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30/2018-05639 | 分 类 | 市政府办文件 综合政务,其他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8-01-08 |
文 号 | 泰政办发〔2018〕6号 | 有 效 性 | 已失效 |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大数据发展规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
泰州市大数据发展规划(2018—2020年)
前 言
大数据是以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为主要特征的数据集合,正快速发展为对数量巨大、来源分散、格式多样的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和关联分析,从中发现新知识、创造新价值、提升新能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服务业态。在全球信息化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大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正日益对全球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活动以及经济运行机制、社会生活方式和国家治理能力产生重要影响。2015年,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发〔2015〕50号)发布后,国内大数据产业呈现爆发式增长。当前,运用大数据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完善社会治理、提升政府服务和管理能力已成为趋势。
泰州市作为长三角城市群II型大城市,是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市和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十三五”时期是泰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打造长三角特色产业基地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市政府将大数据发展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经济新动力、提升政府社会治理水平和城市核心竞争力的战略选择。
本规划依据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发〔2015〕50号)、国务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国务院办公厅《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23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412号)、《江苏省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苏政发〔2016〕113号)、《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泰政发〔2016〕35号)、《泰州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十三五”专项规划》(泰政发〔2017〕4号)、《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泰政办发〔2017〕145号)等文件制定,旨在进一步推动大数据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大数据产业规模发展。规划年限为2018年至2020年。
近年来,泰州市大数据基础环境不断优化,社会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十二五”期末,全市基本实现3G网络全覆盖,4G网络全面商用并实现主要城区全覆盖。政务和民生大数据应用成效初显,泰州市政务大数据平台已整合了全市71个部门数据,包括常住人口、工商企业等八大主题,获评省社会治理类优秀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泰微课”平台已积累教学微视频数据约10万条、微测试数据约30万条。泰州市特色产业大数据应用初步推进,以扬子江药业、新扬子造船、科兴电器为代表的企业已通过应用大数据转变传统生产方式、优化管理与服务。泰州市已初步形成以泰州数据产业园为核心的产业集聚发展态势,园区已建成万台机架规模的电信数据中心,为全市大数据发展提供支撑服务,并已涌现出一批从事数据采集、数据存储与管理、数据分析与挖掘的企业,产品和服务涉及数据的全生命周期。
泰州处于“互联网+”“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交汇叠加的黄金发展期和长江经济带大健康产业集聚发展试点、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改革创新试验区等先行先试的战略机遇期,政务、民生和各个领域对大数据应用的需求强烈,泰州市大数据发展将迎来新的增长空间和市场机遇。但同时,泰州也面临着数据共享与开放不足、大数据应用水平不高、大数据服务业发展滞后、专业化人才匮乏等制约大数据发展的一系列问题,以及区域竞争、资本投入、数据安全、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挑战。总体看来,机遇大于挑战,泰州市要抢抓大数据发展机遇,将大数据产业培育成为推动泰州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动力。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五大发展理念,以建设数字中国、智慧社会为导向,聚焦“创新驱动、民生为本、生态优先、开放引领”,抢抓机遇,以大数据创新为驱动,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推进特色产业领域大数据应用创新为重点,夯实大数据产业发展基础,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提升政务和民生服务能力,全面促进大数据创新链、产业链、资本链、服务链深度融合、高效互动,着力构建协同高效的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打造全国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集聚区、金融改革大数据试验区、生态经济大数据先行区、长三角特色产业大数据应用创新区,为实现泰州在扬子江城市群中部崛起注入新动能。
1.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通过政府引导,提供优质的政策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企业为主体,形成政、产、学、研、用联合推进的良好机制。
2.统筹规划、协同互联
加强大数据发展顶层设计与总体规划,建立泰州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统筹协调机制。以泰州为基准,面向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地区,优化大数据产业布局,推动周边区域协调发展。
3.应用推广、创新驱动
以大数据应用为引领,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技术和产品、产业及业态、商业模式、体制机制等协同创新,以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发展。
4.交流合作、共同发展
