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52/2019-04649 | 分 类 | 民生公益 劳动、人事、监察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19-02-12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停用泰州市社会保障卡的通知
泰人社发〔2019〕34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处室、单位:
根据《关于全面开展省社保卡在线服务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2号)、《关于做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归集入库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决定停止使用泰州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市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卡停止使用的时间安排
自2019年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停止使用市卡,全面使用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省卡”)。
二、有关工作要求
1.确保过渡顺利。全面使用省卡,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公共服务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人社服务。目前我市省卡发放量已达472万张,常住人口基本实现人手一卡,具备在全市范围内停止使用市卡的条件,且省卡应用场景已涵盖电子社保卡、跨省异地就医、移动支付、网报大厅注册等业务。距离全面启用省卡还有半年时间,各地要高度重视,抓紧做好过渡工作。未停止使用市卡的地区,要加快换卡进度,确保各项衔接工作顺利进行;已停止使用市卡的地区,要进一步排查,确保人人持卡。
2.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通过当地主要媒体、网站、微信服务号、电话短信等方式发布信息,在服务场所、医疗定点机构和基层平台张贴告示,提醒参保人员及时换领、使用省卡,切实做好告知、解释和引导工作。同时,各地要充分利用外出务工人员回乡过节的有利时机,做好市卡换发工作。
3.强化服务保障。各地要增派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合理安排窗口作息时间,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办理社会保障卡换领事宜,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对情况特殊的参保人员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避免给参保人员带来不便。各地、本局各处室、单位要认真梳理并调整市卡涉及的应用,并逐步取消市卡应用项目,深化省卡应用。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