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 边督边改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六批) beat365官方网站_365速发国际平台登陆_365bet中文体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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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六批)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4-30 08:27 浏览次数: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二十六     20224 月 27 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D2JS202204190081

        泰州市姜堰区溱潼镇溱东村振溱路17号,江苏三锐研磨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时扬尘污染严重,多次反映未处理。

        泰州市  姜堰区

        大气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溱潼镇、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政府副区长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经查,江苏三锐研磨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溱潼镇东工业集中区姜溱东路8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4MA1NG01898,该公司主要从事超硬材料磨具(直径450毫米以下的各种结合剂砂轮除外)制造。该公司超硬材料磨具制造项目于2017年9月12日经原泰州市姜堰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同年10月26日通过原泰州市姜堰区环境保护局验收,2020年3月17日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21204MA1NG01898001W);主要生产工艺:投料混合-成型-固化-精加工-检验-包装-成品。废气主要为投料、精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固化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投料和精加工工序配套有布袋除尘设施,固化工序配套有活性炭+水喷淋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江苏三锐研磨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时扬尘污染严重”问题。2022年4月22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公司混合、成型、固化、精加工均在生产,生产过程中有粉尘产生,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均在运行,泰州市姜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厂界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厂界颗粒物浓度达标。
        二、关于“多次反映未处理”问题。经查阅,2018年以来,该公司因粉尘问题被同一举报人在省市区多级、多次举报(2018年7月29日厅长信箱、2019年6月3日市级信访接待、2019年11月6日省长信箱以及12345信访平台)。省市区生态环境、信访等各级部门均到现场对反映问题进行了核实和调查,未发现该公司违法排污行为,厂界颗粒物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信访问题均已作终结处理。

        部分属实

        一、责成溱潼镇督促企业按环评批复要求规范设置排气筒。
        二、责成溱潼镇督促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规范废弃物处置,确保环境安全。
        三、责成溱潼镇加强日常监管,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区域安全、环保质态。

        2

        X2JS202204190038

        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马船西路5号,厂内烟囱长年排放有毒烟气,西风、西南风时尤为严重。

        泰州市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大气

        2022年4月21日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会同永安洲镇环保科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举报点位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马船西路5号实为“泰州市旺灵绝缘材料厂”(老门牌号码是马船路北侧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2031411362274。该厂建于1982年,2000年11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经泰州市高港区环境保护局审批,主要生产TF-1/2型微波复合介质覆铜箔基片,生产工艺流程为材料混合—球磨—数次冷、热轧—高温烧结(小于330℃)—表面处理—模压—检验—包装。厂区北侧无居民,东面距离沿街商铺约20米,南面距离居民房屋约20米,西面为停用的粮库,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未要求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关于“厂内烟囱长年排放有毒烟气,西风、西南风时尤为严重”问题。该厂区目前只有浸胶工艺(生产工艺流程中的材料混合)还在生产,共有7台浸胶机其中6台挂牌停运,配套建设了一套水喷淋+光氧催化废气治理装置(环评中未要求),正常每个月生产4-5天。目前由于订单较少及疫情影响,已停产半个月,现场未能对废气进行检测。

        部分属实

        一、待该公司恢复生产后,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将委托有资质单位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进一步处置。
        二、按网格化监管责任清单,明确永安洲镇为责任单位,加强对泰州市旺灵绝缘材料厂的巡查、监管,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同时做好企业的风险防控与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3

        D2JS202204190052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4050066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调查情况称“欧亚小区农贸市场已初步建成,位于现疏导点对面,目前正在进行路面、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预计2023年初通过验收后交付使用,届时苏陈镇将主动拆除该临时疏导点”,目前还存在占用街道、污水横流、经营噪音及异味扰民等问题,检查时间点和实际产生环境问题的时间点不一致,导致调查结果不符合实际,要求早晨6点进行现场检查。该疏导点属于违建,占用盲道,应立即拆除。

