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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441662/2017-02190 分 类 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7-02-23
        文 号 有 效 性
        泰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17-02-23 00:00 浏览次数:次 字体:[ ]

         

        泰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订全市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和有关统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市(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和规范全市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对市(区)政府以及市级部门(单位)的统计巡查、对市(区)统计工作的统计督查和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监审,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和环境及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社会福利业、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金融、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环境保护、对外贸易、对外经济、财政、税收、就业、妇女儿童、基本单位登记注册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7.组织各市(区)、各部门(单位)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8.组织实施全面小康监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统计方面的工作。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9.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12.承办市政府和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抓好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文件精神学习贯彻落实。

        2.严格依法加强统计工作监督管理,研究建立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的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3.严格执法检查,健全完善全市执法骨干人员库,采用“双随机”方式加强对数据异常波动地区执法检查;继续开展企业诚信统计承诺、诚信统计“红榜”单位评选活动。

        4.深入普法宣传,推进统计普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5.抓实业务基础工作,根据“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实施情况,继续完善部门名录信息交换机制。

        6.健全基层管统机制,完善乡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配强专职统计人员。

        7.加强统计监测,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两聚一高”统计监测工作机制。

        8.开展方法制度创新,探索建立特色小镇统计监测制度;研究建立泰州大健康产业统计监测制度。

        9.完善分析服务决策机制,继续实施GDP核算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季度“三赶超三领先”和月度GDP核算分析。

        10.抓好摸清市情的重大普查、调查工作,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启动工作;组织实施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企业创新、月度劳动力等专项调查。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1.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服务业与核算统计处、工业和能源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处、人事教育处、监察室。

        2. 所属单位:泰州市服务业调查中心、泰州市普查中心、泰州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

        3. 编制情况:泰州市统计局核定人员编制37个,其中:行政编制21个、行政附属编制2个、全额事业编制14个。实有在职人员36人,其中:行政人员21人、行政附属人员2人、全额事业人员13人。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收支预算(“一上”预算)的通知》(泰财预〔201643号)的要求,按照“保障运转、收支平衡,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化改革、坚持创新”的编制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三大”主题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精打细算,从严从紧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收入预算编制:财政补助按照2016年补助范围和标准核定;非税收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综合考虑经济形势变化及各种增减因素,参考2015年收入和支出情况以及20161-8月份实际完成情况,合理预计2017年非税收入预算数。

        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人员支出按实保障,财政补助保障范围和标准按往年惯例执行;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照市财政局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

        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按照《泰州市市级财政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泰财预〔201326号)的要求,结合2017年工作任务,统筹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对部门预算专项进行适当压减。

        第二部分  泰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泰州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泰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收入预算总计782.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1.19万元,增长13.18%,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增加以及公积金房贴调整等。

        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782.9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781.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0.19万元,增长13.04%,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增加以及公积金房贴调整等。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万元。

        (二)支出预算

        泰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支出预算总计782.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1.19万元,增长13.18%,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增加以及公积金房贴调整等。

        1.按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0.3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和开展工作而发生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9.32万元,增长7.82%,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102.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新职工购房补贴以及提租补贴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1.87万元,增长68.88%,主要原因是老职工住房补贴标准提高。

        2.按支出用途分类:

        1)基本支出预算数为693.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1.17万元,增长32.76%,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增加以及老职工住房补贴标准提高等。

        2)项目支出预算数为89.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9.98万元,下降47.2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刚性约减等。

        二、收入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泰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收入预算合计782.99万元,其中: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1.99万元,占99.87%

        2.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1万元,占0.13%

        三、支出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泰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支出预算合计782.99万元,其中:

        1. 基本支出693.71万元,占88.6%

        2. 项目支出89.28万元,占11.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泰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各为781.9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90.19万元,增长13.04%,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增加以及公积金房贴调整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泰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781.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0.19万元,增长13.04%,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增加以及公积金房贴调整等。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统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42.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61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统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5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级科目调整。

        3统计事务(款)一统计抽样调查(项)支出1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万元,减少33.3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约减。

        4统计事务(款)事业支行(项)支出148.7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0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级科目调整。

        4统计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支出28.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5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级科目调整。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6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78万元,增长60.5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公积金基数调整等。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24.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55万元,增长127.3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老职工提租补贴标准及基数调整等。

        3.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18.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4万元,增长44.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购房补贴基数调整等。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泰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693.7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31.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二)公用经费6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泰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预算各为781.9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90.19万元,增长13.04%,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增加以及公积金房贴调整等。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泰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81.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0.19万元,增长13.04%,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增加以及公积金房贴调整等。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泰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693.7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31.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二)公用经费6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泰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62.6万元,比2016年增加20.91万元,增长50.16%,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其他交通费项目。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

        泰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9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93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

        (二)会议费

        泰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3.61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约减,进一步控制会议费支出。

        (三)培训费

        泰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0.47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约减,进一步控制培训费支出。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三部门  泰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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