灰堆放场所无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雨天污水四处流淌,流入农田导致无法耕种。

        泰州市  姜堰区

        噪音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张甸镇、自规分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等部门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政府分管领导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泰州市扬威新型建材厂位于姜堰区张甸镇杨港村,经营范围:粉煤灰多孔免烧砖、混凝土砌块砖制造、销售;建材(不含油漆)零售。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2006年11月21日,该厂《粉煤灰砖制造项目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咨询报告表》经原姜堰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规模年产粉煤灰砖600万块,2010年建成投产,2020年4月23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21204565307800C001W),同年4月25日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生产设备:混凝土砖(砌块)成型机1套、水泥储罐1个等;主要原辅材料:石粉、水泥、黄砂等;生产工艺:原料-混合搅拌-输送-压制成型-成品。
        一、关于“泰州市扬威新型建材厂,使用淘汰生产设备进行生产”问题。该厂主要生产设备为混凝土砖(砌块)成型机1套,该设备实际单班产量为1.2万块,铺地面积为345.6平方米,测算其单班年产能超过10万平方米,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该设备不在国家明令淘汰之列。
        二、关于“生产时噪音扰民”问题。2022年4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结合前期检查,该厂生产过程中有机械噪声产生。2021年4月7日,泰州市姜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厂正常生产时北侧厂界及北侧最近居民(杨港村十三组37号)户外噪声情况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该厂北侧界外1米处昼间噪声等效声级51.4dB(A),对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昼间噪声达标;杨港村十三组37号居民户外南侧1米处昼间噪声等效声级49.1dB(A),对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昼间噪声达标。鉴于该厂生产车间距离北侧最近居民(杨港村十三组37号)约110米,且厂房未完全封闭,实际生产过程中,噪声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三、关于“原料露天堆放,扬尘严重”问题。该厂物料堆场位于车间北侧,场地上堆放有石粉约1000吨、黄砂约10吨,物料均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未露天堆放。现场虽未发现原料露天堆放问题,但厂区地面积尘较多,存在扬尘污染。
        四、关于“粉煤灰堆放场所无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雨天污水四处流淌,流入农田导致无法耕种”问题。该厂物料堆场堆放的原料为石粉、黄砂,2020年将粉煤灰替换为石粉,目前已不使用。该厂在厂区东侧设置有一容积为20立方米的雨水收集池,距离物料堆场约100米,未设置引水沟,不能有效收集场地雨水,存在场地污水流入东北侧紧邻耕地的现象。该耕地地块约24.75亩,部分用于蟹塘养殖,部分闲置,2017年初对蟹塘部分进行复垦,该土地一直未耕种。

        部分属实

        一、加强扬尘噪音管控。责成张甸镇督促该厂5月20日底前物料入棚,同时加强场地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及时采取洒水、覆盖、清扫等抑尘措施,减轻扬尘、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规范雨水收集处置。责成张甸镇督促该厂5月底前规范提升雨水收集池,设置排水沟,提高场地雨水收集率。
        三、落实周边环境长效整治。责成张甸镇对该厂东侧、南侧沟塘周边环境进行整治,落实长效管护措施;并督促该厂对复垦土地进行种植。


        3

        D2JS202204090082

        泰州市姜堰区泰高路328道路施工项目,扬尘扰民,无降尘措施。

        泰州市  姜堰区

        大气

        接到举报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交通局、城管局等单位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政府分管领导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关于“泰州市姜堰区泰高路328道路施工项目,扬尘扰民,无降尘措施”问题。
        姜堰南绕城(盐靖高速至新229省道段)快速化改造工程、姜高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未完全采取湿法作业,部分路段未落实喷淋降尘措施,存在部分裸土未覆盖、部分围挡缺损严重等现象。

        属实

        一、立即停工整改。4月10日至4月14日,全线停工整改,严格对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抑尘措施,避免雨天泥泞、晴天扬尘等现象。
        二、加强日常监管。责成区交通局全力配合泰州市交通局加强姜堰南绕城快速化改造工程、姜高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监管,安排专门力量加大巡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抑尘措施,抓好长效管理。


        4

        X2JS202204090033

        泰州市靖江市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罗家村,靖江市苏通港务有限公司,新建8处3000吨中转站,无环保等相关手续。

