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30/2021-18241 | 分 类 | 市政府文件 人事工作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1-07-20 |
文 号 | 泰政发〔2021〕50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决定,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刘浩同志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发展改革、应急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服务业发展、统计、税务、粮食和物资储备、能源、对口支援、经济协作、营商环境建设、效能建设方面工作。协助分管财政、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统计局。协助分管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国家统计局泰州调查队、市消防救援支队、供电公司。
刘浩同志与张育林同志互为AB岗。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