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市长史立军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泰州市百企上市(挂牌)行动计划(2018—2022年)》和《泰州市促进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会议要求,加大激励、促进企业上市(挂牌)力度,努力打造资本市场“泰州板块”,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这一行动计划明确,到2020年,我市力争上市企业5家以上、挂牌企业50家以上,全市上市(挂牌)企业突破100家;到2022年,累计新增上市(挂牌)企业100家以上,全市上市(挂牌)企业达150家左右。从今年起,我市将从支持企业股改上市(挂牌)、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域外上市企业来本市发展、保障上市(挂牌)企业加快发展等方面,激励和促进企业上市(挂牌),政策措施覆盖企业从准备上市(挂牌)到上市(挂牌)成功后再融资的全时间段。
会议认为,目前,我市企业上市氛围还不浓,上市企业数量与经济发展水平还不相匹配。要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工作,过细做好上市基础服务,提升企业家上市意识,并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推动一批企业上市,助推企业发展壮大。
会议审议通过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地震、水上搜救等应急预案,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应急演练,建立协调有力、管用的应急机制,最大程度地保障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会议听取了《泰州市城市治理与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起草情况的说明。从今年起,我市将实施居住环境提升、绿色交通畅行、城市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提升、人文涵养培育、公共安全提升等六大行动,建立健全城市治理与服务常态机制。会议强调,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同配合,切实提高城市治理与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让城市更美好,让百姓更幸福。
为高质量完成2018年政府立法工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立法内容涵盖电力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消防、游泳场所卫生管理、不动产登记、物业管理等办法。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市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市区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设置管理办法、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人大、政协、政府新闻发言人、监察局、社科联等有关方面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