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第 二十八 批 2022年 4 月 29 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D2JS202204210095 | 泰州市靖江市生祠镇涨公村与新力村交界处的河道被污染,河底长满水花生。 | 泰州市 靖江市 | 水 | 2022年4月22日,靖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带领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生祠镇政府等相关负责人,到靖江市生祠镇涨公村与新义村交界的中心港督查整改进展情况。同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会同靖江市水利局、生祠镇人民政府现场查看,相关情况如下: 经查,自4月20日起,生祠镇新义村和涨公村开展该河道的清理。4月22日现场查看时,生祠镇正在组织清理河道中的水草,涨公段已经完成河道清理,未发现污染和水花生;新义段正在清理中,与涨公交界的新义段河道有水草和水花生。截至22日傍晚,已完成全部河道清理。该河道沿线有一些小型机械厂,无生产性废水产生,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排放。4月22日下午,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现场对生祠镇涨公村与新义村交界处中心港河水水质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中心港该段河水水质(氨氮浓度0.858mg/L、总磷浓度0.10 mg/L、高锰酸钾指数4.2 mg/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氨氮浓度1mg/L、总磷浓度0.2mg/L、高锰酸钾指数6mg/L)。 | 部分属实 | 一、4月20日起,生祠镇新义村和涨公村已开展该河道的清理,截至4月22日傍晚,已完成全部河道清理。 二、生祠镇对该段河道将进行定期巡查,同时举一反三,排查全镇其他河道,发现其他环保问题立即整改。 三、对全镇河道加强河长制管理,要求各级河长严格履职,同时加强“八位一体”管护,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目前生祠镇正开展生活污水整治行动,加快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一期工程PPP项目建设进程。 | 无 |
2 | D2JS202204210093 | 泰州市泰兴市分界镇王厂村常赵村4组的一家猪头加工作坊,异味扰民,孳生蚊虫,污水及血水流入附近河道。 | 泰州市 泰兴市 | 大气,水 | 2022年4月22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分界镇人民政府对泰兴市明兴猪副产品经营部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未生产。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异味扰民,孳生蚊虫”问题。该经营部产生的废气主要是蒸煮过程中产生的气味和蒸汽发生器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其中蒸煮工段产生的气味无组织排放,会对周边住户产生影响;燃烧废气经锅炉配套的水幕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未发现孳生蚊虫现象。 二、关于“污水及血水流入附近河道”问题。该经营部生产废水经管道排入车间南侧的化粪池,经三级沉淀发酵后,用软管泵送至东侧农田边的集水池,用作农田肥料。该经营部附近无河道,南侧有一个长200米、宽20米的鱼塘,不与其他河道相连,对鱼塘沿线巡查,未发现排口,也未发现污水及血水流入。 | 部分属实 | 分界镇人民政府将泰兴市明兴猪副产品经营部列入“散乱污”项目,采取“两断三清”措施进行清理整顿。截至4月25日,该经营部已停电停水,生产设备、原料、产品已清场。 | 无 |
3 | D2JS202204210088 | 泰州市高新区恒景国际花园14幢下的2层商铺平台,长期积存生活污水,散发异味扰民。 | 泰州市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 水 | 收件后,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交办,明确由凤凰街道牵头办理。4月22日开始,凤凰街道就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恒景国际花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单位为江苏中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了解物业工作人员,该小区14幢投入使用后,陆续有2楼及3楼部分住户房屋内发生下水道堵塞,导致生活污水漫溢到自己家里,业主便自行对水下管道进行改造,私接水管将厨房污水、洗衣机污水等排至1楼商铺平台。 现场检查发现共有6家住户私接排污管,生活污水流出直接排到1楼商铺平台,导致少量污水积存在平台上,最终通过平台上的雨水槽流出。现场检查时一楼商铺平台上有水渍及少量污水,环境脏乱,检查人员未闻到明显异味。 | 属实 | 截至4月25日上午12时,处理整改情况如下: 一、4月22日,街道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要求物业立行立改、即知即改。4月23日,恒景国际小区物业安排专业人员对2楼、3楼共6家住户私接的排水管进行统一接管,集中收集污水,解决了污水流到1楼商铺楼顶平台的问题;并对平台上环境卫生进行了清理。4月24日,凤凰街道盛和社区走访了周边群众,群众对整改效果表示满意。 二、后期,凤凰街道将加强巡查,发现管道破损将及时修复,确保平台不积水。 | 无 |
4 | D2JS202204210081 |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4100043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油烟净化一体机确实已架空安装,但未如处理情况中所言“远离墙体”,噪音震动仍存在,要求根据经营时间进行低频噪音检测。 | 泰州市 兴化市 | 其他污染 |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4月11日、22日由兴化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昭阳街道办事处、兴化市城管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油烟严重”问题。经查,该小吃店从事油炸小吃外卖经营。2022年1月群众反映该店经营过程中产生油烟外排污染环境问题,兴化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店进行整治,于2022年1月上旬安装了油烟净化一体机,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入下水道,同时要求加强对油烟净化设施的运行维护,并由第三方定期进行清洗,确保油烟经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2022年4月13日,兴化生态环境局委托江苏源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小吃店排放的油烟进行了监测,检测结果显示油烟排放浓度为0.532mg/m3,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的2.0mg/m3标准。 二、关于“油烟净化一体机确实已架空安装,但未如处理情况中所言“远离墙体”,噪音震动仍存在,要求根据经营时间进行低频噪音检测”问题。