        泰州市  海陵区

        其他污染

        自4月20日以来,苏陈镇安排城管人员每日早6点至晚7点对疏导点进行巡查。4月21日,海陵区委常委、副区长带队赴现场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督办。
        一、关于“目前还存在占用街道、污水横流、经营噪音及异味扰民等问题,检查时间点和实际产生环境问题的时间点不一致,导致调查结果不符合实际,要求早晨6点进行现场检查”问题。①经现场核查,疏导点外偶尔存在周边农户占道经营行为。②2021年底海陵区住建局完成了该区域的污水管网改造,污水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收集设施日常清理。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商贩泼洒污水现象。③现场有个别叫卖人员,未发现有使用喇叭等产生噪音的行为。④现场未闻见明显异味。
        二、关于“该疏导点属于违建,占用盲道,应立即拆除”问题。经现场核查,苏陈镇所辖欧亚国际花园、紫荆城、馨晨苑等小区隔街紧临,小区居住人口共7000人左右,小区建成之初,周边配套不完善,不少流动摊贩、菜农在小区周边占道摆摊,造成交通拥堵等问题。为方便周边居民购物、买菜,解决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市容环境脏乱差等问题,苏陈镇政府临时设立了便民疏导点。

        基本属实

        一、苏陈镇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小区居民的沟通解释,绝大多数居民对疏导点的设立表示理解和支持。
        二、自4月20日起,苏陈镇加强现场管理,安排城管队员每天早上6点至晚上7点(疏导点营业时间:早上5点至晚上7点)对可能存在的占道经营、噪音、异味扰民等问题现场督查。
        三、为从根本上解决周边小区居民买菜难问题和临时疏导点扰民问题,苏陈镇督促施工单位加快配套农贸市场的建设进度。目前,该农贸市场正在进行路面、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预计2023年初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届时苏陈镇将立即拆除临时疏导点。

        4

        X2JS202204190031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东润第一城43号楼,小区西北侧的一处垃圾中转站,转运附近10多个小区生活垃圾,原设计为建筑垃圾中转站,后违规改为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桶随意堆放,异味扰民,装卸运输垃圾时,噪音扰民,垃圾渗滤液直排北侧大寨河,导致河水黑臭。

        泰州市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水,大气,噪音

        收件后,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交办,明确凤凰街道为牵头部门,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建局为责任部门。4月21日开始,凤凰街道会同泰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原设计为建筑垃圾中转站,后违规改为生活垃圾中转站”问题。2022年4月21日-22日,凤凰街道、泰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联合现场核查,共核查两处。其中一处为东润第一城垃圾中转站,东润第一城小区开发企业在设计小区图纸时将该垃圾转运站与小区住宅用房进行了同步规划、设计,2009年10月10日,市规划部门对该小区的规划总平面图(含垃圾转运站)进行了审批,小区开发企业根据市规划部门核准的总平面图对该垃圾中转站和住宅用房进行了施工建设。2011年底,小区开发商将该垃圾中转站交付泰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管理、使用至今。另一处为东润第一城小区内部西北角(东润第一城垃圾中转站南围墙南侧)垃圾桶集中堆放处,此处原为东润第一城小区内部建筑垃圾池,2017年小区建筑垃圾池取消,物业未事先在小区公示,存在擅自将此处改为生活垃圾桶集中堆放处的问题。
        二、关于“垃圾桶随意堆放,异味扰民,装卸运输垃圾时,噪音扰民的情况”问题。东润第一城小区内部西北角(东润第一城垃圾中转站南围墙南侧)垃圾桶集中堆放场所,面积50平方米,距离相邻的43号住宅楼约10米,现场堆放120个240升垃圾收集桶,其中40个垃圾桶存在筒体开裂的情况,现场闻到有异味,且每天早上环卫垃圾压缩车会在此场地进行吊装、压缩生活垃圾作业,作业期间确有噪音。东润第一城垃圾中转站处理生活垃圾通过专业垃圾压缩车收集后再运输至该中转站进行压缩、转运,中转站内安装了除臭设备,每日对该转运站的作业区不间断喷洒天然除臭液。同时,转运站工作人员每日对站点内部进行全面消毒、冲洗。经核实,因该站点设备维修,从2022年4月15日起,站内压缩机械就处于停工状态,该中转站临时用垃圾收集车收集环卫工人清扫马路的垃圾。调查人员在中转站未闻到明显异味,垃圾收集车启动时存在一定噪声。4月24日该中转站已完成压缩机械的维修工作,后期将不再使用垃圾收集车。
        三、关于“垃圾渗滤液直排北侧大寨河,导致河水黑臭”问题。东润第一城垃圾中转站在院内地下建设一处垃圾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收集池无排污口通向北侧河道(名称为翻身河并非大寨河),产生的渗滤液由该收集池全量收集,市环卫处定期通过槽罐车辆抽吸送至泰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进行规范处置。东润第一城小区内部西北角(东润第一城垃圾中转站南围墙南侧)垃圾桶集中堆放场所,地面为水泥硬质化地面,垃圾收运后物业在场地上对空垃圾桶进行冲洗,冲洗后的污水流入小区污水管道,再排至市政污水管网。现场检查时,垃圾中转站北侧翻身河水质感官尚可,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河道水质进行检测,尚未取得检测报告。
        2022年4月23日,属地东谢社区对东润第一城西北角临近垃圾中转站的43号楼随机走访了4户居民,4户居民普遍反映垃圾桶转运、清理及时,噪音减小或降低,污水排放进污水井。

