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上午,市长朱立凡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泰州市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草案)》《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草案)》《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草案)》等文件,并研究当前重点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并听取了《泰州市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要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推动经济工作的“必修课”,自觉用其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高度重视数据之间的匹配性、关联性,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要坚定发展信心,对照各项目标任务再梳理、再深化、再落实,奋力完成主要目标任务。要高度重视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强化税源培植、严格依法征收,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确保全市财政收入指标运行在合理区间。
会议听取了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汇报。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反弹是做好“六稳”工作、实现“六保”任务的前提和基础,各地各部门要把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加强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的精准管控,持之以恒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巩固好疫情防控持续向好态势。
会议研究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草案)》。会议指出,通过名校带弱校、实现集团化办学是解决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布局不均衡不合理的有效途径,对于整体提升我市教育水平有着重要促进作用。要以深化集团化办学为契机,大胆探索,激发活力,把教育的短板补齐、长板拉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泰州市市级部门及驻泰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草案)》《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草案)》。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的要求,对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行再明确,消除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安全生产的基础,要广泛深入宣传发动,指导督促企业深入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从源头上减少事故发生。
会议研究了《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草案)》,听取了关于申报泰州市第三批城市永久性绿地的情况汇报。会议指出,垛田是我市里下河地区一种独特的地貌,加强垛田自然文化景观和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相关市(区)和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实施细则,真正保护好垛田。划定永久性保护绿地是控制城市开发强度、防止“摊大饼”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保护好“城市绿肺”。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泰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草案)》《关于推进专利标准融合创新的意见(草案)》《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泰州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管理办法(草案)》《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草案)》等文件,并研究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