2022年1月,该店采用膨胀螺丝将油烟净化一体机架设安装在一楼墙体,油烟净化一体机运行过程中产生墙体震动,存在低频噪音及震动扰民。兴化生态环境局要求业主进一步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将油烟净化一体机架空安装,远离墙体,避免共振,并在支架临墙一侧及屋顶铺设隔音材料,切实解决声音扰民问题。 2022年4月12日晚、13日晚与相关人员多次对接交流,对其住所房间噪声开展监测,相关人员未同意在其房间开展监测,故监测暂时无法开展。2022年4月24日、25日、26日兴化生态环境局会同昭阳街道相关社区多次与相关人员对接做好相关工作,要求其配合开展室内噪声监测,同时提供了江苏源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兴化环境监测站、中科泰检测(江苏)有限公司三家有资质环境噪声监测单位供其选择开展室内监测,但相关人员拒绝,不予配合,无法开展室内噪声监测,难以掌握其噪声影响程度。 | 部分属实 | 一、落实整改措施。兴化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小吃店在经营时必须同时开启油烟净化装置,确保油烟经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且做到定期清洗;兴化生态环境局将对该小吃店声源噪音和厂界噪音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昭阳街道要求该店合理安排经营时间,避免噪音扰民。预计于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兴化生态环境局联合属地政府昭阳街道加强对该店面的环境监管,发挥网格员作用,加强巡查。昭阳街道负责加强与相关人员的沟通,做好信访矛盾化解。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 无 |
5 | X2JS202204210069 | 泰州市泰兴市江苏泰来减速机有限公司、江苏泰极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江苏金泰隆机电设备制造厂、江苏金泰新减速机有限公司等机械企业,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环保手续、用地手续不全,实际情况与环评不符;2、未申领排污许可证;3、违规处置废矿物油、润滑油等危废,污染周边水源,虚报危废量,远低于实际产生量;5、机油味、噪音严重扰民;6、未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 泰州市 泰兴市 | 噪音,大气,土壤 | 2022年4月22-23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泰兴高新区管委会、张桥镇人民政府到现场调查核实,查阅相关公司环评文件、固定污染源登记表等资料,对生产现场、各产排污环节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环保手续、用地手续不全,企业实际与环评报告不一致”问题。 1、江苏泰来减速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来公司),位于泰兴市张桥镇匡庄村四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782732045M,经营范围为减速机、风机、环保机械等制造和销售。泰来公司主动式海洋波浪补偿系统装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2年9月7日经原泰兴市环保局审批,项目于2014年8月建成投产,2019年停产至今,现已破产清算拍卖。此前,泰来公司折除了部分生产设备,并将部分闲置厂房和机加工设备出租给12家公司和个人从事生产、仓储和办公,从事生产的有7家(具体为1家从事船舶空调配件生产,1家从事升降架生产,1家从事环保设备生产,1家从事机械设备组装,1家从事钢筋矫直,1家从事车加工生产,1家从事滚齿、磨齿生产);从事仓储办公的5家,这些承租的生产企业和个人均未办理环保等相关手续。该地块已被江苏恒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竞得,2022年4月7日,恒丰公司办理了不动产权证,证号为“苏(2022)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20226号,苏(2022)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20233号、苏(2022)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20212号、苏(2022)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20240号、苏(2022)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20197号”,宗地面积共22733平方米。江苏泰极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与江苏泰来减速机有限公司为同一法人,位于同一地址,属经营公司,不从事生产。 2、江苏金泰隆机电设备制造厂(以下简称金泰隆公司)系江苏泰隆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泰隆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整体搬迁至泰兴高新区。金泰隆公司生产设备于2021年9月份开始搬迁拆除,目前厂区内仅剩金加工工段和装配工段在产,热处理设备、喷漆房等设备均已拆除或停用,原热处理车间、喷漆车间、减速机车间内仅堆放部分成品。现该公司实际生产工艺为:原料-金加工-装配-试机;主要生产设备为7台加工中心、2台铣床、1台磨床、5台数控车床、2台普通车床、1台钻床,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管理要求,该公司现有项目无需要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公司地块被泰兴市人民政府收购,纳入政府土地储备。 3、江苏金泰新减速机有限公司,位于泰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昌东路10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7724704831,主要从事减速机销售,销售产品由同一厂区的江苏金泰新齿轮有限公司负责生产。江苏金泰新齿轮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份编制了《齿轮制造项目》自查评估报告并经网上公示;2019年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喷漆等工序,2019年6月份编制了《年产6000台高精度齿轮及齿轮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9月份通过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批,2019年12月份建成投产,2020年1月份完成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经核查,该公司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与环评报告中一致。该公司不动产权证权利人为江苏金泰新齿轮有限公司,经“苏(2018)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39819号”注册登记,宗地面积共25418平方米。 二、关于“未申领排污许可证”问题。 1、泰来公司2020年5月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91321283782732045M001X,有效期2020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0日。 