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 边督边改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一批) beat365官方网站_365速发国际平台登陆_365bet中文体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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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一批)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5-05 10:02 浏览次数: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三十一     20225 月 2 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D2JS202204240096

        泰州市姜堰区俞垛镇工业集中区通野西路88号,江苏罗科雷森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混合使用高硫、低硫焦炭,生产时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排放大量VOC及二氧化硫气体,机油、危废未按实际使用量申报,且随意倾倒厂区空地上,生产时扬尘、噪音扰民,生产流水线上部分管道破裂,导致污水滴漏,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排下水道,所有设备安全标识不齐全。

        泰州市  姜堰区

        大气,水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俞垛镇、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单位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政府副区长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
        一、关于“江苏罗科雷森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混合使用高硫、低硫焦炭”问题。4月25日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正在停产整改中,场地上堆放有焦炭,该交办件与第二十三批编号为D2JS202204160028交办信访内容部分重复,前期场地上堆放的高硫焦炭目前正在清理中。
        二、关于“生产时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排放大量VOC及二氧化硫气体”问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4月17日,姜堰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正常生产时的双碱脱硫塔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双碱脱硫塔废气中二氧化硫和颗粒物超标,姜堰生态环境局已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泰环案立﹝2022﹞6-94号),拟处罚款12万元。
        三、关于“机油、危废未按实际使用量申报,且随意倾倒厂区空地上”问题。经核查,该企业危险废物为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均按规范贮存在危废仓库内、厂区内未见有随意倾倒机油、危废现象。调阅该企业危废处置台账记录,产生的危险废物通过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系统进行申报转移。该企业与泰州市力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废收集处置(收储)合同(2021、2022年),2021年9月14日,该公司进行危废转移(2019年产生量0.37t、2020年产生量1.92 t、2021年产生量1.5 t、2022年已产生量1.12t,转移量3.46 t),危废转移联单编号:2021321290003132。
        四、关于“生产时扬尘、噪音扰民”问题。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前期检查发现,该企业原料堆场和进料仓均为半开放,原料转运、车辆运输及原料进料过程中均有扬尘产生。车间内部分设备存在逸尘点,车间积尘较多,已要求企业针对扬尘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该企业周围约1公里范围内无居民区。该企业实际生产时,扬尘、噪声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五、关于“生产流水线上部分管道破裂,导致污水滴漏,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排下水道”问题。经核查,该企业无生产废水排放,检查时未发现生产流水线上管道破裂、污水滴漏现象。
        六、关于“所有设备安全标识不齐全”问题。经核查,该企业电箱、机械设备、有限空间等处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部分属实

        一、俞垛镇督促企业针对废气(扬尘)、固废等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俞垛镇督促企业将厂区现存的少量高硫焦炭立即清除,使用符合标准的低硫焦炭。

        2

        D2JS202204240081

        泰州市泰兴市黄桥镇,上海花园27幢楼下餐饮店,油烟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泰州市 泰兴市

        大气

        信访涉及的餐饮店是泰兴市家食美大餐饮部。2022年4月25日-26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黄桥镇人民政府对泰兴市家食美大餐饮部现场检查,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上海花园27幢楼下餐饮店油烟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该餐饮部厨房正在炒菜,油烟净化装置和引风机均正在运行,该单位提供了油烟净化装置的认证检测报告和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厨房南墙开有一扇通往小区的门,位于27幢主楼一单元和二单元的单元门之间,检查时门处于打开状态,27幢单元门附近有一定油烟味。4月25日晚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餐饮部废气排放口废气进行了采样检测,油烟排放浓度为0.29mg/m3,未超过排放限值2mg/m3。
        二、关于“多次反映无果”问题。调阅2021年以来泰兴市12345热线、黄桥镇信访记录、泰兴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系统、泰兴生态环境局信访台帐,接到反映该餐饮部油烟扰民问题的信访仅一次,为2022年2月18日“12345”热线举报。泰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黄桥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2月22日前往检查,发现该单位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从厨房南墙的窗户直接向小区内排放,27幢单元门附近有明显油烟味。泰兴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单位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设计安装油烟排放专用管道,确保油烟不对小区居民造成影响。该单位2022年3月2日与无锡市滨湖区友联环保科技服务部签订服务合同,对油烟净化装置及油烟排放管道进行改造,封闭了厨房南侧的窗户,在原有三套油烟净化装置基础上,在二楼新增一套引风机和油烟净化装置,并建设了专用油烟排放管道,处理后的油烟向北排放,费用共23000元,该单位提供了技术服务合同。2022年3月12日该单位委托苏州国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新增的静电光解复合式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检测,现场提供了检测报告【(2022)国泰(环)字第(03116)号】,其中油烟/油雾平均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0.1mg/m3),结果显示未检出。