        部分属实

        一、凤凰街道督促东润第一城小区物业已将小区内部垃圾桶堆放场所中所有破损的垃圾桶全部撤离了现场。2022年4月23日下午,物业公司已将40只损坏的垃圾桶全部回收至仓库。4月24日上午,物业公司已将剩余80只垃圾桶分散放置小区各楼道口,取消了生活垃圾桶集中堆放场所。
        二、凤凰街道、东谢社区与市环卫部门、物业对接,从2022年4月25日起,东润第一城小区物业将安排工人直接将小区楼道口的垃圾桶送至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置,环卫垃圾压缩车不再到43号楼西北侧进行集中吊装、压缩、转运。
        三、将根据河道水质采样检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凤凰街道也将会同区住建局加强巡查,督促物业、中转站及时清运垃圾、渗滤液,从而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5

        D2JS202204190043

        泰州市兴化市大垛镇曹阳东路工业园区,宏奥体育,废水排入厂区南侧5米的河内,烧锅炉导致扬尘污染严重。

        泰州市  兴化市

        大气,水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4月21日,兴化市大垛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经查,兴化市宏奥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位于兴化市大垛镇工业园区,主要从事橡胶跑道颗粒项目生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1MA1QG6DB9G。该公司体育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4月22日经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批(泰行审批(兴化)〔2019〕20072号),2019年12月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2019年12月3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1281MA1QG6DB9G001V,有效期至2022年12月29日。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废水排入厂区南侧5米的河内”问题。经查,该公司无工艺废水排放。生活污水通过管网进入大垛镇污水处理厂;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用水每半年更换一次,更换后的水喷淋废液作为危废委托泰州淳蓝工业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目前暂存于厂区内;冷却水经2立方米冷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因冷却池容积较小,存在外溢河道的可能。
        二、关于“烧锅炉导致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经查,该公司蒸煮工段使用电加热炉,蒸煮工段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气液分离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上料和粉碎工段的粉尘,经配套布袋除尘设施收集处理,但车间局部有明显积尘。在今年2月份兴化市开展的体育材料(橡胶颗粒)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该公司已自行停产整治,未能对该公司废气、粉尘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

        部分属实

        一、落实整改措施。大垛镇人民政府督促该公司改造冷却水循环系统,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兴化生态环境局待该公司复产后,对该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大垛镇人民政府充分发挥网格监管的作用,加强日常巡查,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6