2、金泰隆公司2020年1月2日申领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12837378397167001Q,有效期2020年1月2日-2023年1月1日,行业类别为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3、江苏金泰新齿轮有限公司2020年5月9日申领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1283572621208U001W,有效期2020年5月9日-2023年5月8日,行业类别为专用设备制造业。 三、关于“违规处置废矿物油,润滑油等危废,污染周边水源,虚报危废量,远低于实际产生量”问题。 1、泰来公司环评文件中危废主要为废乳化液、废润滑油,企业于2019年8月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时,有部分生产时遗留下的废乳化液和废润滑油在厂区内露天堆放,部分含油废水在热处理车间内暂存,未按规范堆存,得到有效处置。 2、金泰隆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主要有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活性炭、漆渣、废油漆桶,调阅该企业危废处理台账,自2020年至今,该公司共计产生废矿物油812.6kg、废乳化液3102kg、废活性炭717.4kg、漆渣797.8kg、废油漆桶2112kg;该公司产生的危废均堆放在母公司江苏泰隆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危废仓库内,由母公司负责委托专业的处置单位处置,未进行网上申报。2022年4月23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厂区内西侧生活污水总排口正在排放,对该总排口排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为:COD6mg/L、氨氮0.08mg/L、总磷0.05 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 3、江苏金泰新齿轮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为废机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漆桶等,其中机油年使用量约0.5t/a,集中收集后定期与新机油比例添加,用于日常机械保养,不外排;废油漆桶年产生量50公斤、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年产生量300公斤。4月22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危废仓库内暂存5个废油漆桶和废过滤棉0.004吨,部分废油漆桶散落在车间内或被工人拿来装零部件,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未及时在全生命周期系统中进行网上申报;4月23日,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已将厂区内废油漆桶收集、称重、网上申报并运至危废仓库内暂存,该公司危废仓库内暂存废油漆桶总计约0.1吨、废过滤棉0.004吨,废机油回用于机械保养,废活性炭、废乳化液等尚未更换;该公司已和江苏爱科固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委托处置协议,至今危废未转移处置。该公司厂区内已进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已接管园区污水管网,雨水接管园区雨水管网,现场检查时无雨水外排,厂界四周无外排迹象。 四、关于“机油味、噪音严重扰民”问题。 1、泰来公司已长期停产,但承租的企业和个人生产时不排除有机油味和噪声对外环境有一定影响。 2、金泰隆公司四周无住户,最近的住户与企业之间间隔如泰运河和大庆东路。现场检查时,该公司金加工工段和组装工段在生产,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委托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厂界无组织废气和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数据显示: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最大值0.483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4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最大值11.3ug/m3,参照原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20),符合表 5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55.7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限值,该公司夜间不生产。 3、江苏金泰新齿轮有限公司周围均为企业,无居民区。4月23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喷漆工序正在作业、热处理炉正在使用,清洗工段和热处理油淬工序未生产。检查发现油淬工序无污染防治设施,淬火油雾废气直接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委托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喷漆工段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和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数据显示: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最大值0.50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4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最大值10.3ug/m3,参照原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符合表5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喷漆工段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排放速率7.95×10-3kg/h,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1.41mg/m3、排放速率5.60×10-3kg/h,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物中苯、甲苯、二甲苯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4标准限值;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54.7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限值,该公司夜间不生产。 五、关于“未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问题。 1、泰来公司已长期停产。 2、金泰隆公司2021年1月份编制了环保意外事故应急预案,但未按规定将应急预案备案。 