        部分属实

        一、黄桥镇督促该餐饮部营业时必须关闭厨房南侧门窗,并对油烟净化装置定期进行清理维护,保持正常运行,确保油烟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二、泰兴生态环境局按照《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要求该餐饮部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装置。
        三、泰兴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属地黄桥镇加强对该单位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3

        X2JS202204240049

        泰州市兴化市昌荣镇富民村,朝阳商品混凝土公司,无环保手续,大量混凝土废水直排河道、农田。

        泰州市 兴化市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4月25日,兴化市昌荣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经查,兴化市昌荣镇余家建材经营部(当地村民俗称其为朝阳商混),位于兴化市昌荣镇富民村,该经营部商品混凝土加工项目,无环评审批及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配套建设了废水沉淀池,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性废水排入河道、农田,目前已停产。

        部分属实

        一、落实整改措施。昌荣镇人民政府要求兴化市昌荣镇余家建材经营部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其拆除相关生产设施,尽快清理场地,妥善处理好场地上堆放的砂石、水泥等原料。昌荣镇人民政府要求该经营部5月20日前完成整改。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昌荣镇人民政府落实网格化监管,加大巡查频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4

        X2JS202204240041

        泰州市兴化市大垛镇兴业路666号,江苏众嘉新材料有限公司,1.将大量含苯酚、甲醛、硫化物的固体废物填埋在厂区周围河沟;2.以高硫碳替代低硫碳燃烧,排放含苯酚、甲醛、硫化物等刺鼻废气;3.车间无粉尘收集装置,污染严重;4.在储存、使用酚醛树脂过程中,废水直排厂区下水道。露天堆放焦炭、矿渣、苯酚、甲醛、硫化物等物料,雨天污水直排下水道。大炉子冷却水未循环使用,直排下水道及附近河道;5.生产噪音扰民;6.批建不符,废气处理技术不合规,台账记录不完整,固废去向不明。

