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53/2018-08274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工业、交通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18-06-21 |
文 号 | 泰交质【2018】12号 | 有 效 性 |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高港分局、医药高新区分局、靖江市港口管理局,市公路管理处、航道管理处,局港口处,各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近日,省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爱生命筑牢防线江苏省“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要求各单位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建设”,提升交通运输本质安全度,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市局组织编制了《泰州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8-2020)》,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泰州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8-2020)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21日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印发 |
附件:
泰州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交通”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8-2020)
实施“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是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重要举措。近日,省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爱生命筑牢防线江苏省“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为确保“三年行动计划” 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批示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为根本,以构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切入点,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监管规范化、安全管理信息化、安全服务社会化建设为主线,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管控,提升安全发展水平,保持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总体平稳的态势。
二、行动目标
杜绝较大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减少事故总量,全力提升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到2020年,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趋好,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普遍增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行业安全监管履职规范到位,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专业化人才队伍、科技装备支撑对安全生产保障有力,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完善有效,“平安交通”建设取得显着成效,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需求。
三、重点工作任务
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八项重点工作,提升公路水运工程本质安全水平。
(一)推广应用“科技安防”措施
2018年,在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初步推广《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与管理指南》、《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承重支架工程安全管理及技术指南》、“平安守护”工程安全管控系统,对既有成熟应用的如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门式起重机供电滑触线等加以推广应用,并注重做好“科技安防”成果的集成工作。
2019-2010年,在全市重点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项目中,全面推广《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与管理指南》、《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承重支架工程安全管理及技术指南》、“平安守护”工程安全管控系统等“科技安防”成果,结合我市“平安工地”创建工作要求,实施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记录,实现安全管理档案电子化,安全信息可追溯,施工现场的人、机、环安全生产过程无缝管理。
(二)探索工程安全管理关口前移
2018年,重点项目要积极探索在施工招投标、合同签订阶段明确各类安全要求,即:在施工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载明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信用情况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标准等要求。
2019-2010年,固化施工招投标、合同签订阶段各类安全要求,确定相关条款编制原则和要求,并在全市公路水运工程推广应用。
(三)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2018年,各单位、各项目要精心谋划“平安工地”创建工作,重点突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注重推进危险作业机械化、自动化,推行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工具化、定型化、装配化。配合省厅开展“平安工程”创建管理体系范本研究,重点对制度体系、责任体系进行梳理,完成建设、监理、施工三方的体系衔接。
2019-2010年,各单位、各项目要进一步压实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施工单位为“平安工地”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单位为考核评价的责任主体,进而由“平安工地”创建向“平安工程”创建转变,实现安全管理程序化、现场防护标准化、风险管控科学化、隐患治理常态化、应急救援规范化。配合省厅选择典型项目试点应用“平安工程”创建管理体系,并向国省干线、等级航道等推广应用。
(四)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2018年,各单位、各项目要继续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年”活动,切实做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适时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持续改进,不断提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质量和标准。
2019-2010年,各单位、各项目要把继续专项活动作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以企业一线班组、重点岗位为关键环节,推动企业在安全责任网络化、现场管理规范化、隐患整治常态化、安全投入制度化、企业文化长效化、应急救援实体化等六个方面取得实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市公路水运工程高质量发展,建设交通强市的现实需求。各单位、各项目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担任组长,亲自抓工作的组织、动员和部署落实。要把“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各自实际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具体部门、责任和时限,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予以推进,要把“三年行动计划”与日常工作进行融合,与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保持好工作的连续性,保证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三年行动计划”是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是今后三年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各单位、各项目要强化动员部署,要让干部职工熟知“三年行动计划”的内容,主动自觉推动工作开展。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与举措,普及安全知识,让广大干部职工提升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主动支持“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严格安全执法,打击违法行为。各单位要始终贯穿“十次检查不如一次执法”的理念,坚持把法律、规范、标准挺在安全管理的最前面,尤其要把《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到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中,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倡导社会服务,提升行动质量。各单位、各项目要切实加强对“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注重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照序时进度顺利完成。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发挥第三方机构在专业性安全检查、检测评估、培训教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