3、江苏金泰新齿轮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份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危险废物专项预案,预案于2021年3月备案,备案编号为321283-2021-041-L。 | 部分属实 | 一、泰来公司2022年3月破产拍卖,公司所有资产归江苏恒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所有,恒丰公司表示今后不再从事现有项目的生产。张桥镇2022年4月按规范暂存原恒丰公司厂区遗留的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和含油废水,并计划于5月4日前联系有资质单位合法合规处置厂区暂存的危废和含油废水。根据泰来公司管理人2022年4月13日公告,限承租人于公告后15日内搬离。逾期不搬离,张桥镇将进一步采取措施。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泰兴生态环境局拟对江苏金泰隆机电设备制造厂立案查处。 三、督促江苏金泰隆机电设备制造厂尽快办理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并编制危废管理计划、做好危废的网上申报,严格按照苏环办〔2019〕327号文的要求,做好危废的全过程管理;尽快将应急预案备案。 四、督促江苏金泰新齿轮有限公司针对油淬工段产生的淬火油雾废气进行收集,并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严格按照规范贮存危险废物,按照苏环办〔2019〕327号文的要求,做好危废的全过程管理。4月23日,该公司已将厂区内废油漆桶收集、称重、网上申报并运至危废仓库内暂存。 五、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联合属地政府加强对上述公司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 无 |
6 | D2JS202204210078 | 举报人前期反映泰州市泰兴市河失镇司马村8组润华气体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泰兴市顺天气体开发有限公司相关环境问题,相关部门现场检查时,只对气体排放口浓度进行检测,并未检查排放口数量。 | 泰州市 泰兴市 | 大气 | 2022年4月22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到现场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关于“相关部门现场检查时,只对气体排放口浓度进行检测,并未检查排放口数量”问题。 泰兴市润华气体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华公司”),位于泰兴市河失镇新广南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7990897540,润华公司主要从事高纯度二氧化碳项目生产,排污许可证为登记管理,编号为913212837990897540001Y,未对排气筒作要求,有效期2020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2日。润华公司东侧二氧化碳提纯设备建设有吸附再生废气处理装置,采取“冷凝—碱喷淋—UV光解”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空。全厂只有1根排气筒,其它废气均无组织排放,不存在“只对气体排放口浓度进行检测,并未检查排放口数量”。 | 部分属实 | 一、泰兴生态环境局已对润华公司高纯度纳米碳酸钙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擅自开工建设未经验收项目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二、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联合河失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润华公司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 无 |
7 | X2JS202204210059 |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X2JS202203280001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未答复18家船厂有无项目备案及立项审批手续;2、未答复有无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只提到无生产性废水排放;3、质疑船厂占用河边、岸线及非农用地的审批手续;4、仅对兴化市林湖湖东船厂进行处罚,而未对其他船厂进行处罚;5、责令关闭的大丰永新船厂更名为风顺船舶有限公司后,在原址上继续违法生产。 | 泰州市 兴化市 | 其他污染 |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4月22日,兴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未答复18家船厂有无项目备案及立项审批手续”问题。X2JS202203280001信访件调查处理报告是根据举报内容进行回复,举报内容没有提及项目备案及立项审批手续问题,X2JS202203280001信访件调查处理报告也未答复18家船厂有无项目备案及立项审批手续问题。实际情况是18家船厂均无项目备案及立项审批手续,且全市36家钢质船舶修造(拆)企业均无项目备案及立项审批手续。 二、关于“未答复有无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只提到无生产性废水排放”问题。X2JS202203280001信访件的调查处理报告在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部分明确指出“18家修造船厂都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10家取得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登记工作审查小组登记手续”,实际已回复了有无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问题。 三、关于“质疑船厂占用河边、岸线及非农用地的审批手续”问题。X2JS202203280001信访件调查处理报告是根据举报内容进行回复,举报内容没有提及占用河边、岸线及非农用地的审批手续问题,X2JS202203280001信访件调查处理报告未答复占用河边、岸线及非农用地的审批手续问题。实际情况是全市36家钢质船舶修造(拆)企业中除1家有合法的用地手续外,31家企业无合法的用地手续,3家企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查到兴化市境内用地登记,1家企业用地超批准面积;全市36家钢质船舶修造(拆)企业中35家企业有未经批准在河道滩地修建厂房或其他建筑设施的问题,1家企业存在批少建多的情况。 四、关于“仅对兴化市林湖湖东船厂进行处罚,而未对其他船厂进行处罚”问题。X2JS202203280001信访件调查处理报告中明确答复“该信访件因疫情影响,涉及企业多,5月底前完成其余17家企业的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至目前为止,兴化生态环境局已对包括兴化市林湖湖东船厂在内的31家船舶修造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其他5家船厂中有3家船厂生产场地不在兴化行政辖区,2家停产且场地已清空。 五、关于“责令关闭的大丰永新船厂更名为风顺船舶有限公司后,在原址上继续违法生产”问题。风顺船舶有限公司已在本次全市钢质船舶修造(拆)生产经营单位整治名单中,将按照《兴化市船舶修造(拆)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依法整治。