        泰州市 兴化市

        土壤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4月25日至4月26日兴化市大垛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经查,江苏众嘉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名称为江苏众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兴化市大垛镇工业园区,主要从事岩棉制品加工项目。该公司年产5万吨岩棉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1月经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批(泰行审批(兴化)〔2018〕20009号),2019年9月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12813235848214001U,2019年10月完成环保“三同时”自主验收。该公司岩棉制品项目生产工艺为:玄武岩、白云石、矿渣、焦炭为原料→熔化炉→熔体流槽→离心机→纤维形成→集棉机→摆锤成型加压→固化→冷却→切割→包装。项目配套安装了旋风、布袋、水幕等除尘设施,废活性炭(集棉固化工序产生)、冲洗水沉渣等危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该公司离最近的居民区约1300米。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将大量含苯酚、甲醛、硫化物的固体废物填埋在厂区周围河沟”问题。经查,该公司年产约三万吨固废,由盐城市秉旺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制成砖块回购作为原料再利用。查阅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处置和回收合同以及进出库单据,未发现异常情况。大垛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走访调查附近村落,未发现有废料填埋至水塘、水沟的现场和有效的线索。
        二、关于“以高硫碳替代低硫碳燃烧,排放含苯酚、甲醛、硫化物等刺鼻废气”问题。经查阅江苏众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焦炭进料化验报告,显示,焦炭硫含量在0.5—0.7%,属于低硫焦炭,与环评要求相符,未发现使用高硫炭的情况;通过查看烟气在线监控历史记录数据,SO2、NOx和烟尘等相关数据符合《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3728-2020)。因该公司停产,未能对该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该公司恢复生产后,立即开展监测,视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三、关于“车间无粉尘收集装置,污染严重”问题。经查,受疫情影响,目前江苏众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通过调查了解,在切割工序和厂区内铲车行驶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粉尘,切割工序配备布袋除尘设备,部分切割工位会有少量粉尘散落于设备底部,在铲车行驶时厂区内部会产生扬尘。
        四、关于“在储存、使用酚醛树脂过程中,废水直排厂区下水道。露天堆放焦炭、矿渣、苯酚、甲醛、硫化物等物料,雨天污水直排下水道。大炉子冷却水未循环使用,直排下水道及附近河道”问题。经查,酚醛树脂是项目集棉工段中使用的粘合剂,酚醛树脂采用专用储罐储存,储罐四周建有防渗漏围堰,配有专用的输送管道和输送泵供给使用,现场核查时,沿其管路至使用点未发现滴漏痕迹,查其储罐和管道沿线也未建下水道排口。该公司在厂区原料堆放区分别建有原料仓库和固废仓库,现场未发现露天堆放现象。该公司原料仓库喷淋口设置密度不够,存在一定扬尘污染,未发现随雨水流入下水道现象。该公司熔炼工序配套使用冷却水,为夹套冷却,是循环系统,冷却水不接触原辅材料,未发现岩棉废渣混入的现象。冷却水需要定期补充,不外排。
        五、关于“生产噪音扰民”问题。经查,受疫情影响,目前江苏众嚞新材料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未能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监督性监测。该公司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1300米。该公司恢复生产后,立即开展监测,视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六、关于“批建不符,废气处理技术不合规,台账记录不完整,固废去向不明”问题。经查,根据审批内容,该公司建有2条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包括非金属熔化炉2台、离心机4台、集棉机2台、固化炉2台等,该公司年产5万吨岩棉制品项目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两条生产线于2019年10月同时完成 环保“三同时”验收。该公司废气主要是熔化炉、集棉机棉尘、固化炉、冷却切割产生,熔化工段产生的废气经“三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SNCR脱硝+碱喷淋脱硫”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集棉工段产生的废气经“岩棉板过滤+活性炭纤维毡+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工段产生的废气经“岩棉板过滤+活性炭纤维毡+活性炭吸附+催化焚烧脱附”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冷却切割工段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纤维毡”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气筒出口安装CEMS烟气24小时在线监控系统,通过查阅废气监测在线监控数据,SO2、NOx等废气和烟尘等相关数据符合《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3728-2020),稳定达标排放。该公司所产生的废活性炭、水池沉渣等危废交由宿迁中油优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置,通过与“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提交的数据比对,危废从产生到贮存再到处置均符合危废处置的相关规定。查阅该公司环保设施运行记录,活性炭的更换周期正常,废活性炭的入库与处置量也与台账相符。该公司年产三万多吨一般工业固废,由第三方公司制成砖块回购作为原料利用,有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回收和处置合同以及进出库单据。

        部分属实

        一、落实整改措施。兴化市大垛镇人民政府督促江苏众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增大原料仓库喷淋设施密度,规范记录固体废物台账,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待该公司复产后,兴化生态环境局将对其废气、厂界噪声进行监督性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兴化市大垛镇人民政府加大对江苏众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检查频次,发现环境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5

        X2JS202204240031

        泰州市泰兴市万桥路7-18号,食客来面馆,位于商住综合楼且未配套专用烟道,北侧一楼安装排烟管道,排烟口距离小区住户不足 10 米,油烟扰民;万桥公寓周边7、8家火锅、烧烤等餐饮店,油烟、异味、废气扰民。