        D2JS202204190036

        泰州市兴化市戴南镇茅山殡仪馆附近,惠民医疗垃圾固废处置厂、锦明医疗垃圾固废处置厂、明锋医疗垃圾固废处置厂,东南风时异味严重扰民。

        泰州市  兴化市

        大气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市委常委、戴南镇党委书记现场督办。4月19日-20日,兴化市戴南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关于“惠民医疗垃圾固废处置厂、锦明医疗垃圾固废处置厂、明锋医疗垃圾固废处置厂,东南风时异味严重扰民”问题。经查,泰州市惠明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有处置医疗固废资质,其余两家企业无医疗固废处置资质。惠明公司目前也未从事医疗固废处置。
        4月20日现场检查时,泰州市惠明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于2022年1月停产至今,该公司生产工艺为:工业危险废物 一上料一焚烧一出料。废气产生环节主要来自于焚烧阶段。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烟气净化与排放系统、半干式脱酸系统和袋式除尘系统、湿法脱酸系统及烟气加热。2021年12月21日、23日,该公司委托无锡中证检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废气进行检测(报告编号:WXEPD211210065040CS),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能达标排放。
        江苏锦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产工艺为:酸洗污泥HW17、含铬废物HW21-配料-混合造粒一炉顶布料一还原一螺旋出料一熔分冶炼一出料-再生金属料。废气主要产生环节为熔分冶炼。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包括:静电除尘系统,石灰石膏法脱硫系统。4月20日现场检查时,脱硫设施废气排放口在线监测数据未见异常。2021年8月27日、28日,该公司委托江苏添蓝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废水、地下水、废气、噪声进行检测(报告编号:TLJC20210703),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能达标。
        泰州明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工序为:表面处理废物一上料一烘干一混料一烧结一熔分冶炼一出料一再生金属料。废气产生主要环节为熔炼炉生产。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包括: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脱硫塔。4月20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熔炼炉废气处理设施废气排放口在线监测数据未见异常。2021年1月20日、28日该公司委托泰科检测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进行检测(报告编号:TK22M010357-1),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能达标。
        因疫情影响部分监督性监测的点位未能及时监测,下步将尽快对这三家企业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对厂区周边巡查,未发现异味。周边群众反映,正常情况下不会闻到有异味,在气压低时偶尔会有一些异味,不是很强烈。

        部分属实

        一、落实整改措施。兴化生态环境局对群众反映的三家企业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若发现废气超标排放现象则依法查处,预计5月底前完成。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戴南镇人民政府发挥网格监管的作用,加强对相关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7

        X2JS202204190021

        泰州市泰兴市虹桥镇七圩祥福街北侧30号,江苏德昌彩印有限公司,无印刷许可证及环评、安评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通过厂区南门河道旁暗管偷排油墨废水,凌晨排污后,整条河道漂浮油花。未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印刷过程中使用的油墨、润板液等挥发性有机物直排。厂区南门对面河道内填埋有毒固体废物,近期在厂内焚烧废油墨、废纸,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泰州市  泰兴市