但该公司生产场地不在兴化市境内,兴化市对该公司违法行为无管辖权,兴化生态环境局将函告盐城市大丰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处理。 | 部分属实 | 一、落实整改措施。按照《兴化市船舶修造(拆)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市船舶修造(拆)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联动机制,市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企业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整治工作开展督查,促进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包括兴化市林湖湖东船厂在内的31家船舶修造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船舶修造(拆)企业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违章建设日常监管,严防新增违法、违规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发生,同时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市各有关部门严格执法,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 无 |
8 | X2JS202204210053 | 泰州市泰兴市虹桥工业园八圩村五福队,中铁建港航局泰兴港区七圩公用码头项目,在江堤口外建设堆场,目前江堤外口填土后的高度已与岸堤一样,要求恢复江堤外口原来高度、江滩原状并复绿。泰兴港区华泰船厂,无相关经营许可,出租大部分场地用作砂石堆场。民生港务,吊机至今未按要求拆除,有时晚间偷偷生产。 | 泰州市 泰兴市 | 其他污染 | 2022年4月23-24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泰兴市水务局会同虹桥镇人民政府到现场调查核实,查阅中铁建港航局集团泰兴港务有限公司、江苏民生港务有限公司、江苏民生港务有限公司环评文件、排污许可证等资料,对生产现场、各产排污环节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中铁建港航局泰兴港区七圩公用码头项目,在江堤口外建设堆场,目前江堤外口填土后的高度已与岸堤一样,要求恢复江堤外口原来高度、江滩原状并复绿”问题。江苏中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开始停产拆迁,虹桥工业园区对拆除后的地块进行回购并与中铁建港航局集团合作,成立中铁建港航局集团泰兴港务有限公司,共同开发建设泰州港泰兴港区七圩作业区公用码头项目。中铁建港航局集团泰兴港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获得《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泰州港泰兴港区七圩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决定》(长许可〔2017〕122号),2018年12月18日开工建设,2021年10月底分别完成涉水工程专项验收和码头竣工验收,2021年11月12日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该公司2018年5月15日取得江苏省水利厅批复的苏水许可〔2018〕105号行政许可决定,2019年4月底前完成港池前沿疏浚工作,并将弃砂土用于后方堆场平整增高,总方量25.2万方。堆场建设过程逐步将剩余河砂临时堆存至江滩位置,2022年1月虹桥园区管委会处置剩余河砂,并于2022年4月18日完成剩余河砂招拍挂工作,2022年5月底之前完成清理工作。 二、关于“泰兴港区华泰船厂,无相关经营许可,出租大部分场地用作砂石堆场”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江苏华泰船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船舶制造项目,占地约300亩,该公司年产5万吨船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16年6月23日取得泰兴市环保局审批意见(泰环字〔2016〕30号),2020年5月31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询问华泰船厂现场负责人了解到,华泰船厂于2017年12月至2020年4月因经营困难,将公司1号船台(约10000平方米)租给民生港务公司作煤炭堆场,租赁协议到期后公司即收回该地块用于船舶项目制造。目前该船台已恢复原状,现场核查时船舶项目正在生产,全厂无煤炭堆放。 三、关于“民生港务,吊机至今未按要求拆除,有时晚间偷偷生产”问题。民生港务公司3台吊机已停用5年左右,停用报告于2021年10月交至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对吊机拆除未做要求。4月25日泰兴市交运局现场检查,吊机已经断电,不具备作业条件。企业近期处于停产状态,经虹桥镇组织多次跟踪巡查检查,未发现夜间违规作业行为。 | 部分属实 | 一、虹桥镇督促中铁建港航局集团泰兴港务有限公司清理江滩河砂,并按要求恢复滩地。目前,该公司已通过虹桥园区管委会采取挂拍方式处置滩地存砂,5月底前清理到位。 二、督促民生港务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2022年6月前完成散货码头工程项目验收。 三、泰兴生态环境局联合属地虹桥镇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 无 |
9 | X2JS202204210051 | 泰州市姜堰区梁徐街道集镇中心河,长年漂浮油花,质疑周边工业园区、菜市场、医院、中小学校、饭店、浴室及沿街住户的污水如何处理。 | 泰州市 姜堰区 | 水 |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梁徐街道、住建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政府副区长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 关于“泰州市姜堰区梁徐街道集镇中心河,长年漂浮油花,质疑周边工业园区、菜市场、医院、中小学校、饭店、浴室及沿街住户的污水如何处理”问题。 经核查,双登科工园距中心河北约600米。梁徐卫生院距中心河南约150米。梁徐中学、梁徐小学、农贸市场、清泉浴室,碧玉池等单位及董记牛肉店、刘记牛肉店等餐饮场所自西向东分布在中心河南侧。 其中,双登科工园现有30家企业,主要从事电线电缆、金属制品加工、木质家具制造、纺织(无印染生产)等。2021年,区住建局牵头建设南京路南北向生活污水主管网1条,东西向生活污水支管网4条(园区一路、二路、三路、梁蒋路),将园区及周边生活污水收集接入姜堰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现已有19家企业将生活污水接入污水主管网,另11家企业未接管到位。根据现场排查,该30家企业均不产生工业废水。 梁徐街道农贸市场建有化粪池1座,未接入污水主管网。 梁徐卫生院医疗废水配套有废水处理设施(厌氧发酵+二氧化氯消毒),生活污水配套有化粪池,处理后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尚未接入污水主管网。 梁徐中学生活污水已经接入污水主管网,梁徐小学生活污水尚未接入污水主管网。 梁徐街道集镇段自双登大道至南京路沿街饭店、浴室、住户的生活污水部分接入污水主管网,自南京路向东姜园路沿街饭店、浴室、住户的生活污水尚未接入污水主管网。 梁徐中心河集镇段两侧有入河排口,街道集镇部分雨污管网混接,存在生活污水入河现象,4月23日姜堰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在梁徐中心河姜泗路断面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水质达Ⅲ类水标准,现场核查时中心河部分水面漂浮有油花。 | 属实 | 一、梁徐街道督促双登科工园内的11家企业、农贸市场、卫生院、梁徐小学于7月31日前将污水接入污水主管网。 二、梁徐街道加快集镇段污水主管网改造及“十必接”接管工作,督促中标单位加快施工进度,确保8月31日前完成沿街排水户接管到位。 三、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加强河道长效维护,确保河道整治水质达标。 | 无 |