        泰州市 泰兴市

        大气

        4月25日-26日,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延令街道办事处对食客来面馆、川玉楼、如意烤吧、川泰小吃、武宁炖钵和失控猫元気烧肉饭等6家餐饮店现场检查,检查时除失控猫元気烧肉饭未营业外,其他餐饮店均正在营业。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食客来面馆,位于商住综合楼且未配套专用烟道,北侧一楼安装排烟管道,排烟口距离小区住户不足10米,油烟扰民”问题。经查,泰兴市食客来面馆位于泰兴市万桥路7-1号楼,为5层商住综合楼,该楼1-2楼为商铺,3-5楼为住户。食客来面馆厨房有1眼猛火灶和3眼小灶,其中猛火灶和2眼小灶使用天然气做燃料,1眼小灶使用罐装煤气做燃料,猛火灶用于炒菜,小灶用于炖煮和烧水。猛火灶上方配套建有集气罩,炒菜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静电油烟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向5楼楼顶。该专用烟道由猛火灶集气罩延伸穿过该栋楼北侧墙体,沿该栋楼北侧外墙向上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后延伸至5楼楼顶排烟口。该排烟口离该商住综合楼5楼住户较近,距离万桥公寓小区住户最近距离约14米。4月25日现场走访食客来面馆楼上住户,均表示该面馆餐饮油烟对其无明显影响。4月26日现场检查时,该店正在营业,厨房正在炒菜,油烟吸收处置装置正常运行,委托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店排放的油烟进行检测,排放口油烟排放浓度为0.10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2.0mg/m3的标准限值。
        二、关于“万桥公寓周边7、8家火锅、烧烤等餐饮店,油烟、异味、废气扰民”问题。
        经查,万桥公寓周边除食客来面馆还有5家餐饮店,分别为川玉楼、如意烤吧、川泰小吃、武宁炖钵、失控猫元気烧肉饭。
        1. 川玉楼,该餐饮店厨房有2眼猛火灶、4眼小灶、1台蒸箱,2眼猛火灶及4眼小灶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猛火灶用于炒菜,小灶用于高压炖煮,蒸箱用于蒸米饭。猛火灶上方建有集气罩,蒸箱旁边有集气口,餐饮废气合并收集后,沿北侧外墙油烟管道向上经4楼平台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委托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餐饮店油烟排放进行检测,排放口油烟排放浓度为0.55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中2.0mg/m3的标准限值。
        2. 如意烤吧,该餐饮店1楼西侧有1个烧烤炉,烧烤炉自带油烟净化器,烧烤油烟经净化处理后通过西侧管道排向3楼楼顶。1楼东侧有一个厨房,厨房有3眼猛火灶,使用罐装煤气做燃料,猛火灶上方配套建有集气罩,餐饮油烟经收集沿东侧外墙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后向上排向3楼楼顶。委托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餐饮店油烟排放进行检测,厨房油烟排放口油烟排放浓度为0.61mg/m3、烧烤炉油烟排放口油烟排放浓度为0.40mg/m3,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中2.0mg/m3的标准限值。
        3. 川泰小吃,该餐饮店厨房有2眼猛火灶(使用罐装煤气作为燃料)。猛火灶上方配套建有集气罩,餐饮油烟经收集沿东侧外墙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后向上排向3楼楼顶。委托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餐饮店油烟排放进行检测,排放口油烟排放浓度为0.25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中2.0mg/m3的标准限值。
        4. 武宁炖钵,该餐饮店厨房有2眼猛火灶,猛火灶上方配套建有集气罩,餐饮油烟经收集沿东侧外墙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后向上排向3楼楼顶。委托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餐饮店油烟排放进行检测,排放口油烟排放浓度为0.36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2.0mg/m3的标准限值。
        5. 失控猫元気烧肉饭,4月25日泰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餐饮店未营业,据社区工作人员及隔壁商户介绍,该餐饮店2022年年初至今一直未营业。

        部分属实

        一、泰兴生态环境局发函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川玉楼、如意烤吧、川泰小吃、武宁炖钵加强店内卫生环境管理,对地面油污、污水管网内残渣等及时进行清理,并定期维护清洗油烟净化装置。
        二、泰兴生态环境局联合属地延令街道办加强对上述餐饮店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6

        X2JS202204240025

        泰州市高港区大泗镇大泗社区19组三星村,村民单某际的露天旱厕至今未拆,臭味刺鼻,占用公共道路私搭乱建棚子,随意堆放垃圾杂物,影响周边环境。

        泰州市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大气

        2022年4月23日,大泗镇相关工作人员会同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生态办、高港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露天旱厕至今未拆,臭味刺鼻”问题。经现场核实,该户旱厕位于房屋后侧约2平方米,平时不使用,主要供室内卫生间用水排出,粪坑已加盖,但未加盖严实。
        二、关于“占用公共道路私搭乱建棚子,随意堆放垃圾杂物,影响周边环境”问题。
        经现场核实,举报人所指占用公共道路私搭乱建棚子,随意堆放垃圾杂物,具体位置是在被举报人单国制家房后屋檐下,用木头简易搭建的杂物间,因举报人希望清除该杂物间,留出一条通道,故希望被举报人将杂物间拆除。

        属实

        一、联系建筑工程队,立即拆除该木质杂物间和旱厕并建立标准三格式化粪池,并同步做好周边群众工作,加强沟通解释。已于4月26日完成。
        二、要求大泗镇党委政府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强化日常监管,在农村人居环境、村庄环境治理等领域大力开展地毯式、常态化排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同时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擦亮大泗生态底色。

        7

        X2JS202204240020

        泰州市兴化市戴南镇史堡村,兴化市优宇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无冶炼开炉、铸造资格,每天夜间23点后散发类似蜡烧焦异味,烟囱排放黄烟,机器噪音扰民。