        泰州市  靖江市

        其他污染

        2022年4月10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会同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靖江市交通运输局、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相关情况如下:
        关于“新建8处3000吨中转站,无环保等相关手续”问题。
        靖江苏通港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2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0690771928T,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1200690771928T001Q。该公司建设的8座3000吨储罐是“年周转300万吨砂石等建材项目”的工程,“年周转300万吨砂石等建材项目”于2021年2月开工,12月完工,新建1台MQ2535门机,门机轨道内增加移动皮带机BC1,2#泊位后沿增加BC4固定皮带机,下游引桥增加BC5固定皮带机,在码头平台及引桥增加部分移动皮带机,相应配置5台卸料料斗、新增1台水泥卸船机、1台装船机及8座3000吨水泥储罐等,相关手续如下:
        1.2019年5月24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水利厅以苏交计〔2019〕75号印发《江苏省沿江砂石码头布局方案》,确定苏通港务为新港作业区砂石上岸点;
        2.2019年8月15日,靖江市行政审批局以靖行审备〔2019〕109号文,同意苏通港务“年周转300万吨砂石等建材项目备案” ;
        3.2020年1月6日,泰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泰行审批[2020]20009号文,出具《关于靖江市苏通港务有限公司年周转300万吨砂石等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4.2020年9月18日,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同意苏通港务砂石项目技改方案;
        5.2020年10月30日,靖江市交通运输局通过苏通港务装卸工艺升级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
        6.2022年3月24日,苏通港务通过年周转300万吨砂石等建材项目通过自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由于受当前疫情影响,靖江苏通港务有限公司尚未组织“年周转300万吨砂石等建材项目”竣工验收。

        部分属实

        靖江市交通运输局督促靖江苏通港务有限公司“年周转300万吨砂石等建材项目”尽快组织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5

        X2JS202204090030

        泰州市海陵区时代花园,楼下临街开设大量餐饮、烧烤店,每天经营至凌晨2、3点,油烟、噪音严重扰民,油污、饭菜残渣经常堵塞下水道。

        泰州市  海陵区

        大气

        4月10日,接到信访交办件后,海陵区高度重视,区政府主要领导现场视察,要求城中街道、海陵生态环境局等单位部门迅速开展联合调查,掌握准确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有效推进落实。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在现场查看后,第一时间召集城中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就时代花园北侧餐饮商铺油烟排放、噪音等问题进行座谈分析,同时成立调研专班,深入细化了解各餐饮商铺具体情况。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楼下临街开设大量餐饮、烧烤店,每天经营至凌晨2、3点”问题。时代花园小区楼下临街共开设14家餐饮店,其中1家为烧烤店(承杰烧烤),其余是常规餐饮店。其中参皇药膳鸡、兴化猪头肉炸串、光头鸡公煲、陶庄羊肉馆、红莲药膳鸡等5家餐饮店经营夜宵,营业时间为:17:00至24:00左右或凌晨2:00左右。
        二、关于“油烟、噪音严重扰民”问题。根据《关于饮食业单位排气适用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函〔2005〕225号)中规定:“若火锅店未采用烹炒、烧烤和油炸等方法加工食品,则不宜将其排气定性为含油烟气体”,两家药膳鸡火锅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其余12家餐饮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现场检查时,12家餐饮店虽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但未能提供油烟净化装置定期清洗的台账资料,且临街餐饮店与小区住宅为上下层,距离较近,餐饮油烟、噪音对居民生活会有一定影响。因3月29日海陵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疫情通告,该小区被划入防范区内,楼下餐饮店一直未能正常营业,无法进行油烟和噪音检测。
        三、关于“油污、饭菜残渣经常堵塞下水道”问题。住建部门在2021年已对该区域的污水管网进行了改造,实现了雨污分流,所有店铺产生的污水均已接入污水管网,餐厨垃圾统一由蓝德公司收集处理。检查时未发现下水道堵塞现象,但不排除日常经营过程中有堵塞下水道的情况。

