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53/2020-00217 | 分 类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综合政务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20-01-21 |
文 号 | 时 效 |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由泰州市交通运输局根据2019年5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规定编制,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03号,邮编:225300,电话: 86882888,传真:86881805,电子邮箱:tzsjtysjbgs@163.com)。
(一) 新《条例》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2019年4月,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市交通运输局要求局机关以及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相关部门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研究新《条例》执行中可能会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学习过程中注重突出重点,注重问题导向,结合目前交通运输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从为什么改、怎样改、改了什么、我们该做什么等方面,系统地梳理、消化新《条例》各项内容,旨在切实增强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本局按照新《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政府门户网站。今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其中机构职能及机构设置2条,政策文件12条,资金信息5条,人事信息2条,民生公益1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其他9条。发布动态信息14条,采用6条。属于规范性文件的10个,规章0个。公路、航道、地方海事、运输管理等局属事业单位今年以来发布各类信息25条。
二是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 今年以来,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动态信息387条,采用信息387条。
△图为泰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发布动态信息
三是网络热点舆情回复。全年共受理交通服务热线96196各类诉求15210件,市委书记信箱54件,市长信箱117件,厅长信箱26件,12345政风行风热线2650件。提供在线咨询、政策宣传、投诉解答等,成为交通部门服务社会的有效载体和信息公开的重要窗口。
全年接到“泰州问政”平台、人民网江苏视窗等各类网络舆情68件,处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反馈负面舆情31件,整理下发网络舆情通报12期。所有办件都做到按期,保质完成,群众满意率高。对高铁、过江通道、出租车、网约车等民众关注度比较高、比较容易被媒体炒作的交通热点问题,加强舆情研判、强化舆情管理,切实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获得社会好评,取得明显成效,负面舆情基本消除。(因网友要求匿名,没有进行拍摄。)
四是新闻媒体。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泰州交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信息,及时更新公交、客运、铁路、航班等旅客运输信息以及船舶运输等行业服务对象关注信息,及时开通便民查询、便民问答。全年在泰州日报、泰州晚报等刊稿116篇,制作“发扬骏马奖精神、建设高质量工程”“四好农路引领乡村振兴”等交通专版4个,在《中国交通报》刊发局主要负责人署名文章。公众号自2017年创办以来,共推送各类信息1134条,先后推出“健康长江泰州行动”“泰美农路品牌展示”系列宣传报道,成为泰州交通对外信息发布的主阵地。在“江苏交通” “泰州发布”“微泰州”等各类省市新媒体累计发布信息900多条。泰州交通门户网站全年发布各类信息700多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积极参加“行风热线”、“在线访谈”、“在线直播”等活动。
△图为“泰州交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市民关注热点信息
△图为“泰州交通”微信公众号发布交通建设项目重要节点信息
△图为“泰州交通”微信公众号发布交通运输领域政策解读问答
△图为2019年8月5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李龙根就市民关心的高铁、高速公路建设、市民公交出行问题给市民朋友作解答
五是市档案馆信息查阅窗口。2019年6月及12月,我局分两次向市档案局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本、目录和电子全文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市民在市档案馆查阅信息提供便利。多样化、多渠道的信息公开载体不仅为进一步开展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的基础,也为公众更全面了解交通情况提供了平台。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类申请8次,分别为网上申请5次,纸质申请3次,制发答复告知书7件,还有1件结转至2020年办理答复。已办理的申请公开内容主要集中在交通建设领域的前期规划审批、施工前许可等方面,以及运输管理领域的网约车、出租车、驾驶培训等方面。对每一件申请,我局均严格按照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的流程办理。属于我局依申请公开范围的,详细答复当事人;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制作保管的信息的,及时与申请人联系,作出相关说明和解释,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5件工程建设方面的申请中,1件交通工程扩建计划属于省级层面公开,其余4件申请施工许可、立项等审批资料或拆迁征收资料的均属于当地县(区)级政府或其职能部门公开。2件运输管理领域的申请中,1件申请驾培审批手续的属于市运输管理处公开,1件申请出租车、网约车相关数据的,我局作部分公开。
所属类别 | 申请内容 | 申请数量 |
工程建设 | 施工许可等 | 2 |
扩建计划 | 1 | |
立项、设计等审批手续 | 1 | |
拆迁征收等 | 1 | |
运输管理 | 驾驶培训方面 | 1 |
出租车、网约车等 | 1 |
△表为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依申请公开件范畴及内容
2019年度,我局未接到公民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也未因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
1.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及分工落实情况。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决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局办公室是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科室,政策法规处及其他科室配合局办公室做好信息公开的审查和对外发布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局办公室具体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拟订信息公开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和年度报告,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受理和督办申请人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承办市政府及其他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法规处负责审核拟公开规范性文件,编制规范性文件目录,配合制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告知书。局机关各处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提供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各部门在拟文和制作各类信息时,需在拟文稿纸上的“政府信息公开选项”栏中标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
2.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本机关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和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内容和要求,并明确了本机关信息发布、留言评论等保密审查的领导、机构、人员及其职责。对信息公开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熟悉本岗位的保密责任、公开相关技能,并认真履行职责,在制作发放拟公开的文件信息资料时,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公开时间。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拟公开事项,与有关业务部门进行协商;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事项,上报有关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绝不公开涉密文件资料及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jtysj.bjsdkl.com,2017年进行改版,由泰州市龙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开发,2018年1月正式上线使用。网站服务由泰州市电子政务中心统一部署在阿里云上,网站符合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要求。网站包含交通概况、交通新闻、风采展示、信息公开、专题专栏、公共服务、互动交流栏目,其中信息公开栏目有以下子模块: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行政职权、法律法规、应急管理、双公示。局机关各处室依据《网站栏目更新责任分解表》对门户网站各栏目进行更新。