        水,大气,土壤

        2022年4月11日、20日、21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泰兴市应急管理局会同虹桥镇人民政府对德昌公司现场核查。查阅该公司环评文件、固定污染源登记表等资料,对生产现场、各产排污环节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走访周边居民了解相关情况。4月16日,泰兴市委书记,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现场督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无无印刷许可证及环评、安评手续”问题。经核实,德昌公司于2018年3月取得了泰兴市文化广电出版局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苏(2018)326130609号),2022年3月取得了泰兴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2022)印证字第326130609号),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2016年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评估报告,并于当年底经原泰兴市环保局备案公示,排污许可证为登记管理,编号91321283MA1MAG3730001Z,有效期2020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1日。2022年4月11日泰兴生态环境局检查发现该公司新增制版、喷码、覆膜等工艺,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公司2022年4月18日完成年产2亿只医用包装盒备案,备案证号:泰行审备(2022)233号,目前已与泰兴市友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环保咨询服务协议,委托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经泰兴市应急管理局核查,该公司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前,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现场所有设备设施缺少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操作规程。
        二、关于“未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通过厂区南门河道旁暗管偷排油墨废水,凌晨排污后,整条河道漂浮油花”问题。该公司无工艺废水产生,在厂区东南侧建有一个排涝房,公司生活污水和雨水混排至排涝房收集池后,通过泵打入南侧祥福街市政污水管网。该公司在厂区南侧七圩港河道设置一个排涝口,汛期时部分蓄水通过排涝口流入七圩港。现场检查未发现排放印刷油墨迹象和排放废水现象。泰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公司排涝房收集池、排放口蓄水,七圩港排涝口附近河水进行采样,结果显示:排涝房收集池、排放口蓄水COD为35mg/L、24mg/L,总磷为0.47mg/L、0.49mg/L,氨氮为2.60mg/L、2.67mg/L,石油类、苯、甲苯、乙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苯乙烯、异丙苯均未检出,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限值。七圩港河水COD20mg/L,氨氮0.22mg/L,总磷0.12mg/L,石油类0.04mg/L,苯系物未检出,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II类标准。2022年4月20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虹桥镇随机抽取德昌公司周边四户居民进行走访调查,四户居民均表示未发现德昌公司有向七圩港偷排油墨的行为,也未发现七圩港河道漂浮油花现象,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问询笔录,并由受访居民签字确认。
        三、关于“未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印刷过程中使用的油墨、润滑液等挥发性有机物直排”问题。 德昌公司工艺废气主要为印刷、上光及覆膜工段有机废气,其中印刷工段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车间西侧排气筒排放,上光、覆膜工段废气以无组织排放。核查发现,德昌公司使用原料之一水性上光油(年使用量1吨)产品成分中丙烯酸及酯聚合物、聚乙烯蜡含量约35%,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7.2.1之规定“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德昌公司未对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工段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四、关于“厂区南门对面河道内填埋有毒固体废物,近期在厂内焚烧废油墨、废纸,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虹桥镇对信访件反映的七圩港河道周边进行巡查,检查未发现有固废填埋和漂浮油花现象。随机抽取德昌公司周边四户居民进行走访调查,四户居民均表示未发现德昌公司有向厂区南门对面七圩港河道填埋有毒固体废物或在厂区焚烧固废的行为,也未发现七圩港河道漂浮油花现象。4月22日下午,虹桥镇组织挖机对该厂区南门对面七圩港港边路段进行开挖,未发现固体废物填埋现象。公司负责人表示没有在厂内随意焚烧固废的行为,但按照安全要求,2022年3月11日下午,该公司在厂内进行火灾演练,使用木材引火,员工用灭火器灭火,演练行为可能导致群众误判断为公司焚烧固废。该公司现场提供了消防安全演练记录。

        部分属实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泰兴生态环境局对德昌公司油墨印刷盒项目新增制版、喷码、覆膜等生产工序,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目前已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泰环罚告字[2022]2-76号、泰环罚告字[2022]2-77号),拟处罚款47.781万元,责令德昌公司限三个月内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包装、装潢、印刷项目进行验收。
        二、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规定,泰兴生态环境局责令德昌公司在3个月内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泰环限改字〔2022〕3号)。
        三、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泰兴市应急管理局对德昌公司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前,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苏泰泰应急立〔2022〕38号)。
        四、泰兴市应急管理局对德昌公司现场所有设备设施缺少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操作规程等行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苏泰泰应急责改〔2022〕107号),责令该单位于2022年7月21日前整改完毕。
        五、泰兴生态环境局联合属地虹桥镇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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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190023