加强与上海、杭州、南京、苏州等城市交流合作,在大数据采集、加工、清洗、挖掘等领域开展交流和项目合作,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5.开放共享、确保安全
促进大数据开放共享,不断汇聚政务数据、民生领域数据、社会管理数据、行业数据、互联网数据、企业数据等各种类型数据,释放数据价值,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安全,保护个人隐私。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大数据产业成为泰州具有较强活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大数据应用深入经济社会各领域,成为服务经济社会民生的重要支撑和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力量;大数据产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数据采集汇聚能力和共享开放程度显着提高,产业链条基本完备,高端智能、新兴繁荣的大数据产业发展新业态和大数据创新驱动新格局基本形成;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大数据产业基地并形成集聚效应,大数据成为泰州市新的城市名片。
2.具体目标
(1)数据共享开放程度不断提升
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形成。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充分应用,纳入《泰州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目录》中的数据实现100%共享,基本解决信息孤岛问题。数据开放程度不断提升,实现政务数据稳妥有序开放和社会数据公开透明流通。
(2)政府治理与民生服务更加高效
在政务与民生领域推广20类以上大数据应用,大数据在政府决策、城市治理、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民生服务等方面起到关键支撑作用。
(3)大数据应用能力显着增强
充分发挥大数据对产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在金融、健康医疗、生态经济和特色产业等四大领域的大数据应用实现突破。到2020年,开展100项以上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形成一批辐射带动效应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显着的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和产品。
(4)大数据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发展一批从事大数据生产、采集、清洗、加工、脱敏、建模、挖掘、存储、分析等业务的企业。到2020年,引进和培育产值规模超10亿元的大数据龙头企业1—2家、产值规模超1亿元的大数据企业10家以上、大数据中小企业100家以上,建成1个国家级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园区、2个以上“双创”基地,支撑100个以上“双创”项目落地,建成5个以上特色产业大数据集聚区,形成具有泰州特色的大数据产业链。
(5)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构建较为完备的大数据技术研发和创新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大数据工程实验室、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测试认证平台和开源社区等,创新创业体系持续优化。大数据相关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不断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大数据人才教育培训和引进机制有效运行,人才制约瓶颈基本得到解决。
三、空间发展布局
根据《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泰政发〔2016〕35号)和中共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打造区域创新生态示范区的意见》(泰发〔2017〕20号),结合各市(区)产业特色和资源禀赋,构建“核心驱动、分业集聚”的大数据发展布局。其中,“核心驱动”即打造大数据产业核心区,发展大数据服务业态,为全市大数据发展提供服务支撑;“分业集聚”即结合各市(区)特色产业,发展大数据应用。通过科学规划,推动产业要素向相关区域集聚,形成分布合理、功能错位、特色发展的大数据发展态势。
——区域范围:医药高新区。
——发展定位:重点发展大数据生产、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等核心服务业态;积极发展大数据创新创业,建设泰州市城市大数据中心,着重进行数据资源建设,为全市提供大数据服务支撑。
——发展载体:
泰州市城市大数据中心:依托泰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建设,升级建成全市统一的泰州市城市大数据中心,为全市大数据共享、开放、应用提供基础支撑。
大数据产业园(特色小镇):吸引大数据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落户,打造2个以上涵盖数据、平台、终端、资源的大数据专业园区(大数据特色小镇);在规划中的国际创新活力区中预留发展空间,吸引数据采集、加工、挖掘、应用等大数据核心产业龙头企业和国家重大项目入驻落户。
大数据产业双创基地:支持建设2个以上大数据产业双创基地,鼓励建设一批大数据产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营造良好的大数据产业发展环境。
结合市及各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特点,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化、差异化发展,积极发展金融改革大数据、健康医疗大数据等大数据应用,培育一、二、三产业大数据应用集群,带动泰州大数据应用全面发展。
1.金融改革大数据
根据《江苏省泰州市建设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银发〔2016〕307号)和《泰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泰政办发〔2017〕81号)等文件,建设金融改革大数据试验区。
——重点区域:医药高新区。
——发展定位:积极搭建金融改革大数据平台,打通金融业与实体产业数据壁垒,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模式创新及技术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利用大数据优化金融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区域金融生态安全,推动金融改革促进产业升级实践,打造金融改革大数据应用集聚区。
——发展载体:医药高新区中国医药城、泰州金融服务区。
2.健康医疗大数据
在大健康产业总体布局上,应用大数据加快推动大健康产业核心区、医养结合试验区、健康农业发展和农副产品集聚区和健康生态旅游带的形成。
——重点区域: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姜堰区、泰兴市。
——发展定位: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强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决策和预警能力,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和更可靠的医疗保障,打造全国健康医疗大数据融合应用产业集聚区。
