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 边督边改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九批) beat365官方网站_365速发国际平台登陆_365bet中文体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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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九批)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5-03 09:17 浏览次数: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二十九     20224 月 30 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D2JS202204220086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4090095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有关部门对泰州市扬威新型建材厂噪音监测点位选取位置不当,要求对杨岗村14组居民点展开昼间时段室内监测,同时采取有效降噪和降尘措施。

        泰州市  姜堰区

        其他污染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张甸镇、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政府副区长再次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
        一、关于“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4090095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有关部门对泰州市扬威新型建材厂噪音监测点位选取位置不当”问题。2022年4月4日、10日、13日、24日泰州市姜堰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厂均未生产,无噪声产生和排放,未能对其生产时的厂界噪声排放情况及南侧、北侧最近居民户外噪声情况进行监测。受理编号D2JS202204090095信访件处理结果中的噪声监测报告是最近一次(2021年4月7日)泰州市姜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厂正常生产时北侧厂界及北侧最近居民(杨港村十三组37号)户外噪声情况的监测数据。该厂南侧为姜高路,北侧为杨港村十三组居民,该监测点位选择是在综合考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程度的基础上确定的,符合相关监测技术规范。
        二、关于“要求对杨岗村14组居民点展开昼间时段室内监测,同时采取有效降噪和降尘措施”问题。经核查,该厂南侧为姜高路,杨港村(即信访件中所指的杨岗村)14组位于姜高路南侧,该厂生产车间距离南侧(中间相隔姜高路)最近居民(杨港村十四组89号)约102米。目前,姜高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正在施工,日常车辆通行及项目施工过程中也存在噪声及扬尘污染,如在该处监测无法区分企业生产噪声和交通噪声。2022年4月24日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场地上堆放有石粉约1000吨、黄砂约10吨,物料均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但厂区地面积尘较多,存在扬尘污染;实际生产过程中,噪声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一、针对反映的扬尘、噪声问题,该厂已制定整改方案,目前正在积极整改中。责成张甸镇督促该厂5月20日前物料入棚,同时加强场地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及时采取洒水、覆盖、清扫等抑尘措施;对生产车间南侧加装隔音设施,减轻扬尘、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待该厂正常生产后,姜堰生态环境局将对该厂粉尘、噪声加强监测,如发现敏感区超标等现象将依法进行查处。
        三、张甸镇加强沟通解释,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切实缓解群众担忧,进一步做好周边群众信访解释工作。

        2

        D2JS202204220077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秦蒋社区唐梅路南侧、周山河边的一家无名作坊,主要加工砂石料,烘干锅炉焚烧废木板,扬尘污染严重,距离周山河道100米,靠近生态红线。

        泰州市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大气

        收件后,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交办,明确凤凰街道为牵头单位,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医药高新区分局为责任部门。4月16日开始,凤凰街道办事处会同区生态环境分局就举报问题已经进行了现场检查。4月19日下午,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委员、周山河街区党工委书记就举报问题已经进行了现场督办。4月24日,凤凰街道办事处会同区生态环境分局就举报问题再次进行了现场检查。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泰州市医药高新区秦蒋社区唐梅路南侧、周山河边的一家无名作坊,主要加工砂石料”问题。现场检查发现凤凰街道秦蒋社区塘梅路南侧现有的1家加工砂石料的无名作坊营业执照名称为医药高新区起超建材经营部,对外没有招牌,主要从事黄沙烘干生产销售。
        二、关于“烘干锅炉焚烧废木板”问题。现场检查发现医药高新区起超建材经营部生产车间内有1台工业窑炉、1台烘干机,现场堆放约50公斤的木材,现场堆放的木材主要是锅炉启炉时使用燃烧。
        三、关于“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现场检查时,医药高新区起超建材经营部未生产,虽配套建设了粉尘收集处理设施,但车间地面积尘较多;厂区露天贮存约600吨黄沙、100吨路基土,未采取密闭措施,部分物料未实施有效覆盖,四周也未设置不低于物料高度的严密围挡。
        四、关于“距离周山河道100米,靠近生态红线”问题。现场检查时,经测距仪测量和50米皮尺实地两次测量,医药高新区起超建材经营部距离周山河北岸大约63.5米;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文件,周山河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泰州医药高新区只有1处生态保护红线,为引江河备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医药高新区起超建材经营部距离引江河备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大约12.1公里。