        泰州市姜堰区俞垛镇忘私村,丰源化工有限公司,在基本农田上建设氢氟酸储存仓库,无污水处理设施,雨天清洗、包装残液直排厂外北侧河道。多次反映无果。

        泰州市  姜堰区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俞垛镇、生态环境局、自规分局等单位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政府副区长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经查,泰州市丰源化工有限公司(原名姜堰市丰源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俞垛镇忘私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4682968747J,营业执照范围为:化学品销售。该公司氟硅酸、氢氟酸、盐酸、氟硅酸钠仓储、销售项目于2008年8月1日经原姜堰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2009年10月10日通过项目验收。设计仓储能力为氢氟酸储罐5座(20立方米),氟硅酸储罐5座(20立方米),盐酸储罐4座(20立方米)和液碱储罐6座(8立方米)。项目北侧、西侧均紧邻叶溱河。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91321204682968747J001X。现场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丰源化工有限公司,在基本农田上建设氢氟酸储存仓库”问题。经核查,该公司占地面积约8亩,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不是基本农田。
        二、关于“无污水处理设施,雨天清洗、包装残液直排厂外北侧河道”问题。经核查,该公司现主要从事氢氟酸、氟硅酸仓储。公司建有2个储罐区,南侧罐区有4座储罐,其中氟硅酸储罐2座(150m3/个),2个为氟硅酸空罐(8m3/个);北侧罐区共有8座储罐,其中氢氟酸储罐2座(60m3/个),氟硅酸储罐2座(60m3/个),4座为应急储罐(60m3/个),尾气吸收罐5座(25m3/个)。公司西北侧建有1个初期雨水收集池,池内有积水,雨水收集池设置有截止阀,雨水排放去向为叶溱河,2022年4月20现场检查时截止阀关闭,雨水排放口未有水排放。公司储罐均为专用储罐,不需要清洗,无清洗作业。该公司原料装卸均为槽罐车直接卸入储罐,厂区内堆有小包装筒,现场未见分装作业,未发现包装残液。姜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泰州市丰源化工有限公司雨水排放口叶溱河断面河水和该公司雨水收集池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为:叶溱河公司雨水排放口断面(河水)pH8.2、氟化物0.41mg/L,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达到地表水Ⅲ类水标准;雨水收集池pH8.4、氟化物61.2mg/L。
        三、关于“多次反映无果”问题。经查询“12345”等信访平台,2018-2019年共接关于该企业信访2件,均已按规定处理并完成销号,2020年至今未收到信访举报。

        部分属实

        一、责成俞垛镇督促企业未取得备案、应急预案、环评、安全三同时等相关手续前不得从事经营和分装作业。
        二、责成俞垛镇督促企业落实初期雨水整改措施,5月10日前对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中积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三、责成俞垛镇督促企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6月30日前根据要求组织实施环境应急预案修编、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应急物资的配备与管理,确保事故应急处置所需。
        四、责成俞垛镇加强日常监管,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区域安全、环保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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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190016

        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金港中路230号,新疆河岸阿力木羊肉串,烟囱设置在一楼半,油烟排气筒设置不合理,油烟扰民。《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要求按照规范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但未明确参照规范。江苏省目前仍未制定油烟排气筒高度、位置等具体规定。

        泰州市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大气

        针对此信访件,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明确口岸街道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处理。自4月4日该信访件首次交办以来,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包案领导、分管领导及生态环境、住建、口岸街道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带队多次到现场督查指导,相关部门召开会办会议,明确了处理整改意见,正在有序落实整改。
        阿力木烧烤店所在商铺始建于2000年,是在建区之初建成的。由于建成年代久远,规划设计未专设专用烟道。该店烤炉配备两级油烟净化装置,4月4日生态环境部门对其油烟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测,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一、由口岸街道及蔡滩社区负责协调周边居民,加强沟通解释,确保在4月底前完成烟道规范设置。
        二、口岸街道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该店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定期清洗,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10

        X2JS202204190008

        泰州市靖江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靖江苏通港务有限公司,水泥罐位于长江边,粉尘污染严重,散落水泥污染长江。