10 | X2JS202204210049 | 泰州市海陵区新世纪花园南侧,沿河柳树被全部砍伐,护城河步行道(新世纪花园段) 被阻塞,小区西侧河边树木全部被砍伐用作停车场,小区东侧花园绿化被破坏,改建为办公室。 | 泰州市 海陵区 | 生态 | 一、关于“泰州市海陵区新世纪花园南侧,沿河柳树被全部砍伐”问题。由于新世纪花园小区建设年代较早,加之后期缺乏管理,小区南侧绿化无序、利用率低,因此重新改造布局,原址新建宜居游园,提升了小区整体绿化品质,同时增设了适老宜居空间。在改造前,小区南侧沿河并无柳树,不存在沿河柳树被全部砍伐的情况。 二、关于“护城河步行道(新世纪花园段) 被阻塞”问题。2020年,泰州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凤城河内环游步道工程,作为凤城河内环游步道的一部分,接通南山寺和望海楼,在步道与小区之间设置格栅围墙予以分隔,并留设带门禁大门方便居民出入。因该段步道涉及的土地属新世纪花园小区所有,考虑土地一时难以征用及小区安全等因素,对该段内环游步道采用浮箱步道从文峰桥东侧下水,向东至望海楼上岸。 三、关于“小区西侧河边树木全部被砍伐用作停车场”问题。新世纪花园小区是老城区中建设较早、硬件基础设施严重老化、“停车难”问题尤为突出的小区,居民增设停车位的诉求强烈。2021年初,根据社区收集的居民需求调查表,支持小区绿改停的比例约为88%。为此,海陵区住建局在增设停车位的同时保留大量原有小区绿化。小区西侧在雨污分流改造时移植部分绿化,后来进行补植,不存在河边树木全部被砍伐用作停车场情况。 四、关于“小区东侧花园绿化被破坏,改建为办公室”问题。改造项目并未新建任何建筑物,不存在小区东侧花园绿化被破坏,改建为办公室情况。 | 部分属实 | 一、利用多种途径进一步做好沟通解释,主动与小区业主加强沟通联系,耐心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二、优化现有绿化覆盖面,进一步丰富绿化品种及品质。 | 无 |
11 | X2JS202204210048 | 泰州市兴化市临城街道兴泰路东,气和榆柳高效农业园,擅自改变用地性质,将大棚内7000多平米农业用地硬质化从事养殖,园内堆存大量外来废弃物,污水直排河道,导致河水黑臭。 | 泰州市 兴化市 | 水 |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4月24日,临城街道办事处牵头,会同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兴化市城市管理局、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擅自改变用地性质,将大棚内7000多平米农业用地硬质化从事养殖”问题。经查自然资源部门图斑,举报人反映的地块面积为7629.59平方米,为设施农业地(图斑编号:671);其中721.64平方米(图斑号:396)已在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用于蔬菜保鲜储存,可以进行硬质化;另有6907.95平方米(两座大棚)由泰州新农人发展有限公司租给泰州市榆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事黑水虻养殖,其中一座大棚是原投资人唐某坚早期发展高效农业时对部分地面进行硬质化,用于蘑菇种植;另一座大棚于2020年5月租给泰州市榆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养殖黑水虻后进行的硬质化。 二、关于“园内堆存大量外来废弃物”问题。经查,泰州市榆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确有废弃物堆放,主要为用于喂养黑水虻幼虫的餐厨垃圾。2021年10月以来,该公司调整养殖生产方式,不再喂养黑水虻幼虫,但剩余餐厨垃圾未能及时清运处理。 三、关于“污水直排河道,导致河水黑臭”问题。经查,该公司已不再喂养黑水虻幼虫,无废水产生,该公司外侧沟渠已干涸,西侧生产河发包用于水产养殖,未发现明显黑臭现象。 | 部分属实 | 一、落实整改措施。临城街道办事处督促泰州市榆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其承租后硬质化的土地进行清理复原,督促泰州市新农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加强对整个园区的现场环境管理。兴化市城市管理局指导泰州市榆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现场堆放餐厨垃圾等废弃物进行规范处理。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原投资人唐某坚对硬质化地面进行复原,目前已经复原2000平米,复原工作仍在继续,预计5月中旬完成整改。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临城街道办事处发挥网格监管的作用,加强对气和榆柳农业园区的日常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 无 |
12 | D2JS202204210065 | 泰州市泰兴市河失镇三军村军田7组,泰兴市奥科瑞丰有限公司,长期露天粉碎木材,噪音、粉尘污染严重。该公司以回收秸秆的名义骗取国家补贴。 | 泰州市 泰兴市 | 大气,噪音 | 2022年4月22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河失镇人民政府对泰兴市奥科瑞丰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查阅该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等资料,该公司2022年1月以来停产至今,现场无生产痕迹。 一、关于“长期露天粉碎木材,噪音、粉尘污染严重”问题。前期2021年11月23日,接群众举报奥科公司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河失镇人民政府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未办理环保手续,废木料破碎工段产生的粉尘未经收集直接外排,秸秆粉碎和废木料破碎过程中的机械噪声未采取降噪措施。泰兴生态环境局要求河失镇人民政府将奥科公司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列入“散乱污”予以取缔,实施“两断三清”。2022年1月6日,河失镇要求奥科公司将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造粒机、筛分机、粉碎机进行断电停产;当日,奥科公司对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造粒机、筛分机、粉碎机的电力线路进行拆除,并停止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的生产;4月6日对厂房内的造粒机、粉碎机进行拆除;4月7日对厂房西侧空地上秸秆收购加工项目破碎机电源进行拆除;对厂房西侧及南侧场地上堆放的秸秆、废木材进行分批清运,至目前,已清运秸秆、废木材60吨左右,尚余10吨左右玉米、花生秸秆和1吨左右废木材未运走。 二、关于“该公司以回收秸秆的名义骗取国家补贴”问题。