        部分属实

        截至4月26日上午12时,处理整改情况如下:
        一、泰州医药高新区凤凰街道办事处在处理第二十二批三家无名建材厂扬尘污染过程中,对三家建材厂实施关停取缔的同时一并对医药高新区起超建材经营部实施了关停取缔,对该经营部生产用电采取了断电措施,该经营部已对露天堆放的物料实施了有效覆盖。
        二、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医药高新区分局于2022年4月19日对医药高新区起超建材经营部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于2022年4月20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泰环罚告字〔2022〕7-35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2.62万元。
        三、4月20日,凤凰街道秦蒋社区走访了周边群众,群众对整改效果表示满意。下一步,凤凰街道办事处将督促医药高新区起超建材经营部拆除其余生产设备,并将加强巡查,确保问题不反弹。

        3

        D2JS202204220061

        泰州市高港区大泗镇大泗村19组5号,旱厕至今未拆除,异味扰民,污水排入村民自留地。

        泰州市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大气

        2022年4月23日,大泗镇相关工作人员会同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生态办、高港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实,该户旱厕位于房屋后侧约2平方米,平时不使用,主要供室内卫生间用水排出,粪坑已加盖,但未加盖严实。排到自家屋后自留地的水为该户屋面落水管里的雨水。

        属实

        一、大泗镇大泗社区联系建筑工程队,立即拆除该旱厕并建立标准三格式化粪池,已于4月26日完成。
        二、大泗镇党委政府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强化日常监管,在农村人居环境、村庄环境治理等领域大力开展地毯式、常态化排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同时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擦亮大泗生态底色。

        4

        X2JS202204220064

        泰州市兴化市戴窑镇联葛村,兴化市繁盛建材经营部,未经环保审批,污水排入车路河,扬尘、噪音扰民。

        泰州市  兴化市

        水,大气,噪音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4月23日-26日,兴化市戴窑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兴化市繁盛建材经营部,未经环保审批,污水排入车路河”问题。经核查,兴化市繁盛建材经营部位于戴窑镇戴丁路南侧,紧靠车路河。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商品混凝土加工项目,无环评及“三同时”手续,已停产整改,配套建设了废水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性废水排入车路河。
        二、关于“扬尘、噪音扰民”问题。经核查,该经营部已用防尘网遮盖场地上物料。最近居民点位于经营部北侧约30米,平时遮盖不及时不完全会产生扬尘,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噪音等扰民情况。

        基本属实

        一、落实整改措施。戴窑镇人民政府已对兴化市繁盛建材经营部商品混凝土生产加工用电进行切断,责令其拆除相关生产设施。同时要求兴化市繁盛建材经营部对场地进行打扫清理,及时遮盖场地上的砂石,不可露天堆放,经营项目只能为水泥、砂石销售,不可进行其它产品的生产加工。戴窑镇人民政府要求该经营部5月15日完成整改。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戴窑镇人民政府加大对兴化市繁盛建材经营部的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戴窑镇人民政府落实网格化监管,督促规范经营,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5

        D2JS202204220038

        泰州市姜堰区中天清华园小区37幢2单元商铺街,汉森熊酒吧,全天候噪音严重,厨房油烟、噪音扰民,酒吧内烧烤烟气扰民。

        泰州市  姜堰区

        大气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罗塘街道、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区长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
        关于“汉森熊酒吧,全天候噪音严重,厨房油烟、噪音扰民,酒吧内烧烤烟气扰民”问题。经核查,该店厨房设有1台单孔猛火灶、1台单孔煤气灶,配套有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管道排入厨房西侧储物间内。前期,因该店噪声扰民问题,姜堰生态环境局、罗塘街道已多次进行现场检查,协调将油烟净化装置及风机进行更换,双眼猛火灶更换成单眼猛火灶。2021年6月22日经监测,该店南侧外1米及37号楼二单元204室南侧户外1米所监测噪声值均超标。针对其噪声超标排放行为,生态环境局已于2021年8月23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泰环罚字〔2021〕6-108号),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该店于2022年3月16日关闭转租,2022年4月多次现场检查,该店大门均关闭,门口张贴有姜堰供电局停止供电的通知单。

