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陆志鹏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泰州市生态市建设规划(修编)》、《泰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等。
2004年,我市编制完成《泰州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此次修编旨在与国家、省及市有关规划相衔接,加快推进我市生态市建设,力争2015年前建成国家生态市。此次规划修编时限截至2020年,从生态市规划目标、生态功能空间格局、生态产业体系建设等9 方面进行了论述分析,提出了我市生态市建设指标体系,其中生态功能空间格局将全市划分为85个生态功能区,生态红线区域增加到1182.82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0.44%。
“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越来越高,生态环境已经成为最大的民生工程。”陆志鹏指出,要在产业布局、项目审批上把好环保关,高度重视环保产业规划编制,加强投资项目环保监测。要对生态创建回头看,新上一批用于水、空气、土壤污染治理的大项目。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扎扎实实抓好生态创建,不断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为早日创成国家生态市多作贡献。
今年,我市被省里列为第二批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城市之一。根据《工作方案》,我市将全面推进质量强市,进一步提升质量总体水平,力争通过 2至3 年的努力创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具体创建目标包括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等,如主要工业产品85%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高于96% ,市重点工程(交通、水利)建设项目的一次验收合格率达 100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 100 %等。
陆志鹏在讲话中指出,质量工作面广量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既要抓好本行业的质量 问题,也要抓好部门内部的质量问题;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心协力,扎扎实实地推进质量强市工作,促进全市质量总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不断提高。
常务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泰州市市区消防水源设施管理办法》、《 泰州市档案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