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索 引 号 01441649/2021-18727 分 类 部门文件 财政、金融、审计 通知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1-08-19
        文 号 泰财购〔2021〕19号 有 效 性
        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08-25 17:42 浏览次数:次 字体:[ ]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关要求,我市自2021年起实行全省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现将《江苏省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集中采购项目的委托

        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10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依法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3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分散采购(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除外)。

        二、关于协议供货/定点采购

        为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经省级公开招标,2022年全省联动协议供货项目包括: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含防火墙、入侵检测设备、安全审计设备等)、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乘用车、客车、空调机、机动车保险服务等11个品目。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市级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在全省联动协议供货项目基础上新增6个品目,具体为:云计算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含汽车轮胎更换及修补)、车辆加油服务、印刷服务、会议服务等。另馆藏图书从2022年起不再进行定点采购。

        市级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限额标准为100万元(不含)以下,相关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的供应商信息详见泰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bjsdkl.com)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栏目公告。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是集中采购的特殊形式,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零星采购,如为协议供货品目,仍可执行协议供货。

        附件: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21〕66号)

        泰州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9日      

        泰财购[2021]19号.doc

        19-附件.pdf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