        泰州市 兴化市

        大气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兴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包案领导兴化市委常委、戴南镇党委书记、高新区(筹)党工委书记现场督办。4月25日至4月27日,兴化市戴南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兴化市优宇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无冶炼开炉、铸造资格”问题。经查,兴化市优宇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精密铸造项目使用的是180公斤小型中频炉。该公司精密铸造项目无环评审批、无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
        二、关于“每天夜间23点后散发类似蜡烧焦异味。烟囱排放黄烟,机器噪音扰民”问题。经查,该公司夜间23点后脱蜡工序开始生产,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脱蜡车间脱蜡釜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该公司振壳过程中产生噪音。该公司浇铸工序建设了1套布袋除尘废气治理设施,未发现烟囱排放黄烟,2021年4月24日至26日该公司委托江苏瑞超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厂区有组织废气与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基本属实

        一、落实整改措施。戴南镇要求兴化市优宇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针对振壳工序采取相关减震防噪措施。5月15日前完成。
        二、严惩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4月27日兴化生态环境局对该厂脱蜡车间脱蜡釜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并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兴化生态环境局拟对兴化市优宇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精密铸造项目无环评审批、无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5月20日前完成。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戴南镇人民政府发挥网格监管的作用,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8

        D2JS202204240024

        泰州市姜堰区俞垛镇泰东河大桥边,泰州市润林物流有限公司,从事水洗砂石,位于泰东河生态红线内,冲洗废水排入泰东河,厂区周边堆放污泥。

        泰州市 姜堰区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俞垛镇、自规分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单位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政府副区长滕智东第一时间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
        一、关于“泰州市润林物流有限公司,从事水洗砂石,位于泰东河生态红线内”问题。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泰东河为清水通道维护区,属于省生态空间管控区。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泰州市姜堰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1﹞966号),经核实,该企业占地约60亩,其中约35亩位于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内,执行《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排放。4月26日现场核查,该公司未生产,石子粉碎生产线位于厂区西北侧,主要生产设备为石子粉碎系统、泥浆分离机、沉淀池、压泥机等。现场未发现水洗砂石作业。
        二、关于“冲洗废水排入泰东河,厂区周边堆放污泥”问题。经核查,该公司破碎筛选过程采用水喷淋降尘,喷淋水经泥浆分离机、沉淀池、压泥机处理后循环使用,现场未发现入河排口。厂区北侧堆放有该公司作业时产生的污泥,约700吨,现场采用防尘网覆盖。根据该公司提供的固废台账和固废协议,污泥委托泰州市双亿新型建材生产有限公司和江苏天昊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处置。

        部分属实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姜堰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未按规定设置固废贮存场所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泰环案立﹝2022﹞6-103号),拟处罚款145000元。
        二、俞垛镇督促该企业按照相关环保要求立即整改,确保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审批要求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三、俞垛镇加强日常监管,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区域安全、环保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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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240003

        泰州市泰兴市河失镇沈丁村村委会门前的一处钢结构厂房内,24小时异味、噪音扰民。

        泰州市 泰兴市

        大气

        信访涉及两家公司分别为泰兴市顶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和泰兴市富坤电子设备有限公司。2022年4月25-26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河失镇人民政府对顶力公司、富坤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查阅了该公司环评文件、验收文件等资料,对生产现场、各产排污环节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关于“24小时异味,噪声扰民”问题。
        4月25日白天检查顶力公司时,打磨、机加工、焊接工序正在生产,车间内有一定的噪声。喷漆工件刚在喷漆房外完成,刚喷漆后的工件成品放置在喷漆房外的地面上晾干。喷漆房废气处理设施未运行。喷漆房外车间地面上有明显喷漆痕迹,晾干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执法人员打开喷漆房废气处理设施,内无活性炭,车间内有一定异味。该公司更换出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贮存在车间内,未按照规范要求贮存在危废仓库内。公司建设的危废仓库不符合规范要求,标识标志不齐全不规范,现场无危废台账,也未能提供危废管理计划、废物转移联单。
        4月25日白天现场检查富坤公司时,电感器项目正在生产,喷漆、烘干工序正在作业,配套的废气装置正常运行。检查发现烘干废气集气罩过高,无法有效收集烘干废气,车间内有一定异味;危废仓库未建成,废气装置更换的废过滤棉(HW49)0.2吨、6只废包装桶(HW49)放置在车间地面内,无标识标志、无危废台账、无危废管理计划;项目生产时,有一定噪声产生。
        2022年4月25日泰兴生态环境局对顶力公司、富坤公司进行夜查,未发现两家公司晚间生产。
        2022年4月26日现场检查时,顶力公司打磨、机加工、焊接工序正在生产。富坤公司电感器项目正在生产,喷漆、烘干工序正在作业。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顶力公司东、西、北侧厂界噪声(南侧是富坤公司)进行监测,监测数据显示,昼间厂界噪声最大值53.6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昼间标准限值。对富坤公司喷漆烘干废气、车间外无组织废气及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数据显示,富坤公司喷漆烘干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31.4mg/m3、排放速率0.40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5.7mg/m3、排放速率0.20kg/h,对照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富坤公司喷漆烘干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监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监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排放浓度超标1.09倍。富坤公司车间外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1.59mg/m3,符合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富坤公司昼间厂界噪声最大值53.6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昼间标准限值。

