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6/2022-26727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其他 函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22-09-08 |
文 号 | 泰发改函〔2022〕187号 | 有 效 性 |
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苏省泰州军分区:
《关于军分区机关综合楼拆除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事》(泰字〔2022〕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泰州军分区机关综合楼经鉴定安全性等级为D级,专家会审意见认为现有综合楼已无加固的可行性及必要性。为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保障水平,原则同意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泰州军分区综合楼危楼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政策相符性:项目已列入上级军事设施建设计划和泰州市2022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前期工作项目),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三、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凤凰东路81号。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原综合楼,在原址重新建设6层综合楼一栋,总建筑面积约4646平方米,包括拆除工程,土建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电气、消防、给排水、暖通、智能化、电梯等安装工程,以及水电网络、室外地面修复、室外雨污水管网、建筑泛光照明、供配电等配套工程。
五、项目建设周期:初定12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454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资金安排。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拖欠工程款,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七、项目招标:根据《招投标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相关招标事项应严格按照我委的核准意见组织实施。如对我委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作出改变的,应重新向我委申请办理核准手续。
八、本批文依据文件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泰州国用(2001)第0003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该项目规划建筑方案的说明。
九、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
十、集中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的意见》(泰政办发〔2020〕52号),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单位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中心。
接函复后,请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方案,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住建部门审批。并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风险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应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报原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核定。
本项目必须增补列入2022年政府投资计划或列入下年度政府投资计划方可建设。项目推进、建设过程中,如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概算总投资超出经批复的估算总投资10%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你单位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本文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
特此函复。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