——发展载体:医药高新区中国医药城、高港区扬子江药业集团等企业、姜堰区健康服务业集聚区、泰兴济川健康小镇。
3.工业大数据
结合泰州各区域工业发展重点和优势,建设工业大数据应用创新区。
——船舶及海工装备大数据
重点区域:靖江市、泰兴市、高港区。
发展重点:推进大数据在船舶及海工装备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中的应用,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引导优势造船企业实现产能最优化,促进船舶及海工装备产业大数据应用,打造全省领先、国内有名的船舶及海工装备大数据应用区域。
发展载体:靖江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泰兴市虹桥工业园、高港区临港产业园。
——节能与新能源产业大数据
重点区域:海陵区、姜堰区、泰兴市。
发展重点:推进节能与新能源大中型企业关键管控软件一体化规划设计及全覆盖应用,支持企业信息化升级改造,实现大数据和节能与新能源产业全面深度融合,推动智慧能源管理与监管手段创新,支持能源大数据集成和安全共享,实现动力电池和储能技术突破和产业化,推动泰州经济向绿色与可持续发展转型。
发展载体:海陵新能源产业园、姜堰经济开发区、泰兴高新区。
——电子信息产业大数据
重点区域: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发展重点:实现大数据与电子信息产业全面深度融合,重点引进和支持与云存储、云灾备、云安全、云平台等云计算相关产业,加快全市与数据采集传输相关的智能终端制造产业发展, 形成面向大数据应用的电子信息产业链配套能力,推动泰州经济向智慧化与可持续发展转型。
发展载体:泰州经济开发区、高港区临港电子信息产业园。
——化工新材料产业大数据
重点区域:泰兴市、医药高新区。
发展重点:推进化工新材料安全生产监管大数据应用,提高事故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能力,促进大数据在全产业链的集成应用,推动智能车间(工厂)建设和制造模式变革,实现泰州化工新材料产业加速转型升级。
发展载体:泰兴经济开发区、医药高新区滨江工业园。
——汽车零部件产业大数据
重点区域:靖江市、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
发展重点:推进大数据在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营销、运输、售后服务等环节的应用,加快智能化改造进程,推动发展模式变革,促进传统汽车零部件产业向以数据支撑、智能制造、精益生产、精准营销为特征的现代汽车零部件产业转型。
发展载体:靖江、海陵、高港省级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姜堰经济开发区国家级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
4.农业大数据
积极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等各环节的应用,积极发展智能农业、感知农业、精准农业。利用大数据在创意设计、用户体验、市场营销等方面加强创新,推动传统农业创新转型,打造泰州农产品知名品牌。
——健康食品大数据
重点区域:泰兴市、兴化市、高港区、姜堰区。
发展定位:推进大数据在健康食品技术研发、生产、加工、市场交易、仓储物流、食品溯源等全产业链各个环节的应用,促进传统食品生产模式向基于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现代健康食品生产模式转型。
发展载体:泰兴市农产品加工园区、兴化农副产品加工区、泰州港核心港区、姜堰现代农业产业园。
5.服务业大数据
应用大数据着力构建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的现代产业发展体系,推动泰州市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制造业向生产服务型转变。
——旅游大数据
重点区域:兴化市、海陵区、姜堰区。
发展重点:应用大数据助力泰州打造全域旅游目的地。依托里下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打造旅游大数据应用集聚区,推进大数据在泰州生态旅游、健康医疗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文化创意、体育健身游等全域旅游中的应用,促进泰州传统旅游业向以大数据为支撑的现代旅游业转型。
发展载体:千垛农业生态核心集聚区、凤城河城市休闲核心集聚区、溱湖湿地养生核心集聚区。
——电子商务大数据
重点区域: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兴化市。
发展定位:推进大数据在电子商务全产业链的应用,开展线上购销、供应链管理和创新服务,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以及跨境发展,支持电商相关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大数据挖掘分析,促进传统商贸服务业向现代电子商务服务业转型。
发展载体:泰州数据产业园、医药高新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区、高港区电商创业中心、兴化电子商务产业园。
——物流大数据
重点区域:靖江市、海陵区、高港区。
发展定位:推进大数据在物流全产业链的应用,实现物流全产业链流程的实时控制与动态跟踪,促进传统物流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型。
发展载体:靖江市现代物流基地、海陵区城北物流园、高港港口综合物流园。
四、主要任务
1.加强信息网络基础建设
深化“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加快“无线泰州”建设,加强功能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搭建城市感知物联网,为大数据发展提供网络支撑,推进IPv6规模部署,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
2.加快城市大数据中心建设
打造城市大数据中心,集数据采集、数据存储与管理、数据挖掘分析、数据整合开放等多功能于一体。推动大数据基础设施市场化建设,支持通信运营商、国内知名信息化企业、社会资本以及有条件的大型工业企业建设工业云及企业大数据中心,推进大数据采集、管理、应用及大数据运营。建设大数据行业性服务平台及测试认证平台、行业技术创新平台以及相关的开源社区,为大数据开发者、企业、研究机构提供服务支撑。
专栏1 大数据基础工程 |
(1)信息网络基础。开展城域网智能化改造,持续推进“光网城市”“光网乡村”和“企企通”工程;支持运营商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4G)布局和应用普及,实现城市热点区域和各开发园区免费WiFi全面覆盖,同时开展第五代移动通信(5G)商用试点;加快推进IPv6规模部署,构建高速率、广普及、全覆盖、智能化的下一代互联网。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数据服务中心、呼叫中心、云计算中心等功能性平台落户泰州,支持泰州市数据产业园等具备条件的开发园区建设“云+网+端”三级信息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加强对物联网感知设备的统筹布局和共建共享,建设物联网连接管理平台和应用使能平台,实现系统间各接口的数据格式标准化。 (2)城市大数据中心。依托大数据管理中心建设,实现政务数据、社会数据、互联网数据的共享交换,形成统一的标准规范,实现全市各部门、各领域数据的统一目录管理、统一认证和统一交换,整合升级形成集数据采集整理、数据挖掘分析、数据整合开放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全市统一的城市大数据中心。 |
1.建立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开放体系
