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49/2022-25741 | 分 类 | 部门文件 财政、金融、审计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2-10-18 |
文 号 | 泰财资环〔2022〕22号 | 有 效 性 |
泰兴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2年江苏省“绿岛”项目奖补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苏财资环〔2022〕56号)精神,现将2022年江苏省“绿岛”项目奖补资金(第二批)34万元下达给你们,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资金用于“绿岛”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更新、运维,以及与“绿岛”项目绩效提升直接相关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请你们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跟踪问效,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
二、请按照《江苏省“绿岛”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环办〔2021〕94号)的要求,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项目结束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创新做法,做好示范引领。
附件:2022年江苏省“绿岛”项目奖补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
2022年江苏省“绿岛”项目奖补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地 区 | 项目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核定环保投资额 | 奖补资金 |
1 | 泰兴市 | 泰州市绿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危险废弃物收集、贮存 | 服务业 | 170 | 34 |
合 计 | 170 | 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