        泰州市  靖江市

        大气

        2022年4月20日-22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会同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靖江市交通运输局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4月22日,靖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带领靖江市交通运输局、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到靖江苏通港务有限公司调查了解举报情况。相关情况如下:
        该企业主要从事水泥、砂石等仓储。8座3000吨储罐用于水泥贮存,其输送方式为“带式输送+空气输送斜槽”,整个输送过程均为密闭空间输送,设置32个布袋除尘设施和24个排气筒,与传统的负压式及抓斗式卸船机相比有粉尘污染和噪音小的环保优势,较难发生投诉中物料散落长江的情况。码头后方场地用于砂石堆放,堆垛均进行了覆盖。该企业配置了雾炮、喷淋系统、洒水车、洗扫车等,用于码头区域和堆场的抑尘。
        4月20日现场检查时,水泥储罐区域不在作业,码头有一船只在装卸水泥,有少量粉尘扩散,未见物料散落长江。码头和堆场区域的洒水车、洗扫车均在正常运行。4月20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对靖江苏通港务有限公司上风向和下风向厂界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无组织排放的总悬浮颗粒物浓度(上风向:厂西南界外0.273mg/m3,下风向:厂东北界外0.767mg/m3、厂东偏北界外0.730mg/m3、厂北偏东界外0.712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1.0mg/m3)。苏通港务码头面、堆场共建有5个粉尘监测点,均接入省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监管平台,实时数据连接“健康长江泰州行动”预警系统,4月份以来未出现监测数据超标报警。

        部分属实

        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靖江市交通运输局要求靖江苏通港务有限公司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采取有效措施抑尘,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靖江苏通港务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监测,一旦发现粉尘超标排放的行为,立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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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190003

        泰州市泰兴市经济开发区,泰兴苏诚化工有限公司,距离长江仅200米,位于清退范围内,但至今仍未清退。该公司仅有经营许可证,无氨水生产许可证,无废水处理装置,生产废水通过厂区雨水管道排入长江,晚间生产噪音扰民。无建设规划许可,擅自建设液氨储罐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泰州市  泰兴市

        水,噪音

        2022年4月20-21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泰兴市应急管理局分别会同泰兴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到现场调查核实,查阅该公司环评文件、排污许可证等资料,对生产现场、各产排污环节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4月22日,泰兴市委书记,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现场督办。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距离长江仅200米,位于清退范围内,但至今仍未清退”问题。经地理现状测绘和现场勘查,泰兴市苏诚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泰兴经济开发区西北侧,距长江约1.4公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相关要求,该公司的氨水、液氨仓储物流项目不属于化工生产项目,且距离长江超过1公里,该企业不属于清退整治范围。
        二、关于“仅有经营许可证,无氨水生产许可证”问题。苏诚公司氨水、液氨仓储物流项目生产工艺为液氨与软水(或工业水)配制生产浓度18%至25%氨水。根据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55号令,经79号令修订)第三十七条:“购买危险化学品进行分装、充装或者加入非危险化学品的溶剂进行稀释,然后销售,依照本办法执行”的要求,泰兴苏诚化工有限公司仅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苏诚公司于2016年12月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2019年12月25日进行换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苏(泰)危化经字71081,经营方式为带储存设施经营,经营许可范围:氨、氨溶液(含氨>10%),有效期为2019年12月25日至2022年12月24日。
        三、关于“无废水处理装置,生产废水通过厂区雨水管道排入长江”问题。经查,该公司废水主要有清罐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的水和废气处理废水,均回用于制备氨水,无工艺废水产生;该公司在厂区西南角建有三个废水收集池,分别是生活污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和清下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池和清下水收集池通过阀门进行切换,初期雨水、废气处理废水、清罐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氨水制备,生活污水单独收集至沉淀池后送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后排放。该公司设有雨水排放口,雨水排口排入泰兴经济开发区雨水管网。该公司2020年4月份安装了雨水和污水COD在线监控设施,未与环保部门联网。现场检查时,该公司雨水排放口和污水排放口均无水排放,雨水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调阅雨水排口2021年以来自动监控设施历史数据,均未超过泰兴经济开发区企业清下水(雨水)COD≤30mg/L的排放要求;污水在线监控设施正在检修,尚未投入正式运行。现场核实该公司雨水管网走向,并巡查公司四周,未发现有排口与长江相通。4月20日,泰兴生态环境监测站现场对该公司雨水排放池内积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显示,雨水排放池pH7.84,COD4mg/L、悬浮物12mg/L、氨氮0.10mg/L、总磷0.06mg/L,石油类未检出,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pH6-9、COD≤100mg/L、悬浮物≤70mg/L、氨氮≤15mg/L,总磷≤0.5mg/L的一级标准限值。检查发现2022年2月8日-4月20日,该公司自动监控设备因仪器故障无法开展正常监测,期间未有任何自动监测数据,该公司也未采取手工监测,涉嫌未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四、关于“晚间生产噪音扰民”问题。该公司位于泰兴经济开发区内,周边500米范围内无居民住户等敏感目标,其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输送泵等机械动力设备。4月20日、21日,泰兴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对该公司厂界周边昼间和夜间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4月20日16:14-16:37期间,该公司北侧、西侧、南侧、东侧厂界监测值分别为50.5dB(A)、52.4dB(A)、56.9dB(A)、56.3dB(A);4月21日22:39-22:50期间,该公司北侧、西侧、南侧、东侧厂界监测值分别为49.6dB(A)、50.6dB(A)、54.5dB(A)、49.7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昼间65dB(A)和夜间55dB(A)的标准限值。
        五、关于“无建设规划许可,擅自建设液氨储罐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问题。泰兴市苏诚化工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泰规划地字第321283201500031号),用地项目为氨水、液氨仓储物流,2016年1月8日办理泰规建字第32128320160000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5年8月11日,原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复同意泰兴市苏诚化工有限公司氨水、液氨仓储物流项目通过安全条件审查(泰安监〔2015〕158号)。2015年12月16日,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复同意泰兴市苏诚化工有限公司氨水、液氨仓储物流项目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泰危化项目审字〔2015〕011号)。2016年12月9日,泰兴市苏诚化工有限公司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部分属实