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采集与提供、申请与交换、共享与安全、评估与监督等相关制度,推进泰州市政务数据跨部门共享。实行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在政府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清理“僵尸”信息系统。编制《泰州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目录》,统一数据编码和格式标准,实现数据的准确定位、实时交换、深度共享、集中可用。编制《泰州市政务数据开放目录》,明确数据开放边界、开放格式,推动各地各部门数据按主题、部门、地区进行分类分级公开。
推动社会数据、互联网数据的采集汇聚,明确各类数据采集责任单位,规范采集渠道,确保“一数一源”。加强对企业信息系统规划与大数据采集需求的融合指导,鼓励制造业企业和商业机构加强对生产经营活动中数据的采集。建设互联网数据采集平台,对各类社会数据和互联网数据实现有针对性、精准性的数据抓取,实现城市范围内各类数据的有效汇聚。
2.建设和完善支撑平台
建设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快建设和完善基础信息库、主题库以及各部门业务数据库,为大数据应用提供数据支撑。实现面向市、市(区)政府部门跨层级数据交换,实现“数联网”。
建设数据开放平台,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开放门户网站,推动政务数据向社会开放,为各部门提供安全可控的信息资源开放服务,为企业、公众用户提供公共信息查询、数据资源下载等功能。
专栏2 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平台 |
(1)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以泰州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电子证照等信息资源为基础,融合各部门、各行业相关业务信息,根据各部门资源共享范围和授权使用范围,建设数据共享交换、大数据储存与计算、数据开放服务以及数据生命周期管理等基础支撑平台。 (2)数据融合开放平台。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开放门户网站,按照公共数据开放有关要求,提升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标准化程度,推动政务数据向社会开放。 |
3.推进数据质量体系建设
建设数据质量管理系统,强化对数据资源建设以及数据共享开放、数据质量和安全的审计监督,建立数据质量评价和反馈更新机制,将组织环境、政策环境、社会环境、数据共享交换等纳入评价体系,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1.政府决策大数据应用
建立宏观调控、风险预警和执行监督等方面的大数据决策支撑体系,推进大数据在泰州城市规划中的应用,建立重点工业领域运行分析结果的定期报告和发布机制,建设舆情大数据平台,实时监测采集网络舆情信息。
2.城市治理大数据应用
创新城市综合治理模式,推动大数据在智慧城管、社会综合治理、智慧公安等领域的应用;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建设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监测感知平台,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推进公安维稳反恐应急大数据应用;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搭建市场监督大数据平台;强化社会信用管理机制,构建市、市(区)一体的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以大数据应用带动数据共享,以技术安排解决行政数据垄断壁垒,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和城市科学化管理水平。
3.民生领域大数据应用
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在人社、交通运输、教育、环保等领域全面推广大数据应用,利用大数据洞察民生需求,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促进形成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民生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
专栏3 政务和民生大数据应用工程 |
(1)政府决策大数据应用。依托泰州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统筹利用宏观经济数据、社会经济统计数据、地区经济数据、政策法规数据、投融资项目数据、企业综合信息数据等数据资源,加强城市运行管理、市场经济行为等各类信息的融合利用,建立宏观调控、风险预警和执行监督等方面大数据决策支撑体系,提高宏观经济运行监测、综合研判、公共服务、决策支持的能力和城市科学化管理水平。 (2)城市治理大数据应用。整合城市治理资源,打破局部的、间断的信息监管格局,实现城市治理资源共享;建设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监测感知平台,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建立全市网络安全重大漏洞隐患监测发现和整改督办体系,提升信息安全管理水平;整合现有应急管理系统,完善指挥调度和决策支持等功能,建设与省平台互联互通,与各市(区)共享共用的应急综合管理平台。 (3)人社大数据应用。完善人社业务数据库,推动社保卡普及,实现与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动;实施金保二期工程,推进各地各类业务数据逻辑集中,全面整合各业务领域的个人档案、个人权益记录,生成全市集中的人社业务资源数据库。 (4)交通运输大数据应用。建立全市综合运输公共管理信息服务大数据系统,推进公路、水路、民航、铁路等监管系统联网;建立与需求相适应的基础设施、载运工具和交通运输运行环境三大监测体系,推动交通数据采集、储存和应用;向社会有序开放交通运输服务性数据资源,推进基于互联网的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办理、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安全应急处置等交通监管新模式向基层延伸。 (5)教育大数据应用。依托市教育数据中心,搭建技术架构先进、服务功能强大的泰州智慧教育云平台。加快推进智慧校园、智慧教室、智慧管理建设,高水平实现“校校通”“班班通”,全面实现教师发展、学生学习空间“人人通”。开发引进优质网络教育教学资源,重点打造“泰微课”信息化服务领军品牌。开展教师网络研修,全面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 (6)环保大数据应用。依托泰州智慧环保平台,通过采集有效精准的生态环境、污染排放、企业行为等数据,结合水利、国土资源、工商、气象等外部数据,实现对环境监管对象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信息收集和分析,构建面向未来的生态环境大数据综合平台。 (7)安全监管大数据应用。全面接入全市危化品储存、生产、使用等重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风险点的监控监测数据,及时动态查询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现状、记录企业安全隐患与问题、现场制定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效率。智能分析监管对象的安全状态向事故临界状态转化的各种参数的变化趋势,及时发出预警、控制指令,变事发报警为提前预警。 |
(四)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融合发展