        部分属实

        该店已关闭转让,责成罗塘街道、区行政审批局在该地址不再办理餐饮项目相关证照。

        6

        D2JS202204220041

        泰州市泰兴市黄桥工业区,江苏泓博新材料有限公司,无环评,距离居民区仅数十米,生产时排放有毒废气。目前临时停产应对中央环保督察。

        泰州市  泰兴市

        大气

        2022年4月23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到现场调查核实,查阅该公司环评文件等资料,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4月24日,泰兴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府党组成员现场督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该公司无环评手续”问题。2021年12月22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泓博公司存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已依法立案查处。2022年4月3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泰环罚字﹝2022﹞2-43号),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656752元;对公司总经理袁某明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泰环罚字〔2022〕2-44号),罚款50000元。2022年4月12日,该公司年产500万千米光缆加强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获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
        二、关于“该公司距离居民区仅数十米,生产时排放有毒废气”问题。泓博公司厂界东侧、南侧、北侧为工业园区其他企业,厂界西侧为永丰路及河道,河道西侧为王韩家园居民区。公司厂区南侧有两幢东西走向厂房,由南向北依次编为1#、2#厂房。1#厂房目前无生产设备,2#厂房内已建72条成缆生产线、4条涂塑生产线、12台喷码线。公司环评要求“分别以2#厂房成缆区、烘干区、切割房为中心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以2#厂房搅拌区、涂塑区、喷墨区为中心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现场检查核实,公司搅拌区、涂塑区、喷墨区位于公司2#厂房东半部分,成缆区、烘干区位于2#厂房西半部分,执法人员用测距仪测量,成缆区、烘干区西端距离最近的住户约有114米。
        泓博公司产生的废气来源于涂塑、搅拌、成缆、喷码等工序和危废仓库,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苯乙烯、颗粒物。现场检查,公司成缆、涂塑工序建有4套废气处理设施,主要采取“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空;搅拌、喷码工序废气和危废仓库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空。因该公司目前停产,待恢复生产后将对其废气排放情况组织监测。
        三、关于“该公司目前临时停产应对中央环保督察”问题。2022年4月23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公司负责人介绍,在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对其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后,公司在2022年1月下旬就停止生产,组织环评手续的报批工作,加之疫情影响,至今仍未投入生产。停产期间,公司每隔1个月左右需对已建成设备进行一次开机保养,每次持续半小时左右。取得环评批复后,公司按环评要求续建了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并开机进行了调试。

        部分属实

        一、泰兴生态环境局督促泓博公司按规范对光缆加强芯项目的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组织竣工验收,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前不得排放污染物。
        二、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将根据废气监测结果依法作进一步处理。
        三、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属地泰兴黄桥经济开发区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7

        D2JS202204220039

        泰州市姜堰区淤溪镇卞庄村,泰州森炎商贸有限公司(码头),装卸、储存粉煤灰导致扬尘污染严重,且存在大量违建储罐,储存化工原料,无土地及环评手续。

        泰州市  姜堰区

        大气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交通局、淤溪镇、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自规分局、应急管理局等单位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政府副区长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
        一、关于“泰州森炎商贸有限公司(码头),装卸、储存粉煤灰导致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经核查,该公司码头已纳入姜堰区内河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列入规范提升类。码头现场按照整治标准,配备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码头前沿设置围挡、雨污水收集池、应急池;码头装卸区域内场地硬化,配备喷淋设备,安装粉尘监测设备,已接入省市监管平台,码头已整治到位并取得环保手续和《港口经营许可证》。
        该公司码头主要从事散装水泥装卸、销售,现场使用螺旋式卸船设备将散装水泥密封输送至水泥筒仓内,通过水泥筒仓装料口自流到水泥灌装车运输中转,装卸区内配备布袋式脉冲除尘器和车辆冲洗设施。经核查,该公司现场未见粉煤灰装卸作业,码头进行散装水泥装卸作业时可能导致扬尘污染。
        二、关于“存在大量违建储罐,储存化工原料,无土地及环评手续”问题。经核查,该公司现场建有2座立式筒仓,1座存有散装水泥(容量2400立方米),1座为空仓(容量4400立方米),符合环境影响登记表中年仓储量要求(环境影响登记表中要求年仓储10万吨);立式筒仓北侧地面放置有2只废弃的白色铁质槽罐,1只残留少量粉煤灰,1只为空罐(2020年4月森焱商贸购买泰州恒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吸泵,用于将水泥从船仓的吸进储罐内,但负吸泵须与槽罐一起卖,所以一同购置2只白色铁质槽罐,买回后槽罐一直放置于场地,未使用),未发现储存化工原料。该公司2007年与淤溪镇卞庄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租赁协议,2018年6月协议到期后延续该租赁协议,2021年1月与区河道管理所签订土地租赁合同,面积约5.53亩,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该公司码头项目于2021年8月取得泰州市行政审批局批复,2021年9月通过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水泥仓储项目办理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932120400000241。

        部分属实

        一、淤溪镇督促该公司装卸作业时采取抑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现象。
        二、姜堰区交通局、淤溪镇不定期督查,确保辖区内码头常态化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8

        X2JS202204220045

        泰州市姜堰区苏中路,苏中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异味明显,排放废水散发恶臭,严重扰民。