        一、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泰兴生态环境局对苏诚公司未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的行为立案查处,并责令立即对自动监测设施进行维修,确保正常运行。
        二、泰兴生态环境局、泰兴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属地泰兴经济开发区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确保区域环境和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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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190002

        泰州市兴化市戴南镇张湾村北二路20号,杰宇金属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粉尘污染严重,装卸过程中噪音扰民,露天堆放回收的氧化皮,雨天污水流入厂外周边河道。

        泰州市  兴化市

        噪音,大气,水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市委常委、戴南镇党委书记现场督办,兴化市戴南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无环评手续”问题。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以下简称《名录》),该公司所从事的氧化铁皮压块项目不在所需报批环评项目类别。根据《名录》第五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该公司从事的氧化铁皮压块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
        二、关于“粉尘污染严重,装卸过程中噪音扰民”问题。经查,2022年4月19日,该公司氧化铁皮压块项目生产设备及相关原材料已全部搬离厂区。因疫情影响,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未能对该公司厂界粉尘和噪音进行监督性监测。
        三、关于“露天堆放回收的氧化皮”问题。经查,该公司之前约有50吨的氧化铁皮、铁渣露天堆放于厂区西南侧,未采取防扬散措施。4月19日已全部清运出售。
        四、关于“雨天污水流入厂外周边河道”问题。经查,该公司厂区西侧围墙有4个雨水排放口,西侧为张万生产河。该公司未对露天堆放的氧化铁皮、铁渣采取防流失措施,阴雨天存在氧化铁皮、铁渣通过雨水排放口流入河道的可能。4月20日该公司已封堵3个雨水排放口,保留一个雨水排放口。

        部分属实

        一、落实整改措施。戴南镇要求企业将露天堆放的氧化铁皮、铁渣规范贮存。对厂区西侧围墙3个雨水排放口立即堵塞,防范化解环境风险。目前已即知即改,整改到位。初期雨水收集池预计5月10日前建成。兴化生态环境局近期将组织对张万村河水进行采样监测,预计5月10日前完成。待该公司复产后,兴化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厂界粉尘和噪音进行监督性监测,预计5月底前完成。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二、严惩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4月16日,兴化生态环境局对该厂氧化铁皮、铁渣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十)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拟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戴南镇将充分发挥网格监管的作用,加强对该企业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规范贮存物料,防止扬散,污染水体,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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