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98/2022-24093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行政审批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28 |
文 号 | 泰行审发〔2022〕6号 | 有 效 性 |
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泰州市纪委《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2022年度“清风行动”工作方案》通知要求,经会商市相关部门,形成《泰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3月28日
泰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泰州市纪委《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2022年度“清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深入整治行业乱象,坚决革除作风积弊,推动形成既亲又清的政商关系和诚信守法的发展环境,经会商,现就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特别是环评、安评领域各项政策法律、制度规章、工作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施治,从“小切口”深入,动真碰硬解决环评和安评领域深受企业和群众诟病的行业乱象、潜在规则、作风顽疾,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整顿一批行业中介、健全一批制度规定,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执法推动形成治理有方、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市场环境,切实守稳筑牢安全底线、生态红线、廉洁防线。
二、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专项治理工作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分管领导、相关处室工作人员与市纪委监委第一、第三、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专班实行政策协同、调控联动制度,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各阶段工作任务,配合市纪委监委相关部门收集、汇总、研判监督检查信息,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处置。
(二)任务分工
市行政审批局: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统筹协调推动,牵头动态调整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牵头做好网上中介超市推广应用。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清理规范在我市行政区域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等中介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清理规范在我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召开工作推进座谈会,成立工作专班,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细化方案。
(二)问题排查阶段(4-5月)。全面调度全国环评信用平台使用、国家应急管理部1号令施行以来,在我市执业的环评、安评和安全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业务合同、出具报告、开展服务、股东法人、受到处罚惩戒等基础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实,同时加强综合研判和深度分析,对报告高产高频、内容雷同、股东身份异常等疑点重点关注,列入问题清单。结合服务项目情况排查、信访巡察热线反馈、历次安全和环保督查以及日常监督中发现和掌握的问题,对安评、环评项目中有无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违规插手、干预审批、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现象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部门问题清单,制定并填报自查自纠情况表。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及时将问题线索报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及对应派驻纪检监察组。
(三)集中整改阶段(6-10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短期内无法彻底解决的问题,结合实际提出整改时间表和具体措施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落实”。配合市纪委监委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及时移送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问题线索,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从政治建设、制度建设、选人用人、日常管理四个方面认真研究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举一反三开展面上清查整治。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功能,推动更多中介机构入驻,强化中介服务评价管理,推动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系统风清气正。
(四)总结提升阶段(11月—12月)。全面总结专项整治成效,分类梳理成果,建立健全长效制度机制,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建立常态化的检查执法情况的信息交换和反馈机制,做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实抓好工作落实。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各自职责制定专项治理工作细化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细化方案请于3月底前报送)。此次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周例会制度,通过周例会、微信群等方式,各责任单位每周沟通本周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大力度,严格检查执法。各责任单位要严格依法打击,实行全覆盖过关式检查,对专项整治中发现中介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处置。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各种方式宣传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宣传行政审批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行政审批部门和中介机构自觉守法和诚信意识。开通12345热线接受公众投诉举报,对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