        泰州市  姜堰区

        大气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罗塘街道、生态环境局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政府副区长第一时间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
        一、关于“厂区异味明显”问题。经现场核查,苏中健康公司提取一车间黄葵提取技术改造项目正在生产,车间有异味,经查证,该项目尚未获得环评审批文件;提取二车间正在生产,配套建设的二级雾化水喷淋+活性炭装置未完全建成,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车间有异味;药渣部分露天堆放在厂区西北角,未入库,现场有异味。
        泰州市姜堰生态环境监测站在厂东侧界外(北)5米、厂东侧界外5米、厂东侧界外(南)5米分别对臭气浓度进行了检测,在提取一车间北门(西)、提取一车间北门(中)、提取二车间北门(东)、药渣堆场东侧对非甲烷总烃进行了检测,监测结果显示:提取一车间北门(西)、提取一车间北门(中)非甲烷总烃浓度超标,其他两个点位的非甲烷总烃达标;3处测点臭气浓度均达标。
        二、关于“排放废水散发恶臭,严重扰民”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共设有两个排放口,一个为污水接管口,位于厂区北侧,处理后尾水接入姜堰金姜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一个为雨水排口,位于厂区西侧,雨水排入西姜黄河。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未排水,缓冲池、厌氧池、好氧池等设施为敞口式,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未完全建成,现场有异味。该公司雨水排放口阀门处于关闭状态,无废水排放。但在雨水排放口东侧2米处管沟内有棕黄色废水,废水从该管沟内通过雨水排放口周边的三处渗漏点排入西姜黄河,现场异味较大。经排查,4月22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异常,停止尾水外排和原水进水,导致原水管网内液位上升,污水漫溢至破裂管线内,经破裂处流入雨水排放口东侧2米的废气管沟内,渗流进入西姜黄河。姜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渗漏点位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渗漏点废水化学需氧量超标且有较大异味。

        属实

        一、对提取一车间黄葵提取技术改造项目未批先建、提取二车间和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未落实“三同时”,公司发生水污染事故,未能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造成水体污染的违法行为,泰州市姜堰生态环境局已立案调查(泰环案立﹝2022﹞6-104号),拟处罚金额629877.5元。
        二、责成罗塘街道督促该公司全面自查整改,制定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改造方案,确保2022年7月30日前污水管网改造到位,2022年10月30日前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改造到位。
        三、罗塘街道督促该公司全面自查整改,制定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改造方案,确保2022年7月30日前污水管网改造到位,2022年10月30日前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改造到位。
        四、罗塘街道加强日常监管,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区域安全、环保质态。

        9

        D2JS202204220006

        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界沟河东侧,友善混凝土厂及该厂东侧的一家砖瓦厂,均无正规手续,雨天污水流入界沟河,厂区露天堆料,扬尘、机器噪音扰民;附近亚星电镀厂,异味扰民。

        泰州市  海陵区

        大气,噪音

        4月25日上午,海陵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九龙镇党委书记带领相关部门查看现场,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推进落实整改工作。
        一、关于“友善混凝土厂及该厂东侧的一家砖瓦厂,均无正规手续”问题。经调查,泰州友善混凝土有限公司、泰州市皖泰水泥制品厂,两家企业均无环保手续。
        二、关于“雨天污水流入界沟河”问题。
        1.泰州友善混凝土有限公司,场地西北角设有废水二级沉淀池,沉淀池内有积水,现场未见有水外排,检查时该公司未在生产,未见污水流入河道情况。2.泰州市皖泰水泥制品厂,检查时该公司水泥砖生产线未在运行,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水泥砖生产设备已拆除未通电,设备暂存在厂区西侧及南侧空地,未见污水流入河道情况。但两家企业西侧为界沟河,雨天存在场地雨水流入界沟河情况。
        三、关于“厂区露天堆料,扬尘、机器噪音扰民”问题。泰州友善混凝土有限公司、泰州市皖泰水泥制品厂,两家企业厂区物料均已覆盖,检查时场地无机械运行,无车辆运输,现场无明显扬尘和噪声。厂区未配备围挡喷淋、雾炮等设施,生产时存在扬尘、噪音扰民情况。
        四、关于“附近亚星电镀厂,异味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厂镀金、镀镍铬生产线正常生产,镀锌生产线未生产,镀金、镀镍铬生产线及危废仓库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均正在运行,车间内外无明显气味。经检测,该厂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镀镍铬生产线、镀金生产线、锅炉、危废仓库有组织排放废气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无超标情况。因该厂距离居民近,废气虽达标排放,但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

        基本属实

        一、目前泰州友善混凝土有限公司正在自行拆除混凝土搅拌设备,由九龙镇督促该公司在6月30日前完成设备拆除,及时清理厂区内堆放的砂石、灰土等物料,同时落实好物料清理时的扬尘管控措施。
        二、九龙镇督促泰州市皖泰水泥制品厂在6月30日前清理场地上堆放的物料,同时落实好物料清理时的扬尘管控措施。
        三、九龙镇将会同海陵生态环境局加强巡查,确保友善混凝土、皖泰水泥制品厂关停到位,防止反弹;同时,督促泰州市亚星电镀厂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加强污染防治措施的运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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