1.夯实健康医疗大数据基础
完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与数据中心,构建覆盖市、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的全市人口健康信息专网。推进市、市(区)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健全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不断完善区域健康信息平台、业务应用系统及数据库建设、运维、管理制度。建设现代化医药流通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现代化无人医药仓储配送中心和药品质量追溯大数据中心,实现医药采购、仓储、物流、配送、流通追溯等功能,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水平。
2.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
建设健康医疗资源数据库,包括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卫生计生服务资源数据库、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健康知识与决策支持数据库。
建设生物医药专利大数据分析中心,探索建设全球医药专利交易所,开展专利权交易、专利数据研究。强化医药企业专利风险管控,实现到期和新申请专利预警以及个性化定制的专利预警。
建立医疗人工智能中心,建立医疗影像数据云平台和影像诊断数据结构化知识库,探索医疗病历和影像资料的脱敏和专业数据开放。打造养老技术服务平台,基于大数据与养老健康技术服务提供方的合作,搭建养老大健康生态链。
成立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研究院,联合国家卫计委、国内知名院所和大数据专业公司,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发展研究。成立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专项引导基金,搭建健康医疗大数据技术服务公共平台,研究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政策、关键技术、行业应用和安全标准等,形成健康医疗大数据核心竞争力。积极争取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纳入国家试点。
专栏4 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工程 |
(1)人口健康信息网络与数据中心。基于公共基础网络及现有电子政务外网、卫生计生业务专网,充分利用各类信息资源并加以扩充和完善,构建覆盖市、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的全市人口健康信息专网。 (2)泰州市医疗影像云服务平台。覆盖影像云存储、移动阅片、二维码电子影像、移动影像诊断报告、移动办公、区域居民影像门户系统等功能。 (3)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通过大数据技术手段,充分利用医院信息数据、区域卫生数据、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公共卫生数据、个人健康数据等宝贵数据资源,为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和公众提供更有价值的数据服务,更好促进精准医疗、疾病防控、疾病治疗、基因测序等创新突破,为健康泰州的建设提供新型技术支撑。 (4)生物医药专利大数据分析中心。依托医药高新区,整合现有生物医药专利数据,建立国际生物医药专利大数据分析中心。推动医药企业专利挖掘、科研创新,并对已经形成的具有可专利性的技术方案进行研究。 (5)医疗人工智能中心。结合中国医药城建设,整合泰州龙头医药企业、医药科研单位、医药技术研究中心等资源,建立医疗人工智能中心。通过建立医疗影像数据云平台和影像诊断数据结构化知识库,对大量历史影像诊断报告进行智能的结构化、标准化处理,辅助医生诊断。 (6)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研究院。依托泰州数据产业园区,面向泰州市大健康产业,联合国家卫计委、国内知名院所和大数据专业公司,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发展研究,围绕大数据技术、产品、服务三个维度,组建医药健康大数据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融合应用试验床等,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并实现产业化,打造全国医药健康大数据科研集群。争创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纳入国家试点,积极争取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人才培训中心和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保障应用评估中心落户泰州,加大健康医疗大数据人才培养力度,为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可持续性发展输送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
3.创新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
结合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和产业园试点示范项目,整合相关资源,突出健康医疗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探索开展人口发展、临床科研、公共卫生、药品研发使用、中医药、医疗保险、行业治理等领域大数据应用。
4.开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
统一健康服务门户,开展移动医疗、互联网医疗、物联网应用示范试点。促进健康医疗物联网发展,开展实时体征监测,为诊疗与健康管理对象、养老机构、重点人群等提供有针对性的远程看护等服务。开展健康信息便民服务,以“互联网+大数据+医院”模式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提供在线预约挂号、远程医疗、移动在线支付、处方流转等服务。构建远程医疗服务体系的信息网络,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手术指导、远程教育以及视频会议等功能,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1.加强金融改革大数据基础建设
深化信用数据库建设,支撑全市实体经济信用管理和决策以及跨区域、跨业务领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政府信用数据向金融机构的开放共享。加强金融征信大数据质量体系建设,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担保公司、小贷公司接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加快实现各行业信用信息数据与企业征信融资E网通的网络连接和信息数据交换。
2.搭建金融改革大数据平台
建设产融综合服务平台,充分整合政府资源,集中银行资源,形成更高效的银企对接机制,构建涵盖“前台+后台”“线上+线下”“贷款+投资”“担保+风补”“贷前+贷后”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第三方信用服务平台,探索社会化征信大数据信息互通机制。
3.建设金融改革大数据实验室
