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今年,市委宣传部将学习强国工作纳入党建综合考核和意识形态等专项考核。对党员覆盖率、活跃度考核,采取日统计、按月取平均值方式进行,全年有3个月平均值低于考核标准,视为全年不达标;对平台供稿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月、季度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全年供(发)稿低于考核标准,视为全年不达标;全年有3个月平均值低于考核标准,视为全年不达标。为进一步推进“学习强国”有关工作,提升学习质态、放大学习效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强化党员学习组织规范管理。及时根据党员变动情况完善党员学习组织体系,确保党员学员应进尽进。各党支部学习平台管理员定时提醒党员开展学习,进一步提升覆盖率、日活率。确保全局学员总数实现稳中有升,切实提升党外学员活跃度与学习效果。
2.明确供稿指标。从2020年4月起,各处室(单位)平均每季度供稿不少于2条(篇),统一报送至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统一审核上报。
3.规范“学习强国”平台日常通报。局机关党委坚持对覆盖率、日活率定时通报(局党员群和局工作群),局机关党委每季度通报各处室(单位)供稿情况。
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