经查,2021年该公司秸秆收储、终端利用量14000吨,泰兴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发放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奖补资金86134元,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申报,未发现骗取国家补贴的情况。查询河失镇财政系统,未查到2021年之前的补贴发放记录。 | 部分属实 | 一、河失镇督促奥科公司立即将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造粒机、粉碎机进行搬离,并对厂区内堆放的废木材进行清理,5月底清理完成。 二、泰兴生态环境局督促奥科公司对秸秆收购加工项目实施整改,将露天秸秆破碎加工设备安装至厂房内,采取建筑隔音,加装静音箱、隔音板等措施,降低噪音对周边的影响;采取“旋风+布袋除尘”方式对秸秆加工中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存储,并加装水雾除尘装置进一步加强除尘效果。 三、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河失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 无 |
13 | D2JS202204210047 | 泰州市姜堰区顾高镇工业集中区13号,万丰塑业有限公司,每晚21点偷排废气。 | 泰州市 姜堰区 | 大气 |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顾高镇、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政府副区长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 关于“泰州市万丰塑业有限公司每晚21点偷排废气”问题。2022年4月22日白天和24日夜间现场检查,该公司均未生产。经调阅2022年4月以来的生产台账,该公司为间断式生产,仅6天从事生产(4月16日-21日)。现场查阅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设备状况日常检查记录表(2022年度),未发现该公司有偷排废气的迹象。2021年7月26日江苏康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正常生产时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限值。2021年12月12日夜间姜堰生态环境局在该公司周边进行VOCs走航溯源观测,无TVOCs浓度高值点。结合前期检查,该厂在生产过程中有异味产生。 | 部分属实 | 一、顾高镇督促该公司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减少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待该公司正常生产后,姜堰生态环境局将组织对该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 无 |
14 | X2JS202204210017 | 泰州市姜堰区皇廷御苑,周边空气弥漫类似大蒜的刺鼻气味,怀疑是苏州路、淮海路、姜堰大道上的企业排放废气所致,这些企业设有多个烟囱,经常排放黑色、黄色、白色烟气等。 | 泰州市 姜堰区 | 大气 |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立即核查处置。姜堰区委常委、姜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 关于“泰州市姜堰皇廷御苑,周围空气弥漫类似大蒜的刺鼻气味,怀疑是苏州路、淮海路、姜堰大道上的企业排放废气所致,这些企业设有多个烟囱,经常排放黑色、黄色、白色烟气等”问题。2022年4月22日-24日,姜堰生态环境局组织对位于苏州路、姜堰大道、淮海西路,皇廷御苑周边的12家涉气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发现12家企业均配套建设了废气污染防治设施。除鸿凯针织、维达印染、科思茂管业未生产外,其他9家均正常生产,配套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均处于运行状态。检查发现纺织印染(华源纺织、友成染整、嘉晟染织、维达印染、鸿凯针织)、医药制造(乐威医药)、生物制品(博立生物)等类型企业厂区内及厂界周围存在不同程度的异味。泰州市姜堰生态环境监测站选取纺织印染、医药制造、生物制品类型企业各1家(华源纺织、乐威医药、博立生物),对企业厂区及厂界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等主要污染因子均达标。 | 部分属实 | 一、姜堰经济开发区、姜堰生态环境局对皇廷御苑周边涉气企业加强巡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姜堰经济开发区督促5家纺织印染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对染料桶、染缸等工段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收集处理,确保在7月31日前废气收集处理到位。 三、姜堰经济开发区督促医药、生物制品类企业全面排查整治,有效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果。 | 无 |
15 | X2JS202204210012 | 秦州市姜堰开发区开阳路,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厂内堆存大量危险固体废物,并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置,工业废水未经处理偷排河道。 | 泰州市 姜堰区 | 水 |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立即核查处置。姜堰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姜堰区委常委、姜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 一、关于“厂内堆存大量危险固体废物,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置”问题。经核查,该公司危险废物均贮存在危废仓库内,按规范设置有标识、台账。其中废活性炭、废抹布、手套、废磷烷吸附剂、废二甲苯、废助焊剂、废化学品、化学试剂瓶委托高邮康博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处置;废机油、废水池槽渣委托江苏昕鼎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固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扬州云龙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等单位处理。经查阅该公司相关台账及转移联单,未发现该公司将危废、一般固废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置现象。目前库存危废共5.9147吨,水处理污泥约370吨。2021年产生危废24.6523吨,委托处置20.8吨,仓库暂存3.8523吨;产生水处理污泥10413.97吨,委托处置10411.43吨(含2020年度12.66吨),仓库暂存15.2吨。鉴于该公司一般固废产生量及库存量较大,如不及时处置,存在一定环境风险隐患。 二、关于“工业废水未经处理偷排河道”问题。经核查,该公司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接入泰州金姜水务有限公司处理。