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49/2022-26641 | 分 类 | 部门文件 财政、金融、审计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2-11-03 |
文 号 | 泰财资环〔2022〕25号 | 有 效 性 |
姜堰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2年江苏省耕地保护激励资金的通知》(苏财资环〔2022〕63号)精神,现下达你区俞垛镇2022年江苏省耕地保护激励资金200万元,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激励资金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等,其中,受激励的乡(镇)应将不低于激励资金的50%用于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得用于单位和个人发放工资、津补贴或奖金等支出。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