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第54号)等法规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第2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若对审核意见有异议或需补正说明的,请将陈述材料通过江苏省房地产行政许可综合服务系统上传,逾期不予受理。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反映,并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也可通过信件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第2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公示时间: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9日。
联系地址: 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专区H17窗口,电话:86897098、86361190。
泰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2月3日
审查下列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资质类型 | 审核意见 |
1 | 泰兴市隆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贰级 (2023-02-03) | 符合 |
2 | 江苏两江融合置业有限公司 | 贰级 (2023-02-03) | 不符合 |
3 | 兴化市文化旅游建设有限公司 | 贰级(变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2023-02-03) | 不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