        属实

        一、海陵生态环境局联合城中街道办事处对14家餐饮店送达整改通知单,要求其在恢复正常营业后,做好营业期间的油烟、噪声管控,定期清理油烟净化装置并做好台账记录,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减少油烟、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二、由于该小区临街餐饮店一直处于未正常营业状态,未能开展油烟、噪声检测,海陵生态环境局已督促餐饮店在此期间做好油烟净化装置的维护工作;待正常营业后,将组织开展油烟、噪声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三、因本信访件中的承杰烧烤为本轮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十批D2JS202204030027信访件中的被举报对象,因无专用烟道且短时间内无法整改到位,原定于6月底将该烧烤店关停。现考虑到该处油烟问题涉及面广,在解决小区楼下临街餐饮店扰民问题的同时考虑个体工商户的生计,城中街道办事处决定建设餐饮“油烟绿岛”,配套专用烟道,实现油烟的集中收集,对油烟进行二次净化处理,确保油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6

        X2JS202204090041

        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石黄村,集体土地被强行占用违规搭棚用于养殖畜禽,并占用农田排水沟,粪便污水排入河中,臭气扰民。

        泰州市  姜堰区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三水街道、自规分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单位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政府分管领导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石黄村,集体土地被强行占用违规搭棚用于养殖畜禽”问题。
        信访件中反映的养殖地点位于石黄社区3组,该组居民石宝林于2017年前后在其居住的房屋北侧搭建约25平方米的简易棚披,并在房屋东侧用铁丝网圈围了约133平方米的土地用于畜禽养殖,现场核查时存栏鸡23只、鸭8只、羊7只,属于非规模化零散养殖。石宝林搭建棚披和圈围土地共158平方米(土地利用图斑为建设用地),其中132平方米是其自留地,其余26平方米为占用东侧南北向道路的斜坡,搭建的棚披未办理批准手续。
        二、关于“占用农田排水沟”问题。
        现场未发现排水沟。据了解,该区域原有一条南北走向的明渠排水沟,后因道路拓宽将明渠排水沟改造为地下排水管,该养殖棚披未占用排水管网地面。
        三、关于“粪便污水排入河中”问题。该户采用干清粪模式饲养畜禽,所产粪便用于农田施肥,棚舍北侧距离府前河约50米,两者之间为农田,已种植油菜,未发现畜禽粪污排入河中现象。
        四、关于“臭气扰民”问题。该户西侧仅有1户居民居住,现场确有因养殖畜禽产生的异味。

        基本属实

        责成三水街道督促当事人立即整改。截至4月11日,石宝林户已自行销售处理了养殖的畜禽,拆除了棚披和栏网,并表示今后不再饲养。

        7

        D2JS202204090049

        泰州市海陵区宝龙尚水湾西门,地锅传奇、成都小冒菜,油烟及抽油烟机噪音扰民。

        泰州市  海陵区

        大气,噪音

        4月10至11日,海陵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城东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主要领导两次带队现场调查核实,现场会商研究整改方案。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油烟扰民”问题。
        1. 海陵区陈文育小吃店。经查,该店在餐饮经营过程中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营业时产生的油烟无组织排放。
        2. 海陵区尚水湾小吃店。经查,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现场检查时,该店正常营业,店内有食客正在用餐,厨房员工正在使用炒菜锅、烫菜炉制作食材,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店正常营业时产生的油烟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编号:YCJC202204100673),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的油烟排放浓度为0.05mg/m3(GB18483-2001标准限值2.0mg/m3),达标排放。但该店在营业过程中产生的油烟会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二、关于“抽油烟机噪音扰民”问题。
        经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分别对海陵区陈文育小吃店、海陵区尚水湾小吃店昼间噪声进行检测(因受疫情影响,近期两家餐饮店晚九点左右已打烊,故未进行夜间噪声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编号:No.TK22M011156、No.TK22M011157),海陵区陈文育小吃店、海陵区尚水湾小吃店正常营业时噪声分别为53.8dB(A)、58.6dB(A)(昼间噪声排放执行2类区标准,60dB(A)),均达标排放。但餐饮店在营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会对周边环境产有一定影响。

        基本属实

        一、海陵生态环境局对海陵区陈文育小吃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0.725万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二、要求海陵区尚水湾小吃店做好油烟净化装置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油烟和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三、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网格员作用,加强日常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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