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66/2017-02894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其他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粮食局 | 发文日期 | 2017-04-19 |
文 号 | 泰粮〔2017〕9号 | 有 效 性 |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转变政府职能,促进透明预决算,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泰州市市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泰财预〔2017〕2号)要求,现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如下:
一、公开的内涵和原则
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管理体制、预算分配政策、预算编制程序等管理制度,以及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管理信息。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公开主体、职责和流程
由办公室、财务处共同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1、办公室按规定公开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2、财务处负责制定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对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3、各直属单位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
预决算信息公开流程:财务处负责局本级预决算信息以及直属单位预决算信息汇总;经办公室保密审核,再报送分管领导审定后,最后网上公开。各直属单位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按规定将公开内容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与电子版一同报送财务处。
三、公开的内容
1、本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2、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情况。
3、预决算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行政运行经费情况等,涵盖财政拨款收支、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规定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5、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等。
6、逐步公开预算绩效信息,在部门预算中公开预算绩效目标,在部门决算中公开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7、逐步公开资产管理信息,包括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和资产变动情况。
四、公开方式和时间
预决算信息公开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为主要平台,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由本单位在门户网站公开。
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应当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涉密信息除外)。采购活动开始前,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项目采购预算,采购尚未确定项目预算金额的,可不公开具体预算金额;采购活动完成后,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公开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本部门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总体情况。
五、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泰州市粮食局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