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格按照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要求,以三个“加强”为抓手,持续强化法治机关建设,为打造法治机关事务管理品牌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局党组发挥“头雁效应”,坚持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述法等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做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法治建设关键在人”的思想,建立法治教育培训常态化制度,着力提高全局党员干部法治素养。2022年,全局组织集中学法6次、法治主题讲座2次。普法宣传年度有计划、平时有落实,结合节能宣传周开展法治宣传,制作《绿色低碳 节能先行》公益宣传片,引领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同时,常年聘请法律顾问,解答全局有关业务法律咨询,确保各项工作及决策依法依规。 二是加强法治后勤建设。牢固树立“没有标准化就没有机关事务现代化”的理念,深化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两年行动”计划,在具体实践中反复检验、研究和应用已有的规范,2022年新制定4项市级标准。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审和文件清理,2022年制定了《市级机关易地交流干部周转房管理办法》《泰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配套文件,下发了贯彻落实《泰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出台了《泰州市市级机关物业服务采购管理办法》。每季度联合纪检部门到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开展各类专项督查调研,重点检查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工作,对查出的问题限期交办整改。2022年共邀请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专项督查9次,参加内部项目招投标、人员公开选调16次,局党组会15次。 三是加强依法履职尽责。持续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持续开展“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合理配置办公用房,建立“一房一档”,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公车日常管理,严格公车编制管理和配备标准,鼓励应用新能源汽车,落实公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指导全市公共机构累计创成国家、省级示范单位99家,累计申报创建节约型机关318家,创建率达85.95%,实现“市县有示范,创建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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