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30/2021-18237 | 分 类 | 市政府文件 人事工作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1-07-16 |
文 号 | 泰政发〔2021〕48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徐永千同志任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陈力同志任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