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47/2022-22559 | 分 类 | 社会组织管理信息 民政、扶贫、减灾 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2-04-08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泰民复〔2022〕7号
泰州市美好名城商贸有限公司等五家发起单位: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泰州市河南商会成立登记的申请》和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决定准予泰州市河南商会成立登记。
商会的业务主管部门是泰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商会要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重大事项提前报告,自觉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商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商会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此复。
泰州市民政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