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0/2019-06114 | 分 类 | 部门文件 民族、宗教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民宗局 | 发文日期 | 2019-06-09 |
文 号 | 有 效 性 |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根据《泰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民宗工作实际,制定此工作计划。
一、推动行政决策公开。加强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并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布意见征集采纳情况,相对集中的意见不予采纳要说明理由。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托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依据、标准、程序、救济渠道、执法结果等信息。根据机构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发布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建立健全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三、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牢牢把握中央和省、市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准确解读好《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全面落实常态化政策解读机制,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解读程序,切实提升解读质量和效果。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落实主体责任,对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围绕民族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整治等,加强舆情研判和回应,及时解疑释惑。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不见面审批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以信用承诺、信用公示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及时公布检查处置结果。推行企业群众办事服务事项一站式公开,着力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六、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建立健全三级审核机制,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做好网站常态化自查监测整改工作,确保不被国家、省市级政府通报。
七、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至少要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政务公开过程监督和检查,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定期通报存在问题。
八、贯彻落实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培训,使机关工作人员全面熟悉新条例各项规范,不断提高公开意识和能力。对照新条例要求,及时修订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相关配套文件和政策措施,确保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认真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力争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进一步下降。
九、加强相关基础工作。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三定”方案等信息。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定期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
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