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30/2018-11299 | 分 类 | 市政府文件 综合政务,其他 决定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8-12-24 |
文 号 | 泰政发〔2018〕185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深化管理创新,不断追求卓越绩效,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根据《泰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泰政规〔2017〕9号)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社会公示,并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定,市政府决定授予江苏泰隆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兴海特钢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泰州供电分公司等3家单位2018年度“泰州市市长质量奖”,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慈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泰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2018年度“泰州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并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继续探索创新优异的质量管理经验,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佳绩。全市广大企业要以获奖企业为榜样,弘扬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强化质量主体责任,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为推动泰州建设江苏高质量发展中部支点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