以大数据优化金融风险监控体系。建立商业银行数据共享机制,强化对潜在行业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预警能力。通过对多次非法集资情况的分析,解决民间借贷的金融安全问题。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体系建设,推动区块链技术在金融安全和风险防范上的应用。
探索开展相关产业运行指数研究,建立包括企业运行、信用评估与风险监控在内的监测指标体系,为相关机构判断产业运行趋势提供金融监管和风险管控等决策支持。探索中小微企业信用大数据应用,建立“征信+信贷”融资新模式,引导更多银行信贷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困难。探索农村信用大数据应用,搭建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及服务系统,实现农村信用数据共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移动智慧社区银行”,为社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社区金融服务。探索绿色金融大数据应用,对碳排放权、排污权等交易平台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绿色资源交易平台,推进绿色金融大数据在排污权质押贷款中的应用,探索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融资,促进企业的污染治理和绿色转型。
专栏5 金融改革大数据应用工程 |
(1)产融综合服务平台。整合政府资源和银行资源,形成更高效的银企对接机制,构建“前台(融资供需信息系统)+后台(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线上(两大系统功能互补)+线下(各金融机构与政府行政部门集中办公)”“贷款(各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等)+投资(各类产业基金或直接融资)”“担保(组建国有或国有控股担保公司)+风补(构建以保险公司为主的政银保风险补偿机制)”“贷前(征信查询和贷前调查)+贷后(组建金融法庭,依法、高效、快速处置不良贷款)”的综合服务平台。 (2)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及服务系统。依托涉农金融机构,为农户、农村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电子信用档案,建立相配套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及支农惠农的框架体系,实现农村信用数据共享。 (3)移动智慧社区银行。依托聚合支付及区域性商业银行线上和线下收单业务,建设基于社区家庭消费大数据的社区金融服务平台,逐步建立基于个人、商户行为的全息式、模块化、可扩展的大数据体系,为社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社区金融服务,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争取中小微商户及个人客户开辟新的渠道。 |
4.开展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应用
运用大数据发展网络银行、网络借贷、网络证券等金融新模式。推动互联网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产品、技术、服务创新,打造互联网金融产业链。支持互联网创新创业项目实现网上融资和孵化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互联网融资生态圈。
1.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
建立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开放、业务协同等工作机制,健全生态环境大数据标准规范体系,推进数据整合集成、传输交换、共享开放、应用支撑、数据质量与信息安全等方面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建立生态环境大数据科学决策、精准监管和公共服务等创新应用机制,逐步形成“两片一带”区域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新格局。统筹建设“两片一带”区域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为生态环境综合决策、生态环境监管、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提供支撑。
专栏6 生态经济大数据应用工程 |
(1)创新生态经济大数据应用。建立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开放、业务协同等工作机制,明确“两片一带”区域各级各部门的数据责任、义务与使用权限,合理界定业务数据的使用方式与范围,规范数据采集、存储、共享和应用,保障数据一致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健全大数据标准规范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数据整合集成、传输交换、共享开放、应用支撑、数据质量与信息安全等方面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实施,保障数据准确性、一致性和真实性;建立生态环境大数据科学决策、精准监管和公共服务等创新应用机制,鼓励业务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逐步形成“两片一带”区域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新格局。 (2)“两片一带”地区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依托“两片一带”生态经济区域建设,包括大数据管理平台和大数据应用平台,其中大数据管理平台是数据资源层,为大数据应用提供统一数据采集、分析和处理等支撑服务;大数据应用平台是业务应用层,为大数据在各领域的应用提供综合服务。 |
2.推动全域旅游大数据应用示范
整合旅游管理部门、运营商、电商平台等数据,形成覆盖泰州全域的旅游基础数据库。以里下河生态经济示范区为重点,建立基于旅游大数据分析的试点、示范,在全省率先创成国家全域旅游大数据应用示范区。开展智慧旅游创新示范,开展景区旅游大数据分析,完善生态经济区域旅游服务配套体系,加强智慧旅游监管服务,推进“游购娱食住行”等智慧化服务营销模式创新应用。推进“全域旅游+”大数据应用,推动旅游产业经营大数据应用,提高旅游监测、预警和疏导水平,开展旅游大数据精准营销和服务。
3.推进生态农业大数据应用
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农业信息数据库、农业物联网云服务平台、农业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大平台、大数据、大服务的农业信息化发展架构。实施“互联网+”农业工程,创新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种养加”生态农业新模式,创新“大数据+农产品流通”模式,打造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体验等全产业链。推进健康食品大数据应用,实施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建立产销一体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成泰州市农产品质量大数据中心。
4.开展健康服务大数据应用
加快构建健康服务大数据产业链,推进康养旅游大数据应用,探索“生态+大数据+养生养老”模式,不断推进生态与养生、养老、旅游、休闲、健身等健康功能联动发展。
(七)深化特色产业大数据创新应用
1.推进工业大数据应用
