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6/2018-08854 | 分 类 | 政策文件解读 综合政务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18-08-01 |
文 号 | 有 效 性 |
中共泰州市委办公室、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7月26日印发了《泰州市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泰州市2018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泰办发〔2018〕7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工作要点》。现就有关制定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省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推进会精神,对照省长江办2018年工作要点,以落实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推进会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目标,以《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重点任务为内容,制定本《实施方案》和《工作要点》。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含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其中重点任务共27项:一是全力打好沿江污染治理与生态环境修复攻坚战,主要包括开展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开展非法码头、非法采砂、非法过驳整治、开展沿江船舶污染物排放整治、开展化工污染整治、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强化危险货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管控企业排污、加强岸线保护与合理利用等9项任务,计划通过2年左右的集中专项整治,实现沿江地区绿色发展水平显着提升,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二是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主要包括优化沿江空间布局、调优调绿产业结构、推动大健康产业集聚发展、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提升园区绿色发展水平等5项任务。三是加快互联互通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主要包括推动港口资源整合和一体化发展、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加快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长江过江通道建设等4项任务。四是协同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服务均等化,主要包括大力发展重点城市、积极培育小城市、加强城镇污水垃圾治理、加快建设特色田园乡村等4项任务。五是深化对外开放和区域协作构建高水平开放格局,主要包括推动园区改革创新、持续强化项目建设、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加快“走出去”步伐、积极对接“长三角”等5项任务。
《工作要点》围绕今年内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工作措施,编排了5大类、27条、147项具体工作,力图做到问题清单化、任务项目化、项目节点化、全程责任化。
三、合法合规性审查
文件经过审查,符合制定程序,内容不违反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与宪法和相关法律保持一致,与上位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相抵触。
四、起草过程
《实施方案》和《工作要点》由市发改委负责起草。起草过程中充分学习、吸收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经过近一个月的上下对接、部门座谈后完成初稿。初稿形成后,先后进行两轮书面征求市级机关部门意见、一轮征求市(区)政府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7月5日,经第1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7月20日,经市委深改组第十六次会议讨论通过。最后由市委秘书长张余松、市政府秘书长沈明刚签发,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