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开工速度,海陵区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为突破口,在全省率先推行承诺在先的“以函代证”改革,采取以函代证、函证并行方式推进项目审批,真正实现了审批服务“提前跑”,为项目开工建设打通了一条“绿色通道”。
近日,海陵区行政审批局将新鲜出炉的泰州首份《泰州市海陵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意见登记函》送到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手中。2022年,泰州隆基为了更好地促进企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投资30亿元用于技改和扩产,急需建造仓库存放原材料,仓库建设迫在眉睫。鉴于企业运行质态好、诚信度高且项目已经取得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和落实安全质量监管措施,海陵区决定首次试行施工许可“以函代证”,3小时极速核发《施工意见登记函》,为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以函代证”是指审批部门在项目审批要件(自规部门通过的规划审查意见、图审基本完成、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到位等)可控的情况下,通过核发《项目施工意见函》的方式,为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开辟绿色通道,该审批服务模式有助于项目方缩短项目建设周期,实现了审批服务与项目建设同频共振,双道并行。试行“以函代证”,推行“函证并行”,就是在海陵推行“拿地即开工”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为优质、诚信企业打开通向快速落地建设、疾速投产达效的绿色通道,助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乘风而上,破浪前行,加速赛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