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bjsdkl.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邮编:225300;电话:0523-86897002;传真:0523-86897003;电子邮箱:tzxzfw@163.com)。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主任为小组副组长,中心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联系,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同时,明确各处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有关处室和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二)健全工作制度。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我中心制定了各项相关工作制度,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奠定了基础。一是严格公开程序。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操作规程、保密审查制度,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规定了审核公开程序。二是统一公开时限。在操作规程中,对信息公开的时限作出了具体规定。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动态类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公开,文件等常规类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转办,13个工作日内办结,15个工作日内答复。三是规范公开格式。由专职人员,按照规定统一发布各类信息,确保公开信息格式的统一规范。四是细化工作职责。制定了责任追究、社会评议、考核方案,把职责细化到岗到人,建立了“处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职能处室具体承办,逐级审核把关,纪检监察督促检查,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体系。
(三)做好宣传培训。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紧密联系起来,开展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了认真审查、自觉公开的良好氛围。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学习培训,另外还组织中心相关人员开展了专题培训,有效提升了工作水平。
(四)编制《指南》《目录》。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编制了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了公开信息的范围和内容,并按照指南和目录,对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类。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统计数据、资金信息、信息公开年报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7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信息数量。2013年,我中心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41条。
(二)公开信息类别。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
(三)信息公开形式。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为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为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中心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中心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中心2013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主要有:一是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入。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了解不多,特别是对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还不够了解;二是内部协调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处室审核报送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文件、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的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情况,今后,我们考虑进一步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一)加强宣传。依托门户网站和其他媒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深度和广度,让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二)加强服务。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政策措施提供解读和互动服务,并以此为着力点,探索完善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细则。
(三)加强监督。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公开意识,做到信息审核不放松,信息发布不断档。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市行政服务中心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