推进工业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工业公共云服务平台,拓展工业诊断云服务功能,建设软件服务开放平台,建立区域性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
推进工业智能化改造升级,提高系统集成及应用能力,大力实施技术升级改造,推进两化融合标准体系贯标,积极推广“机器换人”,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程。
推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加强技术改造和创新,鼓励企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推动互联网应用从销售环节向生产制造全过程拓展;严格执行清洁生产审核制度,推进不锈钢、化工等产业专项整治;支持搭建废弃物交换利用数据平台,建立废弃物产生、流通和处置的各环节信息追溯制度,完善全社会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推动工业服务化转型,推广定制化服务,优化供应链管理,推动云制造服务,支持服务外包发展,鼓励总集成总承包加快发展,发展专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工业电子商务。
推动大数据与工业特色产业融合发展。一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推动船舶及海工装备在研发、设计、采购、制造、财务、管理等流程中实现信息化和数据共享。二是节能与新能源产业。加快基于能源大数据的智慧能源精准需求管理技术、基于能源互联网的智慧能源监管技术研发。三是电子信息产业。推动大数据与信息技术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工业机器人等电子信息产品和元器件制造产业发展,构建以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为重点的信息服务业体系。四是化工新材料产业。推动重点生产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智能监控及监测预警系统,加速现有化工新材料企业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五是汽车零部件产业。完善汽车零部件重点企业智能化生产体系,促进传统汽车零部件产业向以数据支撑、智能制造、精益生产、精准营销的现代汽车零部件产业转型。
专栏7 特色产业大数据创新应用工程 |
(1)工业公共云服务平台。推动工业软件、数据管理、工程服务等资源开放共享,推进制造需求和社会化制造资源的无缝对接,解决企业投入不足、数据资源利用不高、高端人力资源匮乏、个性服务满足度低等行业共性问题,组织云计算、大数据专业服务机构与工业企业对接开展云计算、大数据应用咨询。 (2)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系统。建立涉及工业企业基本信息、用地信息、税收信息、用能信息、排污信息等内容的资源集约利用平台,按照一定的指标体系,对工业企业进行评价分类,并根据分类结果实施差别化管理。 |
2.开展服务业大数据应用
推动电子商务大数据应用,促进电子商务大数据开放共享,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各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打造完整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和生态链。
开展物流大数据应用,搭建物流大数据服务系统,支持物流标准体系建设,启动一批物流标准化示范工程,推进重点物流企业参与专业领域物流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的制定和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动物流多业联动发展,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第四方物流、电子商务物流和快递配送物流,支持农业、制造业、商贸业、金融业等与物流业多业联动发展。
1.组建城市大数据运营实体
由政府投资的平台公司、大数据企业、专业运营企业、社会资本等共同出资成立大数据运营公司,开展全市大数据项目的建设、运营、交易和维护工作,通过多种融资模式推动大数据全产业链的数据资产整合与运营。鼓励阿里、华为、浪潮、中软国际、中兴、京东、九次方等专业企业为传统企业进行诊断、咨询、改造,形成可复制的数据产品和服务示范。
2.大力发展大数据核心服务业态
发展数据存储业,鼓励个性化、定制化、第三方的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提供数据存储、灾备服务以及数据管理、分析、应用等增值服务。发展数据存储、数据托管等基础设施云服务和云存储、云计算和云安全等平台服务。发展机房建设、硬件集成、软件开发、数据清洗加工、运维等数据中心配套服务。
发展数据采集与加工业,发展互联网数据采集、数字化档案加工、数据清洗、工业自动化数据处理、数据脱敏等产品与服务,培育大数据精加工产业集群。
发展数据挖掘业,以大数据专项工程为引导,孵化本地化大数据分析挖掘企业,吸引国内外知名大数据挖掘类企业落户泰州。加强与国内外先进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吸引人工智能、神经网络、语义分析等方面科研团队落户。
发展大数据应用服务业,鼓励企业创新大数据商业模式,推进数据服务政府、市场和社会,提供行业大数据分析解决方案。
发展大数据安全业,鼓励发展网络与信息安全产品和解决方案、数据安全产品与服务、网络舆情产品与服务、发展信息安全服务,提升大数据安全服务保障能力。
3.发展大数据衍生服务业态
发展大数据研究咨询业,联合政府、高校、市场三方面资源,建立领先的科研创新和产业化平台。推动成立国家级大数据研究院或实验室,开展行业前沿研究、工程项目建设指导,为大数据产业发展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发展大数据金融服务业,成立泰州大数据产业引导基金,培育吸引各类“互联网+大数据+创业机构”落户泰州,撬动区域大数据产业快速发展。推进传统机构开展基于大数据的业务创新和产品创新。
发展大数据行业组织,成立大数据行业协会或产业联盟,汇聚政产学研用各界资源,推动形成开发合作、协同发展的泰州大数据生态体系。
发展大数据培训服务,结合大数据发展需求,鼓励在泰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发展大数据培训,培养符合行业发展需要的实用型人才。鼓励国内知名的专业第三方大数据培训机构落户泰州。
4.加强区域协同集聚产业资源
积极对接全国大数据领先城市的先进理念、技术与模式,承接大城市产业转移,建立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合作机制,加快泰州大数据产业集聚与发展。以工业大数据等产业项目为载体,加快融入苏南、接轨上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突破。
加强大数据产业招商引资引智,利用地缘优势,抢抓上海、苏州、南京产业转移契机,通过开放政务数据资源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以项目引领泰州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着力吸引扬子江城市群、长三角区域乃至国内外知名大数据服务供应商、解决方案提供商、硬件设备制造商、高端科研机构落户泰州。
1.加快大数据技术应用创新
探索区块链技术在电子证照库、征信库等典型场景的应用,支持智能语言、自然语言处理、图像识别、生物特征识别、新型人机交互、深度学习、类脑计算等人工智能技术和认知计算、虚拟现实等前沿技术的创新应用。围绕金融改革、健康医疗、生态经济以及特色产业大数据应用需要,研发大数据分析、理解、预测及决策支持与知识服务等智能数据应用技术。
2.支持大数据产品创新
以应用为牵引,自主研发和引进吸收并重,加快研发安全可控的大数据产品。面向大健康、船舶、新能源等重点行业应用需求,推进大数据基础产品、大数据软件产品、大数据平台产品等的研发,形成垂直领域成熟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及服务。