2022年4月22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6个雨水排放口仅临近食堂的排口有滴排现象,其他5个雨水排口均无排水痕迹。调阅该公司自动监控数据,3月1日至4月22日累计排放废水25.16万吨,日均排水量为4747吨,基本符合环评审批排放量,未发现偷排河道现象。4月25日,雨天对6个雨水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排水均达标。但该公司污水量较大,接近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5000吨/天),查阅相关记录,存在偶尔轻微超过接管标准现象。 | 部分属实 | 一、姜堰经济开发区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责成姜堰经济开发区督促企业、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同时加强与危废、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的沟通合作,减少库存,确保安全。 二、姜堰经济开发区督促企业对污泥接收单位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三、姜堰经济开发区督促企业对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提升,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加强雨水管道修缮与维护,防止滴排现象产生。 四、姜堰经济开发区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节水措施,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确保废水不超总量排放。 | 无 |
16 | D2JS202204210028 | 泰州市兴化市竹泓镇尖沟村,兴化市宏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用工业污泥生产有机肥,实际生产内容与环评不符。 | 泰州市 兴化市 | 其他污染 |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4月22日-24日,兴化市竹泓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关于“兴化市宏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用工业污泥生产有机肥,实际生产内容与环评不符”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该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取得“关于兴化市宏韦蚯蚓养殖有限公司蚯蚓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泰行审批(兴化)〔2019〕20079号)中,要求本项目原料中的污泥为本地区食品厂污泥及本地区纯生活污泥,不得使用其它工业废弃物更不得利用危险废物作为原料。经现场调查及调取历史资料,该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3月23日接收巨腾电子科技(泰州)有限公司48批次磷化污泥共计1368.5吨用于堆肥处置,巨腾公司提供的危险性鉴别评审意见及危险废物属性类别和代码变更登记表,显示该磷化污泥为一般固废。至2021年7月该公司消耗及风干该批污泥1128.52吨,剩余239.98吨转至扬州港口污泥发电有限公司进行规范处置。兴化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于2022年4月5日下达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泰环罚告字(2022)3-60号),拟处罚金额5万元。通过现场检查、调取该公司原料入库台账及生态环境局污泥处置平台记录,该公司从2021年4月至今未接受过污泥。 | 基本属实 | 一、落实整改措施。竹泓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公司经营行为的日常管理,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审批意见从事经营,该公司从2021年4月至今未接受过污泥。兴化生态环境局前期已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竹泓镇人民政府发挥网格监管的作用,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同时要求企业制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环境保护台账,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 | 无 |
17 | D2JS202204210027 | 泰州市泰兴市虹桥镇张公村,泰兴市兆丰污泥处置有限公司,用工业污泥生产有机肥,实际生产内容与环评不符。 | 泰州市 泰兴市 | 其他污染 | 2022年4月22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虹桥镇人民政府到现场调查核实,查阅该公司环评文件等资料,该公司自2021年8月停产至今。调查情况如下: 关于“用工业污泥生产有机肥,实际生产内容与环评不符”问题。 经查,兆丰公司年产30000吨农业有机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明确,该公司只能接受三家生活污水处理公司产生的一般污泥,分别是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泰州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和泰州金州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因涉嫌非法倾倒工业固废,自2021年8月停产至今。泰兴生态环境局询问兆丰公司实际负责人戴某成,据其交代,该公司自投产以来,除了收取环评中三家生活污水处理公司的污泥外,还接受其它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印染厂产生的印染污泥和其它公司产生的少量工业污泥。 | 基本属实 | 一、泰兴市公安局对泰兴市兆丰污泥处置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工业固废的行为进行侦办,根据侦办结果依法依规追究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泰兴生态环境局联合属地虹桥镇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 无 |
18 | D2JS202204210017 | 泰州市姜堰区锦都国际花园,22栋楼前绿化带被毁坏用于建设停车位。 | 泰州市 姜堰区 | 其他污染 |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天目山街道、城管局、住建局等单位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政府副区长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 调查核实情况:锦都国际花园22号楼位于小区中西部,楼前与楼后均设置有绿化带,现场核查未见大面积破坏绿化用于建设停车位的情况。22号楼前西侧绿化带内有一处硬质化场地,面积约10㎡,可用于停放车辆(现场未有车辆停放)。 | 属实 | 一、天目山街道和城管局已于4月27日对该处硬质化场地进行拆除清理,责成住建局5月10日前负责对拆除后的场地复绿。 二、天目山街道加强日常巡查,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