2. 泰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管(“阳光交通365”)平台。2017年由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开发。2019年5月迁移至市局门户网站,平台整合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省交通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市区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省交通电子招标投标系统5大系统,网站服务部署在交通运输局中心机房,由局信息中心和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维护。平台涵盖工程项目建设的主要工作流程,按照事权分工和岗位职责的原则对每个环节必需操作流程进行固化,完成共享公众平台、业务监督平台、监察警示平台等系统,有效实现“整合并联、统一平台、环节监督、全程留痕、资源共享、阳光公开”的六大目标。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已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标,参与评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0 | 10 | 62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4 | 减7 | 2378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6 | 增3 | 3804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35 | 增21 | 1644 | |
行政强制 | 25 | 减2 | 15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1603.8000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平稳有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公众期盼和发展形势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局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积极性欠缺,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局属单位个别依申请公开答复处理不规范;政策解读效果有待提升,需加强深入解读。
2020年我局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和改进:
1.制度化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并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登记、统计、监督检查等制度,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2.宣贯培训方面。2019年,因我系统机构改革以及工作安排等原因,对新《条例》未组织有规模的集中培训。2020年计划组织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对新《条例》、省市各级政府有关政务公开新要求等的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熟悉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具体流程。
3.规范化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日常管理,特别是机构改革期间对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细化操作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考核机制方面。根据国家、省市对信息公开的系列要求,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明确责任。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年度考核,加大分值权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 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基础工作。贯彻落实新《条例》,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培训。对照新要求,及时修订并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相关配套文件和政策措施,确保工作有序衔接。依法公开本机关“三定“方案等信息。认真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2019年度未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 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我局制定印发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律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公开。我局各执法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941条、行政处罚信息407条。
3. 细化财政信息公开。2019年度,我局及时公开了预决算、资产信息情况表以及公交补贴专项资金等财政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全面上网,实现采购全流程、各环节信息公开全覆盖,保证政府采购透明度。
4. 三打攻坚战信息公开。2019年3月,我局开展“健康长江泰州行动”沿江港口污染防治工作,6月份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泰州市强化在用车排放检测和维护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污染防治工作,均进行了主动、及时公开。
(二)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依托于泰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管平台(阳光交通365平台)。
一是实现了整合串联,统一平台的目标,将我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原先散落在省、市各个信息平台(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江苏交通建设管理信息系统、江苏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江苏省交通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泰州市区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的数据,统一实时抓取展现在阳光365平台,一个平台展示项目全流程的信息数据,便于接受社会大众、行政监管、纪检监察的监督。
二是实现了项目建设的环节监督,全程留痕。项目建设的信息全程记录在平台,包括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设计变更等管理信息,以及交竣工验收办理情况等等,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环节缺失、倒置等情况进行实施报警并提醒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完善手续,消除隐患。
三是实现了阳光公开,资源共享。将关于工程建设的所有信息在平台公开,包括招标公告、中标公示,不公开招标的行政审批事项,施工图设计审批,施工许可的审批,设计变更的审批等社会各界关注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公开事项,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在平台公开,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规定,相关参建单位的信用信息,便于查找应用。
2019年度,市交通运输局 “阳光交通365平台”累计录入招标公告395个、中标公告269个;非公开招标项目的审批文件193个,工程动态133条,通知公告83条,5269家施工、监理、设计、咨询单位的信用信息,78部相关法律法规;发出风险预警提示561个,处理558个。
△以下图片为“泰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管平台”发布交通建设
工程相关信息
(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承办两会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49件,其中主办32件、会办17件,均获相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