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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41656/2017-02774 | 分 类 | 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文广新局 | 发文日期 | 2017-04-25 |
文 号 | 有 效 性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决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苏办发〔2016〕37号)、《关于做好2017年省以下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预〔2016〕89号)、《关于印发2017年泰州市市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泰财预〔2017〕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决算信息包括部门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管理信息。
第三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 财务处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按规定将公开内容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考核办上传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三)对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公开内容
第五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部门收支预决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和情况。
(二)预决算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涵盖财政拨款收支、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规定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四)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等。
(五)逐步公开预算绩效信息,按市财政局的要求公开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含部门预算专项和重点专项)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六)逐步公开资产管理信息,包括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和资产变动情况。
第四章 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六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为主要平台,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七条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五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