        部分属实

        一、泰兴生态环境局依法对顶力公司涉嫌存在的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未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未规范存储产生的危废的行为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按规范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污染防治设施,并建立设施运行台账。
        二、泰兴生态环境局责令富坤公司对烘干废气集气罩进行改造,采取密闭措施,确保废气应收尽收,计划于5月10日前完成整改。依法对富坤公司涉嫌存在的废气超标行为、未按规范建设危废库妥善处置产生的各类危废的行为立案查处。危废库相关整改工作预计5月29日前完成。
        三、泰兴生态环境局联合河失镇人民政府加强对两家公司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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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240001

        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米厂巷的2家浴室,燃烧废旧木板,无废气处理设施,污水直排老通扬运河;东侧浴室隔壁的饭店,厨房油烟机噪音及餐饮油烟扰民;米厂巷停车场内堆放建筑垃圾,20几个老旧车棚屋顶彩钢瓦刮风天噪音扰民,小区环境脏乱,狗屎较多。

        泰州市 姜堰区

        大气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罗塘街道、城管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单位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第一时间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
        一、关于“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米厂巷的2家浴室,燃烧废旧木板,无废气处理设施,污水直排老通扬运河”问题。4月25日现场核查,康洁浴池未营业、锅炉未作业,现场未发现废旧木板等;备有一台0.5蒸吨立式锅炉、配有水浴除尘设施,产生的废气经30米高烟囱排放。洗浴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东板桥浴室未营业、锅炉未作业,现场未发现有废旧木板;备有一台LSG0.5-0.4-S型立式锅炉、配有水浴加布袋除尘设施,产生的废气经30米高烟囱排放。该交办件与第十七批编号为D2JS202204100074交办信访内容部分重复,前期康洁浴池、东板桥浴室现场检查时虽未营业,但现场堆放有木材,2家浴室堆放的木材已于4月15日清理。
        二、关于“东侧浴室隔壁的饭店厨房油烟机噪音及餐饮油烟扰民”问题。经核查,该饭店为姜堰区太平饮食排档,厨房位于该店西侧,设有1台单孔猛火灶,1台单孔燃气灶,1台双孔燃气灶,配套有静电复合式低空排放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接口向下接入污水管网,污水经隔油池接入污水管网,4月26日现场检查时该店正在营业,猛火灶正在作业,油烟净化装置、风机正在运行,姜堰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在该店厨房外1米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该店西侧户外1米所监测昼间噪声值为55分贝(昼间标准60分贝),达标。该店正常经营时,油烟、噪声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三、关于“米厂巷停车场内堆放建筑垃圾,20几个老旧车棚屋顶彩钢瓦刮风天噪音扰民,小区环境脏乱,狗屎较多”问题。经核查,米厂巷停车场内堆放的建筑垃圾,为该小区污水管网改造临时堆放的建筑垃圾,小区环境较乱。28个车棚产权属于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成之初由于历史原因,车棚被周边居民私自占用,因车棚顶部彩钢瓦老旧失修,导致刮风天噪声扰民。

        部分属实

        一、罗塘街道督促姜堰区太平饮食排档定期清理油烟净化装置,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轻油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姜堰区城管局对米厂巷停车场内堆放的建筑垃圾立即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三、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加强与周边居民的协调,对老旧车棚进行维修,如因产权矛盾无法实施维修,将按规定拆除,作为东桥综合楼公共配套设施。
        四、罗塘街道加强日常监管,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区域安全、环保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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