3.促进大数据服务创新
培育数据即服务模式,发展数据资源服务、在线数据服务、大数据平台服务等模式,形成按需提供数据服务的新模式。围绕数据全生命周期各阶段需求,发展数据采集、清洗、分析、交易、安全防护等技术服务,培育一批开展数据服务的新业态。推动大数据技术服务与行业深度结合,培育面向垂直领域的大数据服务模式。
4.开展大数据试点示范
积极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示范并组织推广,选择企业“补短板”急需的应用,在重点行业领域率先取得突破,引导企业挖掘利用产品、经营和价值链等大数据,实现精准决策和管理,形成试点示范。统筹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大数据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产业链构建、重大应用示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大中型企业对大数据领域中小企业、初创企业提供云服务、企业大数据培训等服务,引导广大中小企业采用大数据服务平台开展云端开发、云端测试、云端检验、动态监控、智能决策和预测预警等大数据应用。
1.建立大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全面落实分级保护和安全等级保护各项要求与标准。制定泰州本地大数据安全保护制度,加强大数据安全问题研究,健全安全测评、电子认证、应急管理、检查评估等基础制度,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开放等各环节的范围边界、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
2.提升网络安全支撑能力
推动建设网络信息保护态势感知、监测预警平台,推进政府、行业、企业间网络风险信息共享,增强网络信息安全风险感知、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基于大数据的新型信息安全产品研发与应用,提升基础设施关键设备安全可靠水平。建设城域网监测预警、态势感知和应急处置一体化信息安全应急管理基础设施。
3.加强大数据安全保护
做好政务、金融、交通运输、能源、电信、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评估、监测预警、事故处置工作,提高安全防护水平。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的保护,严格规范企业、机构收集数据的行为,切实保障数据安全。加强党政机关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完善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演练,提升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数据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政府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科技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全市大数据发展,协调解决大数据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督促落实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由经信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成立大数据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大数据相关工作的落实和重大项目的推进,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技术研发、标准制定、目标考核、监督检查、应用推广、产业链构建、信息安全保障等工作的统筹指导。
(二)加大政策扶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各项促进大数据发展的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资金的扶持。用足用好市级各项产业发展政策,制定大数据发展年度行动计划,梳理市级各项产业发展政策,从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建设、房屋租赁、税收减免、资金扶持、企业认证、人才激励、投融资、招商引资及平台建设等多个方面,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支持大数据重点工程建设,开展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数据共享与开放、政府治理和民生大数据应用、产业大数据应用、大数据产业发展等大数据重点工程建设,对具有示范性的重大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产业快速发展。
(三)健全制度规范。建立和落实市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长效推进机制,形成职责明晰、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政府数据开放审查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大数据公开、开放、保护等方面的制度,实现对数据资源采集、传输、存储、利用、开放和共享的管理,保障数据共享和开放安全有序进行。建立开展大数据工作的目标考核机制,明确有关部门在大数据重大项目推进、重点企业扶持等方面的目标和责任,把大数据发展工作纳入监督考核内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制定大数据标准规范,鼓励大数据行业专家和大数据企业广泛参与制定符合泰州地方需求的大数据标准规范;建立过程数据保护规范制度,防止数据泄露和非法使用;积极进行数据资产权属探索。
(四)增强资金保障。积极探索与创新资金扶持方式,由市政府出资成立大数据产业引导基金,吸引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参与,以贷款贴息、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方式,支持企业和行业性组织建立行业性数据集,支持企业自建或与科研机构共建大数据软件平台。探索多元化的开发建设投融资模式,建立健全适应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针对不同项目的特点,探索PPP(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BOT(建设—经营—移交)、BOO(建设→拥有→经营)、BOOT(建设→拥有→经营→移交)、RLT(建设→租赁→移交)和TOT(移交→经营→移交)等多种项目融资模式,引导各类社会资本介入,形成泰州大数据发展资金保障体系。
(五)注重人才支撑。积极用好《关于打造最优人才发展生态环境的若干政策措施》(泰政发〔2017〕144号),通过招聘、招商、项目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引进大数据方面高层次人才。借助大数据产业基金,为科技型高端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员提供资金支持、投融资服务。鼓励域内大学开设大数据相关课程,鼓励大数据企业与高校建立人才培训与实践基地,联合培养大数据实用型人才。构建以高校、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为主的吸纳人才、培养人才、储备人才的大平台,打造“人才蓄水池”